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级恶意犯规
NBA的恶意犯规规则
一级恶意犯规,NBA恶意犯规规则在1990年代采用,来保护职业球员不受身体上的伤害。
规则介绍
NBA的恶意犯规规则在1990年代采用,来保护职业球员不受身体上的伤害。主要是对一些没有必要却又可能对被犯规者造成身体伤害的行为。中文一般称为“违反体育道德的犯规”。
NBA规则第12条中,恶意犯规分为两种,分别是一级恶意犯规和二级恶意犯规。一级恶意犯规是指不必要的接触,通常是指防守方故意左右摆动,对进攻方进行故意的重度接触以及后续动作。二级恶意犯规指不必要的或过度的身体接触,通常是故意的重度碰撞以及后续动作。裁判在判罚二级恶意犯规时,一般都要审查录像,并和对方主教练进行沟通和告知。
处罚措施
两种恶意犯规都会让对方获得两次罚球的机会,并得到控球权,通常被称为“两罚一掷”。二级恶意犯规者,将在犯规后被立即驱逐出场;如一名球员在单场比赛内,被判两次一级恶意犯规,也符合被驱逐出场的条件。
此外,二级恶意犯规者在单赛季首次被判罚之后,还会被联盟追加处以最高不超过35000美元的罚款,并根据联盟审查,决定是否禁赛。
2013年赛季东部决赛,热火VS步行者第二场比赛第四节结束前4分05秒,韦德在回防过程中突然加速,跳起肘击了步行者队后卫斯蒂芬森,当值裁判当时并未对此给出判罚。不过,随后韦德被联盟追加一次一级恶意犯规。
北京时间2014年4月28日,火箭与开拓者的比赛中钱德勒·帕森斯领到了一级恶意犯规。
参考资料
帕森斯一级恶意犯规.华商网.2014-04-29
最新修订时间:2023-07-03 20: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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概述
规则介绍
处罚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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