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五人才工程
1996年陕西省实施的工程
陕西省“新世纪三五人才工程”从1996年开始实施。其主要内容是以5年为一个周期,培养造就一批不同层次的学术和技术带头人及后备人选。
推荐范围条件
年龄在45周岁以下(1962年9月30日后出生)。
推荐指标程序
具体推荐指标是:各设区市10名,杨凌示范区4名;教育厅20名,卫生厅15名,农业厅15名,省级其他有关部门5-10名。
推荐工作由各级人事部门具体负责实施,自下而上逐级推荐。中央驻陕单位可按党的隶属关系推荐,非公有制企事业单位有代管部门的由代管部门推荐,无代管部门的可直接推荐。具体推荐程序是:
1、基层单位推荐;
2、各设区市、省级有关单位人事部门审查,组织同行专家评议,征求有关部门意见,确定拟推荐人选;
3、公示;
4、各设区市、省级有关单位人事部门根据公示情况,将拟推荐人选名单报请主管领导审定后形成推荐材料报送省“三五人才工程”领导小组办公室;
5、省“三五人才工程”领导小组办公室对推荐人选材料综合审核后,组织专家评审会进行评审,提出人选名单,提交省“三五人才工程”领导小组会议审定。
几点要求
1、“新世纪三五人才工程”是我省适应新世纪、新形势对人才工作提出的新要求而实施的一项重要人才培养工程,也是实施人才强省战略的一项重要内容。各级人事部门要认真贯彻落实全国和全省人才工作会议精神,以实施“新世纪三五人才工程”为契机,大力加强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加快建设西部强省提供坚强的人才保障。
2、各级人事部门要会同有关部门认真做好人选推荐工作,要把同行公认、群众认可作为一项基本要求,好中选优,宁缺勿滥,确实把在各专业领域有一定学术、技术水平,有培养前途的年轻优秀人才选拔出来。
3、推荐的人选必须填写《陕西省“新世纪三五人才工程”人选情况登记表》一式三份,并附获奖证书、学历证书、职称证书、身份证及能证明本人学术技术水平的其它材料复印件(以A4纸复印,加盖公章,不要装饰),所报材料请各单位注意存底,不再退回。各设区市或省级有关部门报送材料时必须附公函和《2007年度陕西省“新世纪三五人才工程”第二层次人选一览表》。
4、《陕西省“新世纪三五人才工程”人选情况登记表》和《2007年度陕西省“新世纪三五人才工程”第二层次人选一览表》须附电子文档,表样请在陕西省政府公众信息网和陕西人事人才信息网下载。
参考资料
最新修订时间:2022-08-18 22:10
目录
概述
推荐范围条件
推荐指标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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