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五,指十五日;三王五伯;三辰五星;约计的少数。见《礼记·礼运》:“是以三五而盈,三五而阙。”
基本解释
1.谓十五天。
2.指农历正月十五上元节。
3.谓十五岁。
4.指三十年和五百年。古谓天运三十年一小变,五百年一大变。
5.指三皇五帝。
6.指三王五霸。
8.指三正五行。
9.指三才五常。
10.指三所五位。
11.指三田五脏。
12.九宫术谓三生五死。
13.约举之数。表示数目不多。
引证解释
代指时间
1. 谓十五天。
后以指
农历月之十五日。《古诗十九首·孟冬寒气至》:“三五明月满,四五詹兔缺。” 宋
贺铸《
侍香金童》词:“三五彩蟾明夜是。屈曲栏干,断肠千里。” 清
林则徐《中秋眺月有作》诗:“今夕何夕正三五,晴光如此胡不游?”
2. 指农历正月十五上元节。
宋
李清照《
永遇乐》词:“
中州盛日,闺门多暇,记得偏重三五。” 宋
刘辰翁《永遇乐·余自乙亥上元诵李易安词为之涕下》词:“缃帙流离,风鬟三五,能赋词最苦。”
3. 谓十五岁。
晋
陶潜《杂诗》之十二:“年始三五间,乔柯何可倚?” 唐 王翰《飞燕篇》:“可怜女儿三五许,丰茸惜是一园花。” 明 何景明《七述》:“三五
冶容,二八曼姬。” 王闿运《采芬女子墓志铭》:“芳辰三五,方洛阳而自娇;阑干十二,吊姮娥而微叹。”
4. 指三十年和五百年。古谓天运三十年一小变,五百年一大变。
《史记·天官书论》:“为国者必贵三五。”
司马贞索隐:“三五,谓三十岁一小变,五百岁一大变。”
代指人物
5. 指三皇五帝。
《楚辞·刘向<
九叹·思古>》:“背三五之典刑兮,绝《洪范》之辟纪。” 王逸注:“言君施行,背三皇五帝之常典。” 唐 刘知几《史通·载文》:“夫谈主上之圣明,则君尽三五;述宰相之英伟,则人皆二八。” 宋
欧阳修《憎蚊》诗:“荒茫三五前,民物交相黩。” 清 钱谦益《大司马吉安茂明李公参赞留务序》:“主上神圣,度越三五。”
6. 指三王五霸。
《楚辞·九章·抽思》:“望三五以为像兮,指彭咸以为仪。”
王逸注:“三王五伯,可修法也。” 姜亮夫校注:“ 战代言三五,多指三王、五伯。”
代指天文
7. 指三辰五星。
《史记·天官书论》:“为天数者,必通三五。” 司马贞索隐:“案:三谓三辰,五谓五星。” 晋 葛洪《抱朴子·勖学》:“考七耀之盈虚,步三五之变化。”《云笈七签》卷二十:“九灵交度,三五相推。”
8. 指三正五行。
《黄庭内景经·五行》:“五行相推反归一,三五合气九九节。” 梁丘子注:“《玄妙经》云:三者,在天为日、月、星,名曰三光;在地为珠、玉、金,名曰三宝;在人为耳、鼻、口,名曰三生。天、地、人凡三而各怀五行,故曰三五……诸生之物,不得三五不立也,故曰:‘天道不远,三五复返。’”
代指天地正气
9. 指三才五常。
晋
陶潜《感士不遇赋》:“禀神智以藏照,秉三五而垂名。” 逯钦立注:“三五,三才五常。三才,天、地、人;五常,仁、义、礼、智、信。”
10. 指三所五位。
《诗·大雅·大明》“燮伐大 商 ” 汉 郑玄笺:“协和伐殷之事,谓合位三五也。”
孔颖达疏:“言正合会天道於五位三所而用之。岁、日、月、辰、星五者各有位,谓之五位。星、日、辰在北,岁在南,月在东,居三处,故言三所。”《汉书·叙传上》:“东厸虐而歼仁兮,王合位虖三五。” 颜师古注:“ 应劭 曰:‘东厸, 纣 也。歼,尽也。王,武王也。欲合五位三所,即《国语》岁、日、月、星、辰之所在也。’……五位,谓岁、日、月、辰、星也。三所,谓逢公所凭神,周分野所在,后稷所经纬也。”
代指宿命生死
11. 指三田五脏。
《黄庭内景经·治生》:“安在紫房帏幙间,立坐室外三五玄。” 梁丘子注:“谓八景及二十四真神营护人身,则三田五藏真气调柔无灾病也。”
12. 九宫术谓三生五死。
《文选·江淹<诣建平王上书>》:“备
鸣盗浅术之馀,豫三五贱伎之末。” 李善注:“《抱朴子·军术》曰:大将军当明案九宫,视年在宫,常就三居五;五为死,三为生,能知三五,横行天下。” 唐
刘禹锡 《魏生兵要述》:“吾知元侯上舍,不独善鸡鸣、弹长铗、三五、九九之伎,颛之而已。”参见“ 九宫 ”。
13. 指参宿和昴宿。
《诗·召南·小星》:“嘒彼小星,三五在东。” 王引之《经义述闻·毛诗上》:“三五,举其数也;参昴,著其名也。”旧说以“三五”指心宿和柳宿(噣)。 毛 传:“三,心;五,噣。四时更见。” 三国 魏
曹丕《杂诗》之一:“天汉回西流,三五正从横。”
14. 晋 时征人服兵役,在部分地区实行五丁抽三制,后因称发人征役为“三五”。
《晋书·石季龙载记上》:“又敕河南四州具南师之备,并、朔、秦、雍严西讨之资,青、冀、幽州 三五发卒。”《宋书·孝义传·孙棘》:“ 世祖大明五年,发三五丁,弟萨应充行。”《南史·循吏传·郭祖深》:“又 梁 兴以来,发人征役,号为三五。”
15. 约举之数。表示数目不多。
唐
李白《鲁郡尧祠送窦明府还西京》诗:“遂将三五少年辈,登高远望形神开。”《水浒传》第二回:“ 朱武、陈达、杨春 三个头领吩咐小喽罗看守寨栅,只带三五个做伴。” 清 朱彝尊《<腾笑集>自叙》:“庭有藤二本,柽柳一株,傍帖湖石三五,可以坐客赋诗。” 沈从文《生存》:“长案旁坐下了三五个车夫。”
南朝 梁
江淹《萧骠骑发徐州三五教》:“所统郡县,便普三五;咸依旧格,以赴戎麾。” 胡之骥汇注:“三五,犹《孙子兵法》所谓三令五申之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