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致性原则。一致性原则也称一贯性原则,它要求企业采用的会计处理方法前后各期应当保持一致,而不得随意变更。如确有必要变更,须将变更原因及其对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影响,在财务报告中加以说明。
一致性原则是,对每一种
经济业务的会计核算通常有多种
会计方法,每一种方法都有规定了可选择的会计方法和程序的范围。在持续经续期间,采用不同会计方法和程序核算的本质和结果应是一致的,但在
会计分期这一
会计核算的基本前提下,就某一
会计期间而言,则是有差别的,其形成的差异,只是
时间性差异。为了某一期间或某一时点的
会计信息可比,就必须规定会计方法和程序的一致性。
(1)一致性原则与
可比性原则实际上都是解决会计信息资料可比的问题,其中,一致性是使用一企业不同时期的
会计资料可比,而
可比性是使不同企业同一时期的会计资料可比。
(2)一致性原则也不是说企业采用的
会计处理方法一经选定永远不能更改,而是指不得随意更改。此外,一但更改,也要将改变的原因及其对财务善和经营成果的影响在
财务报告中说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