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0年12月后,任珠海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局长助理、
助理调研员;
2003年04月后,任惠州市大亚湾经济技术开发区副书记、常务副主任、大亚湾石化工业区开发集团法人代表兼总经理(其间:2001.09-2004.07,在中央党校科学社会主义与国际共产主义运动专业学习研究生毕业,获法学博士学位);
2008年08月后,任广东省工商局副局长、党组成员(其间:2009.07-2009.08,在广东省第5期领导干部公共管理高级培训班学习;2010.03-2011.01,在中央党校第10期中青年干部培训二班学习);
2016年5月26日,梅州市召开第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八次会议。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的有关规定,会议决定,同意接受丁文提出辞去梅州市人民政府副市长职务的请求,并报梅州市第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