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是上海市人民政府办事机构,办公地址位于中华人民共和国上海市大沽路100号38楼。
内设机构
内设机构及负责人
(二)对外宣传处(记者联络处) 处长:沈良
(三)新闻发布处 处长:王磊
(四)事业发展处 处长:杨晶
(五)研究室 主任:冀宇平
(六)网络发布处 处长:徐蒙
机构简介
上海市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中共上海市委对外宣传办公室),是中共上海市委、
上海市人民政府统一管理全市对外宣传工作的办事机构。其主要职责是为境内外媒体客观公正地报道上海的经济社会发展情况而服务,积极主动地对外推介上海,准确客观地展示上海城市形象。
机构职能
(一)对外说明、推介上海,组织对外介绍上海经济社会发展情况。
(二)指导和协调本市对外新闻报道工作,组织本市重大政策、重大事项、重大活动和重要会议的对外新闻报道。
(三)制定本市对外新闻事业发展规划,并负责组织实施。
(四)指导和协调本市重要机构、重要组织和各区县、各委办局的新闻发布工作。
(五)负责市政府新闻发布工作,组织市政府重要新闻的报道工作。
(六)会同并协调有关部门做好外国及港澳台记者来沪采访报道方面的工作,为境外记者在沪采访提供服务。
(七)组织和协调在海外推介上海的活动。
(八)规划和指导介绍上海情况的图书、音像、影视出版物的制作、陈列、发行和赠送工作。
(九)管理和协调本市互联网新闻工作。
(十)研究世界主要媒体和港澳台媒体的涉沪报道,积极回应媒体关切。
历史沿革
1981年4月,市机构编制委员会批复同意市委宣传部增设对外宣传处。
1991年6月,中共上海市委下发《关于设立市委对外宣传小组办公室的通知》,经国务院批准,同意设立中共上海市委对外宣传小组办公室。中共上海市委对外宣传小组办公室为局级建制,同时作为上海市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实行两块牌子、一个机构。
1994年4月,中共上海市委下发《关于撤销市委对外宣传小组和市委对外宣传小组办公室更名的通知》,决定撤销中共上海市委对外宣传小组。中共上海市委对外宣传小组办公室改称中共上海市委对外宣传办公室。
1994年11月,市委办公厅、市府办公厅印发《中共上海市委对外宣传办公室、上海市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方案》的通知,明确:市委对外宣传办公室、市府新闻办公室是市委、市政府统一管理对外宣传工作的办事机构和市府新闻发布的职能部门,实行一个机构、两块牌子。主要职责是:(1)贯彻执行党中央、国务院和市委、市政府关于对外宣传和新闻工作的方针、政策,结合上海实际,做好对外宣传、新闻发布和舆论导向工作。(2)研究拟定全市重大问题、重大活动及突发事件的对外宣传方针、计划、口径,并检查、督促实施情况。(3)负责市府对内对外新闻发布工作,协调市府各委、办、局新闻发言人的工作。(4)研究拟定全市对外宣传事业的总体规划,管理对外宣传专项经费和专项基建投资。(5)会同有关部门指导并协调全市各部门、各区县的对外、对港澳台宣传工作。(6)会同并协调有关部门做好外国及港澳台记者来沪采访报道方面的工作;审批和管理港澳记者来沪采访事宜。(7)联系全市新闻、对外宣传单位,定期通报情况,同时将新闻、对外宣传工作中的重要信息及时报告市委、市政府。(8)进行对外宣传的调查研究,及时了解港澳台及国际传媒动态,就舆论导向适时提出相应对策。(9)负责规划、指导、检查全市对外宣传品的制作、陈列、发行、赠送工作。(10)指导代管单位的宣传业务工作。(11)培训对外宣传干部。(12)完成市委、市政府和中央对外宣传办公室、国务院新闻办公室交办的其他任务。市委对外宣传办公室、市府新闻办公室成立后,原市委宣传部对外宣传处撤销。市委对外宣传办公室、市府新闻办公室归口市委宣传部,内设机构为5个,即秘书处、对外宣传处、新闻处、事业发展处、研究室。行政编制为28人。
2001年7月,市委办公厅、市府办公厅印发《中共上海市委对外宣传办公室、上海市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方案》的通知,明确设置中共上海市委对外宣传办公室,与上海市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实行一个机构、两块牌子。中共上海市委对外宣传办公室、上海市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是中共上海市委、上海市人民政府统一管理全市对外宣传工作的办事机构,由中共上海市委宣传部归口管理。职能调整为:增加归口管理、统筹协调全市网络新闻宣传工作的职能。主要职责有:(1)贯彻执行中共中央、国务院和市委、市政府关于对外宣传及新闻工作的方针、政策;结合上海实际,做好对外宣传、新闻发布和舆论导向工作。(2)研究拟订全市重大事项、重大活动和重要会议及突发事件的对外宣传方针、计划、口径,督促、检查实施情况。(3)负责市府对内对外新闻发布工作;协调市府各委、办、局新闻发言人的工作。(4)研究拟订全市对外宣传事业的总体规划;管理对外宣传专项经费和专项基建投资。(5)会同有关部门指导并协调全市各部门、各区县对外和对港澳台的宣传工作。(6)会同并协调有关部门做好外国及港澳台记者来沪采访报道方面的工作;审批、管理港澳记者来沪采访事宜。(7)联系全市新闻、对外宣传单位,定期通报情况,同时将新闻、对外宣传工作中的重要信息及时报告市委、市政府。(8)归口管理、统筹协调全市网络新闻宣传工作。(9)开展对外宣传的调查研究,及时了解港澳台和国际传媒动态,并就舆论导向适时提出相应对策。(10)规划、指导和检查全市对外宣传品的制作、陈列、发行和赠送工作。(11)指导代管单位的宣传业务工作;培训对外宣传干部。(12)承办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中共上海市委对外宣传办公室、上海市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设秘书处、对外宣传处(根据工作需要,可使用“记者联络处”的牌子)、新闻发布处、事业发展处、研究室、网络新闻管理处6个内设机构。行政编制为28人。
机构领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