枫桥经验
浙江省诸暨市枫桥镇的社会治理经验
枫桥经验,是指20世纪60年代初,浙江省诸暨县(现诸暨市枫桥镇干部群众创造的“发动和依靠群众,坚持矛盾不上交,就地解决,实现捕人少,治安好”的经验,为此,1963年毛泽东同志就曾亲笔批示“要各地仿效,经过试点,推广去做”。
历史背景
枫桥经验,起源于上世纪六十年代改造“四类分子”(地、富、反、坏分子)的农村社会主义教育运动。虽然中央决定了“一个不杀,大部不捉”的方针,但许多地方在具体推行过程中,依然是定指标、“关一批”、“判一批”、“杀一批”的做法。
发展历程
20世纪60年代初,浙江省绍兴市诸暨县枫桥镇干部群众创造了“发动和依靠群众,坚持矛盾不上交,就地解决。实现捕人少,治安好”的“枫桥经验”。
1963年2月,中共中央决定在全国农村开展社会主义教育运动,中共浙江省委选择诸暨、萧山、上虞等县作为“社教”试点。枫桥干部群众经集体讨论,决定采取发动群众、依靠群众的方式对“四类分子”进行改造,取得了良好效果。同年10月,公安部领导到浙江视察,发现了枫桥区没有捕人的经验,就立即向正在杭州视察的毛泽东主席作了汇报。毛主席肯定地说,“这叫矛盾不上交,就地解决”,并指示要好好进行总结。
根据毛主席的指示,公安部调查组赶赴枫桥,在调查核实后,主持起草了《诸暨县枫桥区社会主义教育运动中开展对敌斗争的经验》,即“枫桥经验”。其主要精神是捕人少,矛盾不上交,依靠群众,以说理斗争的形式把绝大多数“四类分子”就地改造成新人。
11月20日,毛泽东在公安部递呈的全国人大二届四次会议书面发言稿上批示:“要各地仿效,经过试点,推广去做。”22日,他在与有关负责同志口头谈话时指出,“枫桥经验”回答了两个问题:一是群众为什么懂得要这样做;二是证明依靠群众办事是个好办法。从诸暨的经验看,群众起来之后,做得并不比你们差,并不比你们弱,你们不要忘记动员群众,群众工作做好了,还可以减少反革命案件,减少刑事案件。
1964年1月,中共中央向全党发出《中央关于依靠群众力量,加强人民民主专政,把绝大多数四类分子改造成新人的指示》,同时转发《诸暨县枫桥区社会主义教育运动中开展对敌斗争的经验》。同年2月,第13次全国公安会议提出在全国推广“枫桥经验”。
1971年,第15次全国公安会议上,周恩来总理亲自到会讲话。会议以纪要的形式由中共中央转发,再次肯定“枫桥经验”是依靠群众专政的好典型。
1973年,公安部派人到枫桥蹲点半年,形成《“枫桥经验”在前进》调查报告,以及《对一般流窜犯就地改造比矛盾上交好》等8个典型材料。
1977年10月6日,公安部组成联合调查组,在枫桥蹲点调查长达14个月,调查总结出普及枫桥经验的6条标准:教育改造有违法犯罪行为的人,成效显著;发案少,治安好,巩固了集体经济,促进了生产等。
枫桥区干部群众在全国率先给改造好的“四类分子”全部摘帽,为全国开展摘帽工作提供了范例,得到当时的公安部部长首肯。1979年2月5日,《人民日报》就此发表《摘掉一顶帽,调动几代人》长篇通讯,全面介绍枫桥区给“四类分子”摘帽的经验。
20世纪80年代,枫桥区率先提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口号,并在实践中逐步探索形成“打、防、教、管”融于一体的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新经验。1990年9月,中央政法委员会向全国推广“枫桥经验”。
1991年,中共中央、国务院作出《关于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决定》,提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方针,是解决我国社会治安问题的根本出路。”1991年3月21日,中央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成立。
经验形成
经验解读
二十世纪六十年代初到七十年代末,枫桥经验主要是改造“四类分子”的经验;二十世纪八十年代初到九十年代初,枫桥经验主要是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经验。
经验精髓
发动和依靠群众是“枫桥经验”的精髓所在、灵魂所在。诸暨充分发挥群众主体作用和首创精神,全面推广“三上三下”民主议决事制度,打造以“红枫义警”“老杨工作室”为代表的品牌社会组织。
精神内核
“‘枫桥经验’走的就是群众路线,靠的是人民,为的是百姓。”时任诸暨市委副书记、政法委书记潘超英说,“随着时代的发展,‘枫桥经验’经久不衰,其强大生命力的根源就在于能够传承原初的精神内核,与时俱进、守正创新。”
工作原则
枫桥干部群众总结出的工作原则是“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镇、矛盾不上交”。
突出特点
新时代“枫桥经验”最突出的特点就是牢牢抓住基层基础,最大限度把矛盾风险防范化解在基层。
调解体系
社会组织
截至2021年3月,共有各类社会组织4767家,其中仅平安、调解类社会组织就达1000余家,平均每4个常住人口中就有1人参加社会组织。诸暨还建立了包括13个专业调解机构、742家调解组织、3536名人民调解员的大调解体系;形成了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相衔接的“多层次、社会化、全覆盖”大调解格局,调解成功率达到97.7%。
取得成效
截至2021年3月,诸暨已连续15年被命名为“平安县市”,人民群众安全感满意度始终保持在96%以上。
经验推广
时任国务委员、公安部部长孟建柱主持会议。时任浙江省委书记赵洪祝绍兴市委书记张金如在会上就坚持并发展“枫桥经验”,加强平安建设、促进社会和谐情况发言。会前,孟建柱等还参观了“枫桥经验”在浙江的图片展。
时任中央综治委副主任、中央政法委副秘书长、中央综治办主任陈冀平,中央政法委副秘书长王其江等出席会议。
2013年10月11日,纪念毛泽东同志批示“枫桥经验”50周年大会在浙江杭州召开。会议强调,要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习近平重要指示精神,从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战略高度,继承和发扬优良传统,以与时俱进的精神,研究新情况、把握新规律,创新群众工作方法,加大依法治理力度,完善工作制度机制,不断提高新形势下群众工作能力和水平,切实解决好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突出问题,确保人民安居乐业、社会安定有序、国家长治久安。
2019年以来,“枫桥经验”陆续被写入《中国共产党农村基层组织工作条例》《为人民谋福利:新中国人权事业发展70年》白皮书,特别是首次以中共中央全会审议通过的形式写入十九届四中全会《决定》,代表着“枫桥经验”已经成为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有机组成部分。
2024年12月,中央农村工作会议在北京召开。会议强调,要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做好农村矛盾纠纷排查化解,维护农村稳定安宁。
重要批示
2013年10月就坚持和发展“枫桥经验”作出重要指示
各级党委和政府要充分认识“枫桥经验”的重大意义,发扬优良作风,适应时代要求,创新群众工作方法,善于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矛盾和问题,把“枫桥经验”坚持好、发展好,把党的群众路线坚持好、贯彻好。
2013年12月23日在中央农村工作会议上的讲话
重视化解农村社会矛盾,确保农村社会稳定有序。提高预防化解社会矛盾水平,要从完善政策、健全体系、落实责任、创新机制等方面入手,及时反映和协调农民各方面利益诉求,处理好政府和群众利益关系,从源头上预防减少社会矛盾,做好矛盾纠纷源头化解和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做到发现在早、防范在先、处置在小,防止碰头叠加、蔓延升级。要学习和推广“枫桥经验”,做到“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镇,矛盾不上交”。
2019年1月21日在省部级主要领导干部坚持底线思维着力防范化解重大风险专题研讨班开班式上的讲话
要推进社会治理现代化,坚持和发展“枫桥经验”,健全平安建设社会协同机制,从源头上提升维护社会稳定能力和水平。
2019年5月在全国公安工作会议上的讲话
要坚持打防结合、整体防控,专群结合、群防群治,把“枫桥经验”坚持好、发展好,把党的群众路线坚持好、贯彻好,充分发动群众、组织群众、依靠群众,推进基层社会治理创新,努力建设更高水平的平安中国。
2020年1月在云南考察调研时的讲话
要坚持和发展“枫桥经验”,深入开展扫黑除恶行动,加大对涉毒、涉恐、走私、诈骗、偷越边境、越境赌博等跨境违法犯罪的打击力度,坚决打掉背后的黑势力和“保护伞”。
2020年4月在陕西考察时的讲话
要加强和创新社会治理,坚持和完善新时代“枫桥经验”,深化扫黑除恶专项斗争。
2020年9月17日在基层代表座谈会上的讲话
要加强和创新基层社会治理,坚持和完善新时代“枫桥经验”,加强城乡社区建设,强化网格化管理和服务,完善社会矛盾纠纷多元预防调处化解综合机制,切实把矛盾化解在基层,维护好社会稳定。
2020年11月,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上强调,要完善预防性法律制度,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提供有力法治保障》,《求是》2021年第5期
要推动更多法治力量向引导和疏导端用力,完善预防性法律制度,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完善社会矛盾纠纷多元预防调处化解综合机制,更加重视基层基础工作,充分发挥共建共治共享在基层的作用,推进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2023年9月,习近平总书记参观枫桥经验陈列馆时强调,要坚持好、发展好新时代“枫桥经验”,坚持党的群众路线,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紧紧依靠人民群众,把问题解决在基层、化解在萌芽状态。
2023年11月6日上午,中共中央总书记、国家主席、中央军委主席习近平在北京人民大会堂亲切会见全国“枫桥式工作法”入选单位代表,向他们表示诚挚问候和热烈祝贺,勉励他们再接再厉,坚持和发展好新时代“枫桥经验”,为推进更高水平的平安中国建设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枫桥经验陈列馆
“枫桥经验”陈列馆位于诸暨市枫桥镇孝义路9号,2018年为配合“枫桥经验”55周年纪念大会而择地新建并全新布展。原陈列室位于枫桥镇社会服务管理中心办事厅大楼3楼,是浙江省党史教育基地、绍兴市爱国主义教育基地。新陈列馆总建筑面积5040平方米,布展面积3370平方米。
陈列馆主要由5个场馆组成,其中2号馆和4号馆为主展区,设序厅,前言,“枫桥经验”的诞生、演进、发展、升华,新时代“枫桥经验”在浙江的探索实践和尾声等八部分;主展区通过“枫桥经验”的诞生(1963)、“枫桥经验”的演进(1963-2003年)、“枫桥经验”的发展(2003-2018年)、“枫桥经验”的升华、新时代“枫桥经验”在浙江的探索实践五大篇章串联起“枫桥经验’的发展历程。另外,1号馆为陈列馆接待中心,3号馆为“枫桥经验”文创产品展陈馆,5号馆为会议报告厅。
创新发展
2003年,时任浙江省委书记的习近平同志指示,要充分珍惜“枫桥经验”,大力推广“枫桥经验”,不断创新“枫桥经验”。从此“枫桥经验”开始向更高水平治理转型。
2023年9月20日,习近平总书记在浙江省绍兴市考察。他来到“枫桥经验”陈列馆,重温“枫桥经验”诞生演进历程,了解新时代“枫桥经验”创新发展情况。
2023年9月18日至19日,河南省委政法委在鹤壁组织召开全省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暨深化“三零”创建观摩研讨会,会议围绕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做法进行交流研讨,为深入推进“三零”创建统一思想、凝聚共识、集中力量。
“三零”工作法是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的沈阳实践,是解决人民群众平安需求的沈阳模式。
2023年8月,由明溪县人民法院深度参与、以“异步调审法”为核心内容之一的明溪县“侨乡枫桥”解纷工作法作为“侨乡枫桥”解纷工作法作为福建省唯一案例,经福建省委政法委推荐、中央政法委评选,荣列浙江省诸暨市枫桥镇枫桥经验陈列馆。11月6日,中央政法委对104个“枫桥式工作法”的先进典型进行表扬并授牌,明溪县沙溪乡的“预防化解涉侨纠纷工作法”成为其中之一。
“海上枫桥经验”是舟山市在实践中形成的以“海陆一体、开放融合、多元共治、科技支撑”为特征的社会治理品牌。
2021年,宁夏回族自治区党委全面依法治区委员会办公室印发《关于坚持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进一步加强调解工作的实施意见》,把矛盾纠纷调解体系建设纳入全区基层社会治理体系,建立区域性矛盾纠纷调处、行业性重点领域纠纷调处、矛盾纠纷信息管理“三个平台”,打造具有宁夏特色的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塞上枫桥”工作品牌。
实施案例
一般案例
2018年10月,四川省推动“枫桥经验”在四川落地生根、创新升级,努力实现“排查全覆盖、纠纷全介入、问题不激化、矛盾不上交”。
2018年11月,纪念毛泽东同志批示学习推广“枫桥经验”55周年暨习近平总书记指示坚持发展“枫桥经验”15周年大会在浙江省绍兴市举行。
2020年01月,丽江古城公安分局束河派出所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共建共治共享着力绘好矛盾化解“同心圆”、夯实防控基础划实平安守护“三条线”、筑牢群众路线基础搭建服务群众“连心桥”,走出了景区、城区、农村“三融合”区域基层社会治理的新路子,实现了平安不出事、矛盾不上交、服务不缺位,成为全省首批20个创建“枫桥式派出所”先进单位之一。
2020年8月24日,退役军人事务部在浙江绍兴召开视频会议,在全国退役军人事务系统推广新时代“枫桥经验”。
2024年,检察机关将做实人民群众能体验得实惠的检察为民。践行司法为民宗旨,开展“检护民生”专项行动,打造新时代“枫桥经验”检察版。
优秀案例
2024年11月25日,2024年全国新时代“枫桥经验”优秀案例发布会在浙江安吉举行。据活动组织方介绍,今年共收到申报案例500余份,覆盖了全国大部分省(直辖市、自治区)的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等。最终,浙江省湖州市公安局等10家单位获优秀组织奖,上海市奉贤区庄行镇人民政府申报的“上门办信+数字赋能:‘外卖式’信访服务 智绘基层治理新‘枫’景”等100个案例获评优秀案例。
2024年12月19日,由新华网主办,中国人民大学公共政策研究院、中国政法大学城市发展与治理研究院、中国人民公安大学治安学院、《信访与治理研究》刊物等学术支持,绿色全域(北京)文化传媒有限公司协办的“数字经济与社会治理暨2024社会治理创新分享大会”在北京召开。
浙江省绍兴市越城区“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着力提升矛盾纠纷预防化解法治化水平”的经验做法入选“2024社会治理创新实践案例”。
内蒙古自治区鄂温克族自治旗检察院“善用‘枫桥经验’金钥匙 解好群众‘法结’‘心结’”“深化检察融合履职 筑牢民生安全屏障”的经验做法入选“2024社会治理创新实践案例”。
学术研究
研究团体
2020年12月29日,第二届新时代“枫桥经验”高端峰会暨浙江新时代枫桥经验研究院成立仪式在诸暨举行。开幕式上,浙江新时代枫桥经验研究院、浙江大学新时代枫桥经验研究院揭牌,并举行学术委员会专家聘任仪式。
新时代枫桥经验研究院由浙江大学与诸暨市人民政府共建。研究院将创新“枫桥经验”的产学研用合作机制,探索新时代“枫桥经验”创新体系和标准应用体系建设,推动理论研究与实践应用对接、创新成果与产业孵化对接,全力推进新时代“枫桥经验”的创新发展。
学术会议
2024年12月14日,“平安浙江”论坛暨浙江省法学会新时代“枫桥经验”研究会2024年学术年会在浙江警察学院举行。
2023年11月12日,由杭州师范大学枫桥经验与法治建设研究中心、西北政法大学枫桥经验与社会治理研究院、中共绍兴市越城区委政法委员会联合举办的“新时代‘枫桥经验’与契约化共建”研讨会暨课题成果鉴定会顺利举行。
2024年11月24日,由浙江大学主办、新时代枫桥经验研究院等单位共同承办的第六届新时代“枫桥经验”论坛在浙江杭州成功举办。
研究成果
价值意义
新时代“枫桥经验”主要内容是在开展社会治理中实行“五个坚持”,即坚持党建引领,坚持人民主体,坚持“三治融合”,坚持“四防并举”,坚持共建共享
人民主体是新时代“枫桥经验”的核心价值,实现人民的利益是新时代“枫桥经验”的价值导向。党建引领是新时代“枫桥经验”的政治灵魂,反映了新时代“枫桥经验”的本质特征。路径创新是新时代“枫桥经验”的实践特质。坚持自治、法治、德治“三治融合”是新时代“枫桥经验”的主要路径。人防、物防、技防、心防“四防并举”是新时代“枫桥经验”的重要手段。共建共享是新时代“枫桥经验”的工作格局。
“枫桥经验”虽然诞生在农村,但其强化基层基础、就地解决问题的基本精神具有普遍的指导意义,不仅适用于农村,而且适用于城市。当前,城镇已经成为我国基层社会治理的重要场域。坚持好、发展好新时代“枫桥经验”,必须自觉适应基层治理情境变迁,逐步从乡村治理走向城乡治理、从社会治理走向多域治理、从线下治理走向线上线下协同治理,为中国式现代化建设创造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
从历史传承看,新时代“枫桥经验”植根于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凝聚了中华民族的精神和智慧,与“德主刑辅、明德慎罚”的治国理念、“未雨绸缪、预防在前”的治理理念、“以和为贵、息诉止讼”的司法理念、“重义轻利、义在利前”的文化基因等相契合,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是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必然要求。从全球视野看,新时代“枫桥经验”始终坚持党的领导这一根本保证、为人民服务这一根本宗旨、群众路线这一重要法宝,体现了注重调解、司法为民、重在“治未病”等中国特色,是实践证明行之有效的人民内部矛盾预防和化解方案。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是彰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优势的重要方面。从时代视角看,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稳中有进、整体向好,同时世界百年未有之大变局加速演变,我国发展进入战略机遇和风险挑战并存、不确定难预料因素增多的时期,社会矛盾纠纷较多,发现、防范、处置难度大,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是续写“两大奇迹”新篇章的迫切需要。我们要从历史与现实相贯通、国内与国际相比较、理论与实践相结合的高度,深刻认识和把握新时代“枫桥经验”的民族特色、制度优势和时代价值,进一步增强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的责任感、使命感。
社会评价
诞生于20世纪60年代初期的“枫桥经验”,是在党的领导下发动和依靠人民群众就地化解矛盾的方法,历经不同时期,适应各种矛盾变化,体现出持续旺盛的生命力。(《红旗文稿》杂志评)
最新修订时间:2024-12-27 14:51
目录
概述
历史背景
发展历程
参考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