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龄一历
社会术语
三龄一历,是一个社会术语,即年龄、党龄、工龄和学历学位,在提拔干部、晋职称等诸多问题时需要用到。
定义
所谓“三龄一历”,即年龄、党龄、工龄和学历学位。
这在提拔干部、晋职称等诸多问题时需要用到。始终坚持把干部“三龄一历”信息审查、管理作为干部档案工作的重要任务来抓,以规范操作、强化管理、充分运用为重点,确保档案信息真实、准确,为干部工作提供可靠依据。
认定标准
1、出生年月认定:根据中组部、人事部、公安部《关于办理干部(离)休手续时认定出生日期问题的通知》(组通字[1990]24号)和相关政策,以档案中记载的时间为准。如发现涂改或填写两个以上出生年月的,一般以干部人事档案中最早形成材料填写的出生时间为准,如本人能够提供原始出生证明的,以原始出生证明为准,现有户口或身份证只作参考。对于曾经因参军、参加工作等将年龄改动的,凡再要求改回的,一律不予办理。
2、参加工作时间认定:招工、招干参加工作的,以招工、招干登记表批准的参加工作时间为准;大中专院校毕业分配参加工作的,以参加工作进编核定时间为准;大中专院校毕业后,经公开考试录用参加工作的,以录用审批表中批准的时间为准;部队转业或退伍的干部、战士参加工作时间以批准入伍的时间为准。
3、入党时间认定:党的十二大以前入党的,有预备期的,按当时党章关于预备党员预备期开始日期的规定认定;无预备期的,按上级党委批准入党日期认定。十二大以后入党的党员,按支部大会通过其为预备党员的日期认定。
3、学历认定:以毕业证和学校学籍材料为准。学籍材料包括招生管理部门签发的报考、录取审批表与就读学校签发的毕业生登记表。材料不全或缺少材料,不承认学历,只作为干部学习经历。
最新修订时间:2023-07-22 13:15
目录
概述
定义
认定标准
参考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