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六协定
1946年3月6日越南民主共和国同法国政府签订的协定
法越“三·六协定” 1946年3月6日越南民主共和国同法国政府
过程
法国虽试图迅速恢复在北越的殖民控制,但当时它还不能调集足够兵力去接替
1.8万名蒋军,因此,想以某种谈判,稳住越南民主共和国,以便尔后顺利
控制北越。八月革命后刚刚建立的越南民主共和国当时的军事力量还不
够强大,也无力阻止法军进入北越,此外受蒋介石支持的越南国民党正在
积极活动,武装割据,要求改组政府,企图夺权。北方亦有许多不安定的因
素。因此,越南民主共和国方面也需要先稳住法国,趁蒋介石军队撤退之
机,肃清国民党分子。于是,法国政府和越南民主共和国双方开始进行谈
判并于1946年3月6日签订了《法越初步协定》,又称“三·六协定”。协
定规定:法国承认越南是自由国家,拥有国会、政府和军队。越南民主共和
国则同意加入法兰西联邦,并表示准备对前来北越接替蒋军的法军给予
友好接待。这是特殊条件下,双方采取的缓兵之计,双方都不准备认真遵
守。签约之后,越南民主共和国立即利用时机,打击越南国民党,镇压反动
势力,征集力量,购买武器;法国殖民者利用机会建立南越“临时政府”,召
开越、柬、老三边会谈,调集10万军队、准备北进。因此,当法军一进入北
越,军事冲突便不断发生。又经过一段时期的过渡,到1946年12月,法越
战争便全面爆发。
意义
此后,英军取缔革命政权,重新武装法殖民军。法国则派海军上将梯也尔·达尚礼以高级特派员的身份率
领远征军赴越。一俟法军控制局面,英军便于1946年1月把在南越的“全
权”移交给法军并从此撤出了自己的军队。1946年2月法又与中国国民
党政府签订协定,决定蒋介石军队于1946年2月从北越撤出。
参考资料
最新修订时间:2023-08-31 02:17
目录
概述
过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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