O.C.P.运输是OVERLAND COMMON POINTS的缩写,是中国对美国签订贸易合同,在运输条款中经常见到的一个词语,是用来说明海上运输目的地的术语,译作“
陆路共通点”。
陆路共通点
相应规定
O.C.P.是一种成熟的
国际航运惯例。美国O.C.P.运输条款规定,凡是经过美国西海岸指定港口转往内陆地区的货物,如果按照该条款运输,可以享受内陆地区运输的优惠运费率,即陆路共通点运费率
(O.C.P.RATE),比当地运费率(LOCAL RATE)约低3%--5%,同时可享有比直达美国东海岸港口每尺码吨约低 3.5美元的海运费,内陆转运费、
码头费、装卸费等已附含其中。因此,采用O.C.P.运输,对进出口双方都有利。
O.C.P.运输只适用于美国或
加拿大内陆区域。所以,货物的最终目的地必须属于O.C.P.地区范围,签订贸易合同时应在运输条款中予以明确,同时也要明确是
集装箱运输,O.C.P.运输方式;必须经由美国西海岸港口中转,以CFR/CIF美国西岸港口作为价格条款。为方便
制单结汇,信用证也要作出相应规定:“自XXX(装运港)至XXX(美国西部港口)O.C.P.XXX(内陆地点)”,其英文如下:“Shipment from XXX to XXX O.C.P.XXX”
在O.C.P.运输单据中必须注明O.C.P.字样。以卸装港美国
西雅图(Seattle),最终目的地是
底特律(Detroit)为例。提单中卸货港栏填制Seattle O.C.P.,目的地栏填制O.C.P.detroit,货物品名、唛头及货物包装上也应注明Seattle O.C.P.detroit,在提单中间空白处也要加打O.C.P.detroit,以便在装卸、转运时识别。
运输方式
OCP称为内陆公共点或陆上公共点,即使用两种
运输方式将卸至美国西海岸港口的货物通过铁路转运抵美国的内陆公共点地区,并享有优惠运价。
从美国的北达科他州、南达科他州、
内布拉斯加州、科罗拉多州、
新墨西哥州起以东的地区均属OCP地区,所有经美国西海岸运往这些地区(或反向)的货物,称OCP地区货物,并享有OCP运输的优惠费率。
O.C.P.的运输过程就是出口到美国的货物海运到美国西部港口(
旧金山、西雅图)卸货,再通过陆路交通(主要是铁路)向东运至指定的内陆地点。
O.C.P.运输是一种特殊的国际运输方式。它虽然由海运、陆运两种运输形式来完成,但并不是也不属于国际多式联运。国际多式联运是由一个承运人负责的自始至终的全程运输,而0.C.P.运输,
海运、
陆运段分别由两个承运人签发单据,运输与责任风险也是分段负责。因此,它并不符合国际多式联运的含义,而是一种国际多式联营运输。总之,O.C.P.运输是“为履行单一方式运输合同而进行的该合同所规定货物的接送业务,不应视为国际多式联运”。(《联合国国际多式联运公约》)
O.C.P.运输只适用于美国或加拿大内陆区域,所以,货物的最终目的地必须属于O.C.P.地区范围。签订贸易合同时应在运输条款中予以明确,同时也要明确是集装箱运输, 0.C.P.运输方式必须经由美国西海岸港口中转,以CFR/CIF美国西岸港口作为价格条款。采用O.C.P.方式运输,即使货物的最终目的地分散在美国内陆区域的几个地方,只要把所有货物品名并列在一份提单上,且在最终目的地处注明O.C.P.陆路共通点,
承运人将合并计算含装卸、仓租、码头及内陆转运在内的海运工作,收货人在指定
目的地提货,从而大大方便了收货。
概念区分
正确区分下述问题
1、O.C.P.运输与国际多式联运。O.C.P.运输方式是“为履行单一方式运输合
同而进行的、该合同所规定货物的接送业务,不应视为国际多式联运”。多式联运是由一个承运人负责的自始至终的全程运输。而 O.C.P.运输中海运和陆运段由两个承运人分别签发
单据,责任风险也分别由海陆两个承运人分段负责。因此,它并不符合多式联运的内涵,它属于国际多式联营运输。 2、O.C.P. 与 In transit to(过境运至)。它们的共同之处是货物运输的目的地与卸货港并不一致,且目的地都是内陆某地点。前者适用于美加的水陆联运,后者适用于
欧洲、
南美洲的
转口贸易。用 O.C.P.方式运输,包括内陆转运费、码头费、装卸费在内的各种附加费用已含于海运费中,且海洋运费有优惠规定,内陆转运也由承运代理人受进口商委托负责予以安排。
In transit to 适用于过境贸易, 由卸货港到目的地的陆路运输及相关费用由发货人担负,承运人责任在卸货港已告终止,且海洋运费并没有任何优惠的规定。
竞争优势
O.C.P. 运输方式的产生既是
国际运输行业内部竞争的结果,又适应了国际间快速增长的商品贸易需要。同时,一定程度上体现了国际运输业及其相关各环节的物流综合服务的发展趋势,它充分利用各种运输条件,使运输资源配置更有序,更有效。
运输条款
“OCP”是Overland Common Points的简写,意即“内陆公共点地区”,简称“内陆地区”。其含义是:根据美国费率规定,以美国西部九个州为界,也就是以洛矶山脉为界,其以东地区,均为内陆地区范围,这个范围很广,约占美国全国三分之二的地区。按OCP
运输条款规定,凡是经过美国西海岸港口转往上述内陆地区的货物,如按OCP条款运输,就可享受比一般直达西海岸港口为廉的优惠内陆运输费率,一般约低3~5%左右。相反方向,凡从美国内陆地区启运经西海岸港口装船出口的货物同样可按OCP运输条款办理。同时,按OCP运输条款,尚可享受比一般正常运输为低的优惠海运运费,每吨约低3~5美元。
采用OCP运输条款时必须满足以下条件:
(1)货物最终目的地必须属于OCP地区范围内,这是签订运输条款的前提。
(2)货物必须经由美国西海岸港口中转。因此,在签订
贸易合同时,有关货物的目的港应规定为美国西海岸港口,即为CFR或CIF美国西海岸港口条件。
(3)在提单备注栏内及货物唛头上应注明最终目的地OCP城市。
例如,中国出口至美国一批货物,卸货港为美国西雅图,最终目的地是
芝加哥。西雅图是美国西海岸港口之一,芝加哥属于美国内陆地区
城市,此笔交易就符合OCP规定。经双方同意,就可采用OCP运输条款。在贸易合同和信用证内的目的港可填写“西雅图”括号内陆地区,即“CIF Seattle(OCP)”。除在提单上填写目的港西雅图外,还必须在备注栏内注明“内陆地区芝加哥”字样,即“OCP Chicago”。
注意事项
在O.C.P.运输单据中必须注明O.C.P.字样。以卸装港美国西雅图(Seattle),最终目的地是底特律(Detroit)为例。提单中卸货港栏填制Seattle O.C.P.,目的地栏填制O.C.P.detroit,货物品名、唛头及货物包装上也应注明Seattle O.C.P.detroit,在提单中间空白处也要加打O.C.P.detroit,以便在装卸、转运时识别。
在实际的
信用证业务中,有的信用证明确了O.C.P.条款,要求提单注明O.C.P.XXX,但在有的来证中并没有明确规定,而提单中却常常标注O.C.P.XXX,议付银行也不会以单证不一致而拒付。总之,全面而正确地理解O.C.P.,无论是对进出口商拓展
贸易,还是对承运人合理安排
运输都不无裨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