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司会计司,宋官署名,熙宁七年(1074)置,掌总核国家财赋,以宰相提举,次年废。
主要职能
管理全国会计工作;研究提出会计改革和发展的政策建议;草拟会计法律法规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并组织贯彻实施;加强会计国际交流,推动会计国际趋同和等效;制定和组织实施内部控制规范及相关实施办法;负责全国会计从业资格和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工作;开展全国高级会计领军(后备)人才培养工作,指导会计人员继续教育;组织全国会计人员表彰评比;制定注册会计师行业发展规划和政策措施,办理相关行政许可事项的审批、注册备案和管理工作;指导会计理论研究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