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经济法研究会是由本市经济立法、执法、司法机关和大专院校、科研院所以及企事业单位的经济法理论研究工作者和实际工作者自愿组成的专业性的非营利性社会组织。于1995年1月在上海市成立。
三、历史沿革:成立以来,长期开展经济行政法制的理论研究和学术交流,并承担了对单位会员的法制培训和法律咨询服务工作。自1985年1月召开第一届会员代表大会以来,先后于1990年、1997年和2004年分别召开了第二届、第三届和第四届会员代表大会,并改选了领导机构。
在2004年4月8日召开的第四届会员代表大会上,谢天放同志获得连任,继续担任上海市经济法研究会会长,乔宪志、张成钧、张忠玉、张海棠、张鳌、胡鸿高、顾肖荣、傅长禄等八位同志当选为副会长,王凤萍同志当选为秘书长,王杰、许学石、徐晓青、刘尚懿四位同志为副秘书长。
根据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发展
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需要,团结本市经济法制研究人员、从业人员,行政执法单位、企事业单位以及管理者开展经济法制研究和学术交流活动,为市场经济服务,提供有效的法律咨询,为本市的经济法制建设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