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校一读制度是传统的
校对工作制度。一般书刊都必须至少经过三次校对(初校、二校、三校)和一次通读检查后,才能付印;重点书刊、
工具书等,应相应增加校次;终校必须由出版单位内具有中级以上出版专业职业资格的专职校对人员担任。
新闻出版署1997年颁布的《
图书质量保障体系》规定:必须坚持“责任校对制度和‘三校一读制度”。这两个制度是校对的基本制度。
由于
黑马校对软件在出版行业的普及,传统的人工三校一读,已经发展成为人机结合的三校一读方式。具体的校对流程如下:
计算机一校(主要校文字性差错)→人工二校(主要校是非) +技术整理→退厂(或退责任编辑)改样→核红→计算机三校(主要校改动后的差错)→人工通读→退厂(或退责任编辑)改样→清样核红→付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