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础理论名词。以方剂组成的不同,进行分类,称为七方。即大方、小方、急方、缓方、奇方、偶方、复方。方剂组成的分类最早见于《内经》。《素问·至真要大论》:“治有缓急,方有大小”,“君一臣二,奇之制也;君二臣四,偶之制也”,“奇之不去则偶之,是谓重方”。至金代成无己《伤寒明理论》才将其总结为七方。
概念
以方剂组成的不同,进行分类,称为七方。
解读
七方,即大方、小方、急方、缓方、奇方、偶方、复方。方剂组成的分类最早见于《内经》。《素问·至真要大论》:“治有缓急,方有大小”,“君一臣二,奇之制也;君二臣四,偶之制也”,“奇之不去则偶之,是谓重方”。至金代成无己《伤寒明理论》才将其总结为七方。完素曰:“流变在乎病,主病在乎方,制方在乎人,方有七,大、小、缓、急、奇、偶、复也,制方之体,本于气味,寒、热、温、凉四气生于天,气为阳,味为阴,辛甘发散为阳,酸苦涌泄为阴,淡味为渗泄为阳,或收、或散、或急、或燥、或润、或软、或坚,各随脏腑之证而施,药之品味,乃分七方之制也。故奇、偶、复者,三方也,大、小、缓、急者,四制之法也,故曰治有缓急,方有大小。”
中医应用
1、大方:药味多或药味少而药量大,以治邪气方盛,需重剂治疗或治下焦疾患,量重而需顿服的方剂。
当前一般认为大方有5种:①药力猛;②药味多;③药量重;④量多而一次服完;⑤能治疗重病及下焦病。
2、小方:药味少或药味多而药量小,以治病邪较轻,须轻剂治疗;或治上焦疾患;或量须重而需分次频服的方剂。
当前一般认为小方有3种:一是治疗病势轻浅的方剂;二是治上焦病,分量轻,分多次内服的方剂;三是病无兼证,药味须少。如汗法中的葱豉汤。
3、急方:指治疗急病以及重病的方剂。当前一般认为急方有下列四种意义:①病势危急,应该即速救治的;②用汤剂荡涤的作用较速;③药性剧烈,气味都很雄厚;④急则治标的方剂。
4、缓方:指方剂之和缓者。适用于体虚而患慢性病证者。现在一般认为缓方有6种:①药味多,互相制约,单独直达病所的力量小;②应用无毒药物,使病邪缓解,免伤正气;③药味薄,不求速效;④应用甘缓药,缓慢发挥作用;⑤用丸药缓缓攻逐病邪;⑥用缓和药治本,增进抗病力,疾病自除。
5、偶方:药味合于双数或由两位药组成的方。当前一般认为病因较为复杂。需要用两种以上的双数药味来治疗的为偶方,如金匮肾气丸。
6、奇方:药味合于单数或单味药的方。当前一般认为病因单纯而用一种主药以治疗的称奇方,如甘草汤。
7、复方:以两方或数方结合使用的方剂。此外,本方之外另加其他药味,或方中各药用量相等的亦称复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