下城区教育局是下城区人民政府主管教育事业的职能部门。
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教育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组织制定全区教育事业发展规划,研究全区教育改革和发展的重大问题,经审议通过后组织实施。
(二)指导和管理全区各级各类学校教育教学改革、教育科学研究、教学研究及现代教育技术工作;负责教育基本信息的统计、分析和发布。
(三)统筹管理全区学前教育、基础教育、继续教育工作;指导开展社区教育工作;依法设置、调整、审批或审核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的开办、管理、撤销、合并、专业设置的工作。
(四)指导和监督全区各部门有关教育工作,负责全区教育督导与评估。
(五)指导全区各级各类学校的思想政治工作以及德育、体育、卫生与艺术教育、国防教育等工作;负责直属学校(单位)的干部队伍建设和党建工作。
(六)制定并组织实施义务教育和学前教育的招生计划。
(七)负责全区教师工作,实施教师资格制度;组织指导各级各类学校的教师培训、专业技术人员职务评聘等工作;统筹规划并指导教育系统人才队伍建设。
(八)会同区有关部门统筹安排全区教育经费;指导、监督教育系统各单位经费的收支和使用管理;统筹全区中小学校、幼儿园的基本建设及校舍改造工作;负责直属学校(单位)资产的监督管理。
(九)指导全区教育系统的国际交流合作以及港澳台地区交流与合作;负责管理全区语言文字、推广普通话工作,以及有关教育学会、协会、基金会等社团工作。
(十)负责指导各级各类学校校园安全、保卫、稳定和依法保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工作。
(十一)指导直属学校(单位)信息化建设和全区教育技术装备工作;指导全区奖学助学、勤工俭学以及学校后勤管理服务工作;指导全区教育系统内部审计工作,并对直属学校(单位)实施内部审计。
(十二)承办区政府和上级教育行政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