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次性备用金
用款单位或职工个人提出用款申请,经审批后拨款,使用后根据用款凭证进行一次性的审批报账
一次性备用金是指用款单位或职工个人提出用款申请,经审批后拨款,使用后根据用款凭证进行一次性的审批报账,采用多退少补的结账方式。
采用这种方法,在向用款单位或职工个人拨款时,借记“其他应收款一备用金”账户,贷记“现金”或“银行存款”账户。用款单位或个人持用款凭证报销时,如果报销数大于领款数,则按报销数借记“管理费用”账户,按领用数贷记“其他应收款一一备用金”账户,再按报销数与拨款数的差额贷记“现金”或“银行存款”账户;如果报销数小于拨款数,则按报销数借记“管理费用”账户,报销数与拨款数之差借记“现金”账户,并按拨款数贷记“其他应收款--备用 金”账 户。
参考资料
最新修订时间:2022-09-17 13:30
目录
概述
参考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