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级运动员
运动员技术等级称号
一级运动员,是运动员技术等级称号。依照国家体育总局《运动员技术等级管理办法》,运动员技术等级称号依次分为:国际级运动健将运动健将、一级运动员、二级运动员三级运动员。授予奥运会比赛项目一级运动员应当为全国比赛,省、自治区、直辖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以下简称省级)运动会,省级体育行政部门主办的单项比赛;授予非奥运会比赛项目一级运动员应当为全国运动会、全国冬季运动会、全国单项锦标赛、全国单项冠军赛或同等水平的比赛。
申请名额
(一)参加全国甲级联赛、杯赛的各队运动员,申请人数分别为:第一至八名不超过全队的70%,第九至十二名不超过全队的50%,第十三至十六名不超过全队的30%。
(二)参加全国运动会获决赛权的各队运动员,申请人数分别为:第一至四名不超过全队的60%,第五至八名不超过全队的40%,第九至十二名不超过全队的20%。
(三)参加全国乙级联赛的各队运动员,申请人数分别为:第一至四名不超过全队的30%,第五至八名不超过全队的20%,第九至十六名不超过两名运动员。
(四)参加全国青年联赛、全国城市运动会的各队运动员,申请人数为:第一、二名不超过全队的30%,第三、四名不超过全队的20%。
授予条件
凡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可申请授予一级运动员称号。
(一)在全国巡回赛年终总排名中单打四至十六名、双打二至八名的运动员;
(二)在全国团体锦标赛中,前三名除授予运动健将外的其他运动员和获得团体四至八名的主力运动员;
(三)在洲际青少年(十个以上国家参加)的比赛中,获得各项前三名的运动员;
(四)在全国青少年巡回赛年终总排名中,单打前八名、双打前四名的运动员;
(五)在全国青少年团体赛中获得前二名的主力运动员(上场率应占三分之二,取胜占上场次数的三分之二)。
(六)在全大学生比赛中,获得单打前二名的运动员
高校高水平运动队报考要求
2021年9月,教育部发布了《关于进一步完善和规范高校高水平运动队考试招生工作的指导意见》。从2024年开始,符合生源省份高考报名条件,获得国家一级运动员(含)以上技术等级称号者方可报考高校高水平运动队。2027年起,符合生源省份高考报名条件,获得国家一级运动员(含)以上技术等级称号且近三年在体育总局、教育部规定的全国性比赛中获得前八名者方可以报考高校运动队。高校可根据本校建队实际细化确定认可的比赛、名次、主力上场队员标准等,并向社会公布。
最新修订时间:2024-09-12 21:57
目录
概述
申请名额
授予条件
参考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