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5月16日,外交部在例行记者会上宣布:上海合作组织成员国元首理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于2012年6月6日至7日在中国
北京举行。中国国家主席胡锦涛主持会议。
上海合作组织成员国、观察员国
领导人,主席国客人和有关
国际组织负责人应邀与会。
2012年6月7日,上海合作组织成员国元首理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在中国
北京人民大会堂举行。中国国家主席
胡锦涛、
哈萨克斯坦总统纳扎尔巴耶夫、
吉尔吉斯斯坦总统阿坦巴耶夫、俄罗斯总统普京、
塔吉克斯坦总统拉赫蒙、
乌兹别克斯坦总统卡里莫夫出席会议。胡锦涛作为主席国元首主持会议。与会领导人就深化成员国友好合作以及重大国际和地区问题交换意见,并对上海合作组织未来发展作出规划,达成新的共识。
胡锦涛说,本次峰会在上海合作组织发展进入第二个十年之际举行,是继往开来的大会,对上海合作组织未来发展具有重要意义。过去十年里,上海合作组织发展取得举世瞩目的成果。顺应和平发展潮流,共同贯彻“上海精神”,缔结《长期睦邻友好合作条约》,弘扬世代友好的和平理念,开创了区域合作新模式。上海合作组织已经成为和平发展的旗帜,得到各成员国人民广泛拥护和支持,国际影响和地位显著提高。当前,国际和地区形势复杂多变,给本地区形势带来诸多不稳定不确定因素。我们只有加强合作、团结一致,坚定不移推动上海合作组织发展,才能有效应对面临的挑战和问题,才能维护本地区和平稳定、实现共同发展繁荣。
一要把上海合作组织建设成为和谐和睦的家园,加强沟通和磋商,增进相互理解和信任,全面落实《长期睦邻友好合作条约》,努力构建和谐地区。二要把上海合作组织建设成为地区安全稳定的有力保障,建立并完善安全合作机制,打压“三股势力”活动空间,铲除毒品走私和跨国有组织犯罪等黑恶势力,坚定支持各国为维护主权独立、领土完整、安全稳定所作的努力。三要把上海合作组织建设成为地区经济发展的推动力量,坚定不移推进务实合作,努力建成铁路、公路、航空、电信、电网、能源管道互联互通工程,建立开发银行、粮食安全合作机制、种子库和农业示范推广基地、能源俱乐部,推动贸易和投资便利化,加强科技、文化、教育、卫生等领域合作。四要把上海合作组织建设成为开展国际交往、扩大国际影响力的有效平台,同国际和地区组织加强磋商,维护和平,促进发展,推进世界多极化和
国际关系民主化,在重大国际和地区问题上,各成员国要加强沟通、协调立场。
成员国元首签署《上海合作组织成员国元首关于构建持久和平、共同繁荣地区的宣言》、关于《上海合作组织中期发展战略规划》的决议、关于《上海合作组织关于应对威胁本地区和平、安全与稳定事态的政治外交措施及机制条例》的决议、关于《上海合作组织成员国打击恐怖主义、分裂主义和极端主义2013年至2015年合作纲要》的决议等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