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良民证”是日军侵华期间,为避免社会流民、所谓匪盗及抗战人士等对日军活动的破坏、干扰,确保占领区的安全,并用于表示占领区人民对“大日本帝国”效忠的一种身份证明证件,也称“身分(份)证明书”,15岁以上的人均需领取。良民证是日本侵略者对中国百姓的一种居民身份管理。
历史沿革
日军侵入中国后在各地都采取了强行发放“良民证”的政策,各地发放的“良民证”也大同小异。有的盖有日伪特务机关、警察所等机构的章。有的地区“良民证”不仅有持证人的大头像、姓名,甚至还有大拇指印。
抗战胜利后,“良民证”被中国民众看成了耻辱的证明,大部分都被销毁了,民间极少留存。
相关记载
据太原市档案局馆编《民族危机》记载:
“为确保占领区的安全,日军在太原市内,进行户口大清查,换发居民证,并让居民佩带良民证。只有持有良民证的以工和居民才可以出入城门。”
据江门市新会区档案馆藏载《四邑民国日报》1941年1月21日,第二版:
“检查良民证不符,十余人惨被斩首(1941年1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