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亚市综合行政执法局
三亚市人民政府工作部门
三亚市综合行政执法局是三亚市人民政府工作部门,办公地址位于三亚市凤凰路212号(海航学院东侧)。
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省关于综合行政执法工作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落实市委、市政府的决策部署和海南自由贸易港的措施,研究提出建设海南自由贸易港有关综合行政执法工作方面的意见和建议。
(二)受理有关违反法律、法规和规章行为的举报与投诉,查处违法案件,承担行政应诉工作。
(三)统筹协调和监督指导全市综合行政执法工作。
(四)负责行使本市纳入综合行政执法领域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全部行政处罚权、相关行政监督检查、行政强制权。
(五)完善综合行政执法部门与业务主管部门执法协作配合机制并监督实施,明确职责权限划分,协调与相关业务主管部门执法配合有关事宜。
(六)负责统筹协调推进全市综合行政执法队伍建设,组织开展全市综合行政执法业务培训;负责推进行政执法信息平合建设;负责对全市行政执法工作的规范化、标准化建设及业务指导。
(七)执法职责:
1.行使工商行政管理、质量技术监督、食品药品、商务、知识产权、假冒专利、商标、盐业、粮食和物资储备等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行政处罚权(反垄断有关的行政处罚权除外)及与之相关行政监督检查、行政强制权。
2.行使物价(含行政事业性收费)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行政处罚权及与之相关行政监督检查、行政强制权。
3.行使农业方面有关兽医兽药、动物卫生、禽畜屠宰、种子化肥、农药、农机、农产品质量安全等法律、法规、规章的行政处罚权及与之相关行政监督检查、行政强制权。
4.行使医疗服务、公共卫生监督、医疗保障领域等卫生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行政处罚权及与之相关行政监督检查、行政强制权。
5.行使旅游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行政处罚权及与之相关行政监督检查、行政强制权。
6.行使文化市场(含文化、文物、新闻出版(版权)、广播电视、电影、体育市场)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行政处罚权及与之相关行政监督检查、行政强制权。
7.行使民族宗教事务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行政处罚权及与之相关行政监督检查、行政强制权。
8.行使交通运输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行政处罚权及与之相关行政监督检查、行政强制权。
9.行使环境保护(含生态环境保护、污染防治)等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行政处罚权及与之相关行政监督检查、行政强制权。
10.行使海洋与渔业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行政处罚权及与之相关行政监督检查、行政强制权。
11.行使水政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行政处罚权及与之相关行政监督检查、行政强制权。
12.行使劳动保障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行政处罚权及与之相关行政监督检查、行政强制权。
13.行使安全生产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行政处罚权及与之相关行政监督检查、行政强制权。
14.行使人防(民防)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行政处罚权及与之相关行政监督检查、行政强制权。
15.行使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方面(不含住房公积金)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行政处罚权及与之相关行政监督检查、行政强制权。
16.行使城乡规划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行政处罚权及与之相关行政监督检查、行政强制权。
17.行使对非法转让、占用、破坏土地资源、违法勘查、开采破坏、转让矿产资源等国土资源违法行为的行政处罚权及与之相关行政监督检查、行政强制权。
18.行使林业部门对违法使用林地、湿地、盗伐滥伐毁坏林木(包括海防林)、野生动植物资源保护、违法使用野外用火等破坏林地保护空间的行政处罚权及相关行政监督检查、行政强制职权(限自然保护区、森林公园以外的区城行使)。
19.行使节能事务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行政处罚权及与之相关行政监督检查、行政强制权。
20.行使城乡容貌、环境卫生、爱国卫生等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行政处罚权及与之相关行政监督检查、行政强制权。
21.行使市政公用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处罚权及与之相关行政监督检查、行政强制权。
22.行使园林绿化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行政处罚权及与之相关行政监督检查、行政强制权。
23.行使公安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在人行道违章停放侵占道路影响通行的行政处罚权及与之相关行政监督检查、行政强制权。
24.行使人口和计划生育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行政处罚权及与之相关行政监督检查、行政强制权。
25.行使民政、残联事务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行政处罚权及与之相关行政监督检查、行政强制权。
26.行使教育管理领域方面的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行政处罚权及与之相关行政监督检查、行政强制权。
上述执法职责中包合“多规合一”管控所列的所有执法事项。
(八)指导监督“门前三包”责任制执行情况。
(九)承办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内设机构
办公室
负责协调局机关的日常工作;负责文秘、文书档案、信息、保密、保卫、会务、接待、创建工作;负责起草、审核局重要文件和领导的重要讲话、报告;协助局领导安排和组织公务活动;负责与相关职能部门的联系协调工作;负责人大建议、政协提案办理工作;负责受理群众来信、来访工作;负责全局各项经费的计划、申报、分配及会计核算和财务管理;负责基建、房产、器材、办公设备、机动车辆的管理工作及后勤保障服务工作;负责行政处罚罚款票据的监督管理;负责执法队伍专用装备的计划、配置、保养和更新等管理工作;负责其他固定资产管理。
政策法规科
负责组织宣传、实施有关行政执法方面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起草相关的规范性文件;负责行政处罚审核、听证、行政复议、行政诉讼以及重大案件的上报、备案工作;负责综合行政执法专项业务检查以及业务、法律法规知识培训、行政执法上岗资格办理工作。
执法处理科
制定全市性年度行政执法工作计划;负责组织全市有关行政执法的专项整治和重大综合执法活动;负责全市性综合行政执法队伍应急指挥调动工作;负责本局投诉举报、网站、执法监控系统工作;负责行政执法体制、机制改革的调研工作。
纪检督查科
负责纪检和行政监察工作;负责督查行政许可、行政执法、队容风纪工作;负责对内部违纪行为进行调查取证,提出处理意见;负责网格化管理和执法效能汇总、考核、考评工作。
行政审批办公室
负责受理综合行政执法和管理方面有关行政审批事项,按照授权办理行政审批事项;组织或参与相关会审、评审和勘查论证工作;负责有关行政许可证的发送、行政审批专用章的使用管理工作;负责政务窗口的接待、咨询工作。
人员编制
(一)市综合行政执法局行政编制13名,其中:局长1名,副局长3名;正副科级领导职数6名(含机关党委专职副书记领导职数)。机关工勤人员财政预算管理事业编制2名。
(二)分局和各大队财政预算管理事业编制302名,其中:
1、三亚市综合行政执法局海棠湾分局财政预算管理事业编制20名,其中领导职数1正2副,工勤岗位2名。
2、三亚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崖城分局财政预算管理事业编制20名,其中领导职数1正2副,工勤岗位2名。
3、三亚市综合行政执法局田独大队财政预算管理事业编制15名,其中领导职数1正2副,工勤岗位2名。
4、三亚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凤凰大队财政预算管理事业编制15名,其中领导职数1正2副,工勤岗位2名。
5、三亚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天涯大队财政预算管理事业编制15名,其中领导职数1正2副,工勤岗位2名。
6、三亚市综合行政执法局育才大队财政预算管理事业编制12名,其中领导职数1正2副,工勤岗位2名。
7、三亚市综合行政执法局特勤大队财政预算管理事业编制40名,其中领导职数1正3副,工勤岗位4名。
8、三亚市综合行政执法局河东大队财政预算管理事业编制80名,其中领导职数1正3副,工勤岗位6名。
9、三亚市综合行政执法局河西大队财政预算管理事业编制85名,其中领导职数1正3副,工勤岗位7名。
现任领导
局长:蔡曜泽
参考资料
内设机构.中国三亚.
最新修订时间:2024-02-27 19:14
目录
概述
主要职责
参考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