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定区人民法院
上海市嘉定区人民法院
嘉定区人民法院依法独立行使审判权,对区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负责并报告工作。
法院职责
(一)审理法律、法规规定由基层人民法院管辖的第一审刑事、民事、行政案件,但是法律、法令另有规定的案件除外;
(二)依法行使司法执行权和司法决定权,执行该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调解,执行国家行政机关申请执行的非诉行政案件,执行外地法院委托执行的案件。该院紧紧围绕“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的总目标,牢牢把握“司法为民、公正司法”的工作主线,忠实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审判职能,依法保障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
内设机构
嘉定法院现共设23个部门,分别是政治部、监察室、办公室、研究室、立案庭、刑事审判第一庭、刑事审判第二庭、民事审判第一庭、民事审判第二庭、民事审判第三庭、民事审判第四庭、民事审判第五庭、行政审判第一庭、行政审判第二庭、审判监督庭、执行局(下设执行一科、执行二科)、执行裁判庭、法警大队及南翔人民法庭、安亭人民法庭、嘉中人民法庭、嘉北人民法庭和诉调对接中心。人员编制方面,现在编人员284人,其中法官113人,法官助理71人,书记员31人,司法行政人员37人,法警32人。
现任领导
党组书记、院长:毛译宇
最新修订时间:2024-08-17 08:17
目录
概述
法院职责
内设机构
参考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