丁仪
汉魏之际文学家
丁仪(?一220年),字正礼,沛国(治今安徽濉溪)人,丁冲之子,丁廙之兄。建安年间,丁仪与曹操的长女清河公主曾有婚约,但曹丕却以丁仪眼睛有问题为由,向曹操提出把清河公主嫁给夏侯楙,导致丁仪不能娶公主为妻。后来丁仪被曹操聘任为西曹掾。丁仪兄弟与曹植交好,欲图拥护曹植为曹操的太子。曹丕即位后,丁仪转任右刺奸掾,与家中男口皆被处死。曹植著有一诗《又赠丁仪王粲》。
人物生平
未尚公主
丁仪的父亲丁冲曹操交好,曾开导曹操迎接大驾,官至司隶校尉。曹操也一直很感激丁冲。丁仪在当时是才学美盛之士。
丁冲死后,曹操打算把自己的爱女(后来的清河公主)嫁给丁仪,于是就和当时还担任五官中郎将的长子曹丕商量这件事,没想到曹丕却并不看好这桩婚事,说:“女人对于男人的容貌还是比较重视的,丁仪虽然很有才华,可是他的眼睛有问题,我实在是担心您的爱女不会喜欢他,我觉得不如嫁给伏波将军夏侯惇的儿子夏侯楙。”曹操同意了这个意见。把清河公主嫁给了夏侯楙。后来曹操任命丁仪为西曹掾,一番谈话之后,曹操更加欣赏丁仪出众的才能,说:“丁掾是个才士啊,就算是两只眼睛都瞎了,我也要把女儿嫁给他,何况只是目呢?是我儿子误我啊!”
党于曹植
当时丁仪因没能娶到清河公主,对曹丕是恨得咬牙切齿,所以和临淄侯曹植更加亲善,多次称曹植奇才。曹操本也有立曹植之心,丁仪等人又共同力赞曹植。曹丕深以为患。当时曹植自己因为才能而受到器重,而丁仪、丁廙兄弟与杨修都决定帮助曹植为嗣,甘愿为其羽翼,曹操有些犹疑,好几次几乎要立曹植为太子。然而,曹植常常任性而行,不注意修饰约束自己,饮起酒来毫无节制,最终与太子之位失之交臂。
陷害忠良
建安二十一年(216年),崔琰自杀,毛玠获罪,丁仪起了很大作用,由于当时丁仪得势,群臣都很怕他,不敢正眼相视。唯有尚书仆射何夔以及东曹属东莞人徐奕不依附丁仪。
徐奕遭丁仪谗毁而失位,侍中桓阶出力帮助徐奕、毛玠,才使二人得以免受伤害。傅巽对何夔说:”丁仪已经害了毛玠,您应对他稍稍低头。”何夔回答说:“做事不义,恰恰害了自己,怎么能够害人!况且怀有奸险之心的人,在圣明的朝廷中,能够长得了吗!”
终不免杀
建安二十五年(220年),曹操去世,曹丕继任为魏王,由于此前丁仪支持曹植,打算治丁仪的罪,转丁仪为右刺奸掾,打算让丁仪自裁。丁仪不愿,丁仪到中领军夏侯尚面前叩头求哀,夏侯尚为丁仪涕泣却无力相救。后来丁仪因为职事被收捕下狱。
同年二月,曹丕贬曹植为安乡侯,将丁仪、丁廙兄弟二人及两家男口全部处死。
个人作品
丁仪有文集二卷,已佚,《全后汉文》录其所作《厉志赋》《周成汉昭论》《刑礼论》。
人物评价
曹操:“丁掾,好士也,即使其两目盲,尚当与女,何况但眇?是吾儿误我。”
曹丕:“正礼目不便,诚恐爱女未必悦也。以为不如与伏波子楙。”
何夔:“为不义适足害其身,焉能害人?且怀奸佞之心,立于明朝,其得久乎!”
潘眉:“丁仪、丁廙,官不过右刺奸掾及黄门侍郎,外无摧锋接刃之功,内无升堂庙胜之效,党于陈思王,冀摇冢嗣,启衅骨肉,事既不成,刑戮随之,斯实魏朝罪人,不得立传明矣。”
王鸣盛:“丁仪、丁廙巧佞之犹,安得立传?”
思想理论
丁仪颇有思想家的丰采,他写过一篇《刑礼论》,文章兼取儒、法两家之说,一方面强调先礼而后刑,同时又指出,所谓礼决不仅仅是叔嫂不亲之类的伦理规范,而是必须别男女,定夫妇,分土地,班食物,要先行把这些维持社会生活正常运转的种种必要条件安排好,然后才去惩罚那些不合于正常秩序的言行。
亲属成员
父亲
丁冲,东汉司隶校尉。
弟弟
丁廙,黄门侍郎。
艺术形象
文学形象
在小说《三国演义》中,丁仪出场于第七十九回《兄逼弟曹植赋诗 侄陷叔刘封伏法》。曹操去世后,曹植不奔丧,曹丕派使者问罪,曹植正与丁仪兄弟喝得烂醉,不予理会使者,丁仪更是破口大骂。后来许褚将他们都绑在车上,押解到邺郡。曹丕下令,先将丁仪、丁廙等尽行诛戳。
影视形象
参考资料
最新修订时间:2024-12-27 13:43
目录
概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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