own,
英语单词,名词、形容词、
及物动词、
不及物动词,作名词时意为“自己的”。作形容词时意为“自己的;特有的”。作及物动词时意为“拥有;承认”。作不及物动词时意为“承认”。
1.own用作代词时是限定代词,用在
所有格之后,强调某事物的个人所有或私人性质,可译作“属于自己的”。
3.own如与
数词连用,数词应放在own之后; own可用very修饰。
4.own用作动词时,意为“拥有,占有”,含有法律上具有所有权的意味,其主语一般为人,其后多用表示房屋、土地、船舶等有形物的名词作宾语。own还可表示某人承认某事如错误、耻辱感、感到焦虑、说谎等。
5.own既可用作
不及物动词,也可用作
及物动词。用作及物动词时,其后接名词、代词作宾语; 还可接以“(to be+)
adj. ”或“as+ n. ”充当补足语的
复合宾语。用作不及物动词时,常与介词to连用,表示“承认”, to后接名词或
动名词(一般式或完成式),也可接
that从句,这时to常可省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