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得一失
禅宗公案
一得一失,禅宗公案。《无门关》第二十六则:“清凉大法眼因僧斋前上参,眼以手指帘,时有二僧同去卷帘。眼曰:一得一失。”“清凉大法眼”,指清凉文益禅师。即肯定一方,否定另一方。以世俗之心观察世俗之事,必有“一得一失”,这是分别之心在起作用。法眼禅师的本意,是要人们抛弃是非分别之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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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修订时间:2023-08-14 17: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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