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浦县人民法院成立于1950年8月, 2000年1月根据撤县建区的统一部署,青浦区人民法院正式挂牌。截至2019年12月,现有内设机构11个,派出法庭3个,人员共334人。
法院简介
1950年8月,在青浦解放一周年之际,青浦县人民法院成立。2000年1月,伴随着青浦撤县建区,在县法院基础上成立上海市青浦区人民法院,现址青浦区城中北路555号。截至2019年12月,实有人员334人,其中公务员275人,司法文员59人,工人4人。公务员中:研究生以上学历102人(含博士1人),大学本科学历168人;入额法官109人,法官助理83人,书记员77人,司法行政34人,司法警察31人。
机构设置
现有内设机构11个,派出法庭3个,包括立案庭(诉讼服务中心、诉调对接中心);刑事审判庭;民事审判庭;商事审判庭(环境资源审判庭);执行局;执行裁判庭;审判监督庭(审判管理办公室、研究室);青东人民法庭、朱家角人民法庭、西虹桥(进口博览会)人民法庭等10个业务部门,政治部、办公室、司法行政装备科(信息管理科)、司法警察大队等4个综合部门。
法院建设
近年来,青浦法院深入牢牢把握服务大局、为民司法的工作主题,紧紧围绕社会矛盾化解、社会管理创新、公正廉洁执法三大重点工作,着力提升队伍素质,依法履行审判职能,为促进区域经济社会协调发展、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作出了积极的努力。
青浦区人民法院自2007年启动廉政文化建设,每年举办“廉洁在心、公正在行”的廉政文化节。该院以打造一支忠诚、廉洁、公正、为民的干警队伍为目标,坚持以廉育人、以文化人的立体化、常态化和制度化,注重干警的自我教育、自我熏陶、自我约束过程,彰显廉政文化建设的引导力、渗透力和向心力,涌现了一批全国和市级的先进集体和个人标杆以及为民情怀、爱岗敬业的感人事例。青浦区人民法院连续十年保持了市级文明单位称号,争创市级学习型党组织(机关)已通过验收,2011年3月被市纪检委、市委宣传部、市监察局命名为首批上海市廉政文化示范点,全院工作和队伍状况整体呈现出可持续健康向上的良好态势。
现任领导
所获荣誉
青浦法院先后被评为“上海市文明单位”、第七届廉政文化节活动被评为“区级机关优秀廉政文化项目”、青浦区区级机关“廉政文化示范点”。青浦法院朱家角人民法庭被最高院、司法部评为“人民调解工作模范人民法庭”;民一庭荣获“全国三八红旗集体”、“全国老年维权示范岗”荣誉称号;民四庭荣获“全国三八红旗集体”荣誉称号。该院俞向红同志被最高院评为“全国法院先进个人”、获“全国政法系统优秀党员干警”荣誉称号、上海市总工会授予“上海市五一劳动奖章”;该院倪鸿同志被最高院评为“全国法院涉民生案件专项执行工作先进个人”;该院陈强同志被最高院评为“全国法院办案标兵”
地理位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