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丰大道
新昌县七星新区的建设工程
新昌县七星新区发展有限公司的新昌县七星新区万丰大道建设工程,已由新发改审【2013】281号文件批准建设。经新昌县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委员会办公室核准,决定对新昌县七星新区万丰大道建设工程一期(K1+558.403—K3+287.394)的施工监理进行公开招标,选定承包人。
工程概况
本工程为新昌县七星新区万丰大道建设工程一期(K1+558.403—K3+287.394),该工程全1728.991m,路幅宽度为18m,与现状道路交叉口路段路幅宽度为25m。18m宽路段横断面为2m人行道+14m行车道+2m人行道;25m宽路段横断面为4m人行道+17m行车道+4m人行道。道路采用城市次干路标准,路面采用沥青混凝土路面。总投资约3000万元。
工程建设地点
鼓山西路—规划路。
监理工期
420日历天,缺陷责任期2年。
工程质量要求
工程质量求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投标申请
资质要求
凡具备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的企业,均可向招标人提出申请。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申请。
资格审查
本工程对投标申请人的资格审查采用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详见招标文件中的资格审查文件,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文件资料
投标申请人可在本招标公告附件处下载招标文件及有关资料。
时间安排
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为2014 年7月31日15:30 。
具体事项
投标人到新昌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换取投标保证金收据时,应携带“工程建设项目施工监理投标申请书”及“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并缴纳交易席位费300元。“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复印件”已提交新昌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存档的,则不须另行提供。
投标人交易员在递交投标文件时,应携带“交易证”,并缴纳招标文件工本费200元。未办理“交易证”的投标人,须在递交投标文件前携带相关资料办理,否则拒收投标文件。
最新修订时间:2023-09-19 16:28
目录
概述
工程概况
工程质量要求
投标申请
参考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