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木之下,何求不得
谚语
“三木之下,何求不得”,谚语,该句意思是指严刑之下,什么(供词)得不出来。
注释
三木:指刑具。
出处
清·雍正(爱新觉罗·胤禛)《世宗宪皇帝上谕内阁》卷二十五:“大凡问官听断之时,切不可动私怒。往往有罪之人,自己情虚,故作可怜之状,问官即行宽恕。亦有出言冒撞者,盖惟其理直,所以气壮,问官即动私怒,辄用重刑可乎?即如佛格在刑部时,每遇富室犯罪,即用夹讯,以避贿赂之名。独不思谁无父母,谁无妻子,谁无肢体,谁无血肉,博一己之清名,不顾他人之身体,较之要钱为更甚也。用刑须要体会一慎字。夹棍重刑,尤不可轻用,三木之下,何求不得?必遇人命、盗案,其罪重者,方可夹讯,若其罪轻,不足抵一夹讯,则断不可用……总之,为刑官者,执法不可不严,存心不可不慈……即至迟延,宁可自甘参罚,亦不当如此滥用重刑也……朕闻刑部受贿卖法,滥用重刑,朕心甚为不悦。”
清·陈鸿璧《第一百十三案》四:“诉讼论者每斥为三木之下,何求不得……彼县大老爷已不啻干用百用,欲其不糊涂了事也。”
参考资料
最新修订时间:2024-12-18 13: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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