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资协议,是指项目主办人与项目公司之间签订的协议,主要规定项目主办人同意向项目公司提供一定金额的财务支持,以保证项目公司的偿贷能力。
项目主办人主要通过两种方式向项目公司提供财务支持;一是次位贷款或股权参与方式;二是向项目公司提供一笔足以清偿贷款的资金。投资协议中一般明确规定了项目公司应达到的最低债务清偿能力标准或财务指标,如果项目公司达不到规定的标准或指标,项目主办人有义务注入差额资金。投资协议签订后,项目公司应将协议项下的权利转让给贷款人。可见,投资协议实际上具有直接投资和提供担保的双重性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