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妇女共鸣》半月刊、月刊。1929年3月创刊于上海,后迁南京、重庆,1944年12月停刊。妇女共鸣社负责编辑发行。属于妇女刊物。
办刊历史
1929年3月25日在上海创刊,以期计算,自38期起迁南京出版;
刊物在1931年11月15日第60期停刊,为半月刊;
后于1932年1月在南京复刊,改为月刊,卷期另起,之后迁往汉口,改为半月刊;
自8卷1-2期合刊1938年8月起迁重庆出版,后又改回月刊,1944年12月第13卷第6期停刊。
办刊主体
《妇女共鸣》由妇女共鸣社主办。而妇女共鸣社是1929年1月由陈逸云、李峙山、谈社英等创办,其以出版刊物,提高妇女知识,纠正妇女思想为宗旨。除出刊物外,还参加救灾废娼工作,参与修改刑法。
人员编制
刊物的主要撰稿人有黄丽辉、鸿梅英、叶克平、秋水、雪兰、蔡金瑛等。
栏目方向
设有时事评论、妇女消息、小说、专载、杂感、诗歌等栏目。
本刊主要发表时事评论,研究探讨各种妇女问题,报道妇女运动消息,并刊有少量文艺作品。特别是在“妇女消息”一栏中,刊登了诸如《英国妇女团体之人道主张》、《南京妇女救济会》、《天津救娼办法》等国内外有关妇女寻求政治权利、人格平等以及救济关爱妇女的文章,颇具进步色彩。
同时,刊物还刊登了众多妇女追求人格与权利平等的文章,如黄丽辉的《女子的贞操问题》一文,阐明了“贞操”不只是传统社会中单指的女子贞洁问题,同样包括男子的贞操,倡导大力破除传统社会束缚女子的三从四德,追求女性应得的与男性平等的人格、权利等,同时呼吁要制裁社会上的不平等和不公正行为,具有时代进步意义。
还有《化妆品与纸烟》一文同样也是当时有觉悟的女性为男女不平等的现象奔走呼号,通过列举近几月来的化妆品和纸烟的消费数据,来指责为何女子化妆品消耗过多就被舆论批评指责,而比化妆品消耗还多二百倍的男子纸烟却无人提及,该文从一个小事例反映了当时的社会大气象,突出了女性争取权利平等的决心和意识。
刊物还关注有关国外妇女问题,如《希特勒统治下的妇女》一文介绍了希特勒制定的各种把妇女“趋回厨房、教堂和育儿的路上”的政策,将妇女当作生育的机器等非人性化的专制统治,从另一个角度预告了纳粹的灭亡。
还有如《强迫家长厉行子女平等教育案》、《女子的束胸问题》等有关家庭教育平等和女子身心成长问题的文章,也不在少数。
该刊物对当时我国及世界其他国家和地区的妇女界作出了广泛的讨论,对于今天的女学研究仍有很好的借鉴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