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个不争
李尊白提出的哲学概念
三个不争,简称“三不争”,是李尊白教授在其经典著作《瑞典人的三不争》中提出的哲学概念,内涵是“不与天争、不与地争和不与人争”。三个不争的概念是道教儒家都认同的一个哲学思想,道教认为其是“不争”的延伸,在现当代有了新的发展和延伸。
内容
三个不争,简称“三不争”。
1.不与天争,正确的时间干正确的事情,不要在心情浮躁的情况下为错误的事情争分夺秒。
2.不与地争,不要为了利益去破坏环境,包括自然环境,工作环境、生活环境以及政治环境。
3.不与人争,团结一切可以团结的朋友。与人合作时,不扰民,不勉强,不硬来;价值观冲突时,不争论,不解释,不强求。
三个不争是源自道教和儒家都认同的一个哲学思想,是道教中“不争”的延伸,在现当代有了新的发展和延伸。
历史背景
《道德经》第八章载:“上善若水。水善利万物而不争,居众人之所恶,故几于道。······夫唯不争,故无尤”。所谓“三个不争”,《道德经》说:天之道,利而不害。圣人之道,为而不争。即天地万物的运行和人的行为都应顺乎自然而不能强求,与自然无为的教义思想非常相近。所以,又有“无为不争”之说。《道德经》第八章载:“水善利万物而不争”,《论语·卫灵公》中记载:“君子矜而不争,群而不党。”
《论语·卫灵公》中记载:“君子矜而不争,群而不党。”
张之洞在自我评价时说:“平生有三不争:一不与俗人争利,二不与文士争名,三不与无谓争闲气。”
鲁迅有“哀其不幸,怒其不争”的说法。
2004年,贵州大学学者李尊白发表文章《瑞典人的三不争》,该文将“不争”的概念阐述为”利万物而不争“,并将其扩展为”不与天争、不与地争和不与人争“。
影响
道教的教义影响深远,特别是三个不争在哲学领域的发展。鲁迅有“哀其不幸、怒其不争”的说法。2012年,清丰县仙庄镇政府明确提出将“三个不争”运用在工作中,破解工作中的难题。
参考资料
最新修订时间:2023-12-29 09: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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