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次性养老补偿金
指自2006年以后达到退休年龄但个人累计缴费年限不满15年的被保险人
一次性养老补偿金是指自2006年1月1日以后达到退休年龄但个人累计缴费年限不满15年的被保险人,不发给
基础养老金
;个人账户储存额一次性支付给本人,同时发给一次性养老补偿金,终止
基本养老保险
关系。
一次性养老补偿金标准为:按被保险人的全部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下同),缴费每满一年,发给二个月本人指数化月平均缴费工资(缴费年限计算到月,保留两位小数)。
参考资料
一次性养老补偿金如何发给
.北京市西城区人民政府.
最新修订时间:2022-01-20 10: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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