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角交易(Triangle trade)产生于17-18世纪,是用廉价工业品运到非洲换取奴隶。这种手法最简单就是互相交易,你买我的产品(
劳务),我也买你的劳务(产品),彼此虚增资产和收益。
①主要指17-18世纪欧美商人以廉价工业品运到非洲换取奴隶,把黑奴运到美洲卖掉,从美洲购回生产原料,制成商品再运到非洲以换取奴隶的循环贸易活动。因其贸易涉及欧、美、非三洲,故称。
这些伎俩最适用场所是一方是提供劳务,另外一方是提供商品,当然由于直接
对敲容易引起审计师怀疑,最好是经过桥梁公司,A卖B,B卖给C,C再卖给A,不且是商品或劳务可以通过三角交易完成虚增资产、虚增收入的目的,股权、除商品外其它资产也可以通过这种三角交易完成自我增值,如上市公司子公司A将旗下一子公司
股权转让给B,B又将该公司股权转让给C,而C又是上市公司另外一家子公司,通过这种交易,子公司A就可以确认巨额的
投资收益,从而可以轻松绕过成本法不能象权益法一样根据被投资公司
净资产变动确认投资收益的缺陷,2002年福日股份被迫调回投资收益2821万元,理由是其持有被投资公司9.5%股权不适用权益法,如果当时及早操作,有可能可以通过三角交易成功确认所需要的收益,当然股权转让也是有限制的,特别是国有企业及
外商投资企业股权转让受到一定限制,福日股份想通过股份迂回转让方式确认投资收益有一定的难度,尤其是被投资企业当年改组为
股份公司,股东不能变更的情况下,利用此手法只有提前将所持中华映管的股权交由投资公司持有,再由投资公司出面完成股权迂回转让。正因为此,很多上市公司都成立了投资公司,投资公司的成立为三角交易提供了更大的活动空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