又作“
踏谣娘”。取材于
民间故事。据《
教坊记》、《
乐府杂录》记载:
北齐时(或作隋末),
河朔(黄河以北地区)苏某,烂鼻貌丑,不曾作官却自称郎中,嗜酒,常在醉后殴打他的妻子。苏妻貌美善歌,将满怀悲怨谱
为词曲,倾诉自己的不幸。这些词曲在传唱中又得到丰富和发展,并增加伴奏音乐,逐渐形成歌舞表演。
据《旧唐书·音乐志》、刘宾客《嘉话录》、《
太平御览》引《乐府杂录》称,是由于女主人公诉苦时不断地摇动身体。
唐天宝年间,诗人
常非月有一首《
咏谈容娘》诗:“举手整
花钿,翻身舞锦筵。马围行处匝,人簇看场圆。歌要齐声和,
情教细语传。不知心大小,容得许多怜。”这首诗反映了这个节目演出时的情态、场景和受观众欢迎的实况。
《
踏谣娘》载于唐朝
崔令钦的《
教坊记》,内容是:
北齐有人姓苏,自号为郎中,嗜饮酿酒,每醉辄欧其妻。妻衔悲,诉于邻里。时人弄之;丈夫著妇人衣,徐行入场;行歌,每一叠,旁人齐声和之云:“踏谣”;以其且步且歌,故谓之“踏谣”;以其称冤,故言苦。及其夫至,则作殴斗之状,以笑乐。这说明,因妇人且歌(诉)且舞(踏),故称为“踏谣娘”。
《
乐府杂录》曰:踏摇娘者,生於隋末。
河内有人丑貌而
好酒,常自号郎中,醉归必殴其妻。妻色美善歌,乃自歌为怨苦之词。
河朔演其曲而被之管弦,因写其夫妻之容。妻悲诉每摇其身,故号踏摇娘。
把她的贞洁彻底打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