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七十三号)
2008年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签发的命令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是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根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的决定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的决定签发的命令。
法律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是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根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的决定签署的,具有次于宪法效力的命令,全国人大及常委会的决定和通过的法律在形式上需要国家主席的签署才能生效。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根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的决定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的决定,公布法律,任免国务院总理、副总理、国务委员、各部部长、各委员会主任、审计长、国务院秘书长,授予国家的勋章和荣誉称号,发布特赦令,发布戒严令,宣布战争状态,发布动员令。”
签发情况
第八届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
第七十三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已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一次会议于1996年8月29日通过,现予公布,自1996年10月1日起施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 江泽民
1996年8月29日
第九届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
第七十三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已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九次会议于2002年8月29日通过,现予公布,自2003年3月1日起施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 江泽民
2002年8月29日
第十届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
第七十三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九次会议于2007年8月30日的决定:
一、免去张云川的国防科学技术工业委员会主任职务;
任命张庆伟为国防科学技术工业委员会主任。
二、免去许永跃的国家安全部部长职务;
任命耿惠昌为国家安全部部长。
三、任命马马文(女)为监察部部长。
四、免去金人庆的财政部部长职务;
任命谢旭人为财政部部长。
五、免去张柏林的人事部部长职务;
任命尹蔚民为人事部部长。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 胡锦涛
2007年8月30日
第十一届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
第七十三号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的决定》已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次会议于2012年12月28日通过,现予公布,自2013年7月1日起施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 胡锦涛
2012年12月28日
第十二届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
第七十三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核安全法》已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九次会议于2017年9月1日通过,现予公布,自2018年1月1日起施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 习近平
2017年9月1日
第十三届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
第七十三号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组织法〉的决定》已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于2021年3月11日通过,现予公布,自2021年3月12日起施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 习近平
2021年3月11日
最新修订时间:2023-12-24 20:36
目录
概述
法律规定
签发情况
参考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