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国家安全局
上海市人民政府组成部门
上海市国家安全局,是主管上海市国家安全与保密工作的市政府组成部门,与上海市委保密委员会办公室简称上海市保密办,两块牌子一套班子,内设5个处室一个事业单位,公开的机关办公地点为黄浦区福州路185号。
机构设置
上海市国家安全局,与上海市委保密委员会办公室简称上海市保密办,两块牌子一套班子,内设5个处室一个事业单位
执法依据
一、行政执法主体(19家)
1、上海市国家安全局。
2、上海市浦东新区国家安全局。
3、上海市国家安全局卢湾分局。
4、上海市国家安全局闸北分局。
5、上海市国家安全局徐汇分局。
6、上海市国家安全局宝山分局。
7、上海市国家安全局静安分局。
8、上海市国家安全局黄浦分局。
9、上海市国家安全局杨浦分局。
10、上海市国家安全局虹口分局。
11、上海市国家安全局长宁分局。
12、上海市国家安全局普陀分局。
13、上海市国家安全局闵行分局。
14、上海市国家安全局嘉定分局。
15、上海市国家安全局南汇分局。
16、上海市国家安全局松江分局。
17、上海市国家安全局金山分局。
18、上海市国家安全局青浦分局。
19、上海市国家安全局奉贤分局。
二、主要行政执法事项(17项)
(一)行政许可事项
1、涉及国家安全事项的建设项目审批。
(二)行政处罚事项
1、对拒绝提供他人间谍犯罪证据的处罚。
2、对阻碍国家安全机关依法执行国家安全工作任务的处罚。
3、对泄露国家安全工作秘密的处罚。
4、对泄露国家秘密的处罚。
5、对非法持有属于国家秘密的物品以及非法持有、使用专用间谍器材的处罚。
6、对实施危害国家安全行为的处罚。
7、对违反商用密码管理的处罚。
8、对泄露商用密码技术秘密、非法攻击商用密码或利用商用密码从事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处罚。
(三)行政强制事项
1、对实施或资助实施危害国家安全行为相关工具、经费、场所和物资的查封、扣押、冻结。
2、对案件当事人护照的扣押。
3、对不符合国家安全要求的电子通信工具、器材等设备、设施的封存、扣押。
(四)其他执法事项
1、对中国公民或者境外人员的身份查验和对有关组织、人员的调查、询问。
2、对组织和个人的电子通信工具、器材等设备、设施的查验。
3、对身份不明、有危害国家安全行为的嫌疑人员随带物品的检查。
4、对卫星地面接收设施的技术性能采取技术防范措施。
5、对接收外国卫星传送电视节目的卫星地面接收设施的监督检查。
三、执行的法律、法规、规章(9件)
(一)法律
1、《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法》
(二)行政法规
3、《商用密码管理条例》;
(三)部门规章
1、《实施细则》。
所获荣誉
2019年11月,上海市国家安全局政治部宣教处获得“‘七五’普法中期先进集体”称号。
参考资料
.安徽普法网.
最新修订时间:2024-04-14 15:15
目录
概述
机构设置
执法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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