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班
差役
释义一:宋 代官制
释义一
宋 代官制,以供奉官、左右班殿直为三班,后亦以东西供奉,左右侍禁及承旨借职为三班。 宋 曾巩 《再议经费札子》:“国初承旧以供奉官、左右班殿直为三班,六都知行首领之,又有殿前承旨班院,别立行首领之; 端拱 以后,分东西供奉,又置左右侍禁及承旨借职,皆领於三班,三班之称亦不改。” 宋 崔公度 《金华神记》卷二:“ 汴 人有 吴生 者,世为富人,而生以娶宗女,得官於三班。”《宋史·李允正传》:“雍熙中,与张平同掌三班,俄为阁门祗侯。”
释义二
三班六房是明清时代州县吏役的总称。三班指皂、壮、快三班。皂班主管内勤,壮班和快班共同负责缉捕和警卫。六房指吏、户、礼、兵、刑、工书吏房。吏房掌官吏的任免、考绩、升降等;户房掌土地、户口、赋税、财政等;礼房掌典礼、科举、学校等;兵房掌军政;刑房掌刑法、狱讼等;工房掌工程、营造、屯田、水利等。县衙六房与中央六部相对应,其首领由县令指派小官吏担任,称书吏或承发吏,直接对县令负责。六房又依纵横分为左右列和前后行。纵排是左列吏、户、礼三房,右列兵、刑、工三房;横排是吏、兵二房为前行,户、刑二房为中行,礼、工二房为后行。这里也昭示了封建社会无处不在的森严等级。它即是政治的体现,也是思想文化的潮流。
释义三
昼夜不间断生产的工厂,工人轮流上早、中、夜班,统称三班,与“常日班”相对。
参考资料
最新修订时间:2021-10-20 22:56
目录
概述
释义一
释义二
参考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