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政法于部管理学院首届法律大专毕业,浙大监察专业结业。历任中学教师、县司法局秘书、监察局审理科科长、副局长、挂职任中营区委副书记、花贡镇委副书记。1993年6月至今任晴隆县检察院副检察长,系
中国检察官协会会员,当代改革发展理论研究中心特邀研究员。曾在省政法干部管理学院获学习创优奖,在挂职期间获州以工代赈指挥部先进个人奖,在检察院承办的案件受省检察院个案表彰。
工作之余联系实际不断探索检察业务规范,先后在《贵州检察》发表《法人犯罪状况查处措施及法律适用》、《律师在检察诉讼环节提供法律服务的规范》等论文。入选《实践与探索论文集》、《中国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宝典》、《中国当代社科研究文库》、《中国改革开放的理论与实践》、《中国改革战略文汇》、《中国改革发展论文集》、《中国管理科学成果总览》等七部大型理论研究丛书。《个人传略》编入《当代中国人才库》。《律师在检察诉讼环节提供法律服务的规范卜文,由中国发展论丛编辑部确立为跨世纪中国改革与发展理论研讨会优秀论文,获中央党校、北京大学、全国报纸理论宣传研究会、团结出版社优秀文章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