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银行系民国时期上海市政府设立,开业于民国19年(1930年)2月17日。总行设于上海,资本总额100万元,由市政府一次拨足。主要经营市内工商业抵押贷款及贴现业务;各种存款;买卖有价证券;代理市政府发行债券及还本付息;保管市属各机关或公共团体的财产或基金等。首任总经理为徐桴。1938年后因战事关系停业。
抗日战争胜利后于民国34年9月25日复业,并于次年间在市内增设下列8个办事处:第一办事处设愚园路静安寺路(今南京西路)口;第二办事处设南市中华路1450号;第三办事处设中正东路(今延安东路)501号,第四办事处设中正北二路(今石门二路)284号,第五办事处设东大名路1124号,第六办事处设南市东门路49号,第七办事处设徐家汇衡山路980号,第八办事处设浦东东昌路。
上海解放,上海市银行总行连同它的8个办事处,均由上海市
军管会接管,清理结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