丁仪(?一220年),字正礼,沛国(治今安徽濉溪)人,
丁冲之子,
丁廙之兄。建安年间,丁仪与曹操的长女
清河公主曾有婚约,但
曹丕却以丁仪眼睛有问题为由,向曹操提出把清河公主嫁给
夏侯楙,导致丁仪不能娶公主为妻。后来丁仪被曹操聘任为西曹掾。丁仪兄弟与
曹植交好,欲图拥护曹植为曹操的太子。曹丕即位后,丁仪转任右刺奸掾,与家中男口皆被处死。曹植著有一诗《
又赠丁仪王粲》。
丁仪的父亲
丁冲与
曹操交好,曾开导曹操迎接大驾,官至司隶校尉。曹操也一直很感激丁冲。丁仪在当时是才学美盛之士。
丁冲死后,曹操打算把自己的爱女(后来的
清河公主)嫁给丁仪,于是就和当时还担任五官中郎将的长子
曹丕商量这件事,没想到曹丕却并不看好这桩婚事,说:“女人对于男人的容貌还是比较重视的,丁仪虽然很有才华,可是他的眼睛有问题,我实在是担心您的爱女不会喜欢他,我觉得不如嫁给伏波将军
夏侯惇的儿子
夏侯楙。”曹操同意了这个意见。把清河公主嫁给了夏侯楙。后来曹操任命丁仪为西曹掾,一番谈话之后,曹操更加欣赏丁仪出众的才能,说:“丁掾是个才士啊,就算是两只眼睛都瞎了,我也要把女儿嫁给他,何况只是
眇目呢?是我儿子误我啊!”
当时丁仪因没能娶到清河公主,对曹丕是恨得咬牙切齿,所以和临淄侯
曹植更加亲善,多次称曹植奇才。曹操本也有立曹植之心,丁仪等人又共同力赞曹植。曹丕深以为患。当时曹植自己因为才能而受到器重,而丁仪、
丁廙兄弟与
杨修都决定帮助曹植为嗣,甘愿为其羽翼,曹操有些犹疑,好几次几乎要立曹植为太子。然而,曹植常常任性而行,不注意修饰约束自己,饮起酒来毫无节制,最终与太子之位失之交臂。
建安二十一年(216年),
崔琰自杀,
毛玠获罪,丁仪起了很大作用,由于当时丁仪得势,群臣都很怕他,不敢正眼相视。唯有尚书仆射
何夔以及东曹属东莞人
徐奕不依附丁仪。
徐奕遭丁仪谗毁而失位,侍中
桓阶出力帮助徐奕、毛玠,才使二人得以免受伤害。
傅巽对何夔说:”丁仪已经害了毛玠,您应对他稍稍低头。”何夔回答说:“做事不义,恰恰害了自己,怎么能够害人!况且怀有奸险之心的人,在圣明的朝廷中,能够长得了吗!”
建安二十五年(220年),曹操去世,曹丕继任为魏王,由于此前丁仪支持曹植,打算治丁仪的罪,转丁仪为右刺奸掾,打算让丁仪自裁。丁仪不愿,丁仪到中领军
夏侯尚面前叩头求哀,夏侯尚为丁仪涕泣却无力相救。后来丁仪因为职事被收捕下狱。
曹操:“丁掾,好士也,即使其两目盲,尚当与女,何况但眇?是吾儿误我。”
曹丕:“正礼目不便,诚恐爱女未必悦也。以为不如与伏波子楙。”
何夔:“为不义适足害其身,焉能害人?且怀奸佞之心,立于明朝,其得久乎!”
潘眉:“丁仪、丁廙,官不过右刺奸掾及黄门侍郎,外无摧锋接刃之功,内无升堂庙胜之效,党于陈思王,冀摇冢嗣,启衅骨肉,事既不成,刑戮随之,斯实魏朝罪人,不得立传明矣。”
丁仪颇有思想家的丰采,他写过一篇
《刑礼论》,文章兼取儒、法两家之说,一方面强调先礼而后刑,同时又指出,所谓礼决不仅仅是叔嫂不亲之类的伦理规范,而是必须别男女,定夫妇,分土地,班食物,要先行把这些维持社会生活正常运转的种种必要条件安排好,然后才去惩罚那些不合于正常秩序的言行。
在小说《
三国演义》中,丁仪出场于第七十九回《兄逼弟曹植赋诗 侄陷叔刘封伏法》。曹操去世后,曹植不奔丧,曹丕派使者问罪,曹植正与丁仪兄弟喝得烂醉,不予理会使者,丁仪更是破口大骂。后来许褚将他们都绑在车上,押解到邺郡。曹丕下令,先将丁仪、丁廙等尽行诛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