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2F 是新
概念营销模式的一种,是一种家庭或者个体(Family)到厂家(Factory)的一种
直销模式,但是和直销又有所不同,直销只单是
传销基于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的的一个变种。F2F模式中,厂家和商家共同充当了一个F(Factory)。
F2F还是面对面(face to face)营销模式的
简称。
鉴于网络B2B和C2C模式,F2F营运而生,并且同前者一样,介于网络风靡市场,F2F的出现,不但改变了市场的运作模式,而且也具有划时代的意义,Factory到Family这样一个团体到个体,中间当然还得有一个中介,那就是business,然而在F2F这个模式中,并不真正的存在B,只是B和F已经容为了一个个体,他们互相依赖,并且互相补偿,所以就干脆共同充当了F,他是介于工厂到家庭和B2C的一个产物,与传统的营销,和直销有这千丝万缕的关系。并且随着时代他也越发凸显他存在的价值。
工厂到家庭或者个体必须得经过一个销售途径,这个途径就是所谓的B,这个运作中B始终是F的一个
载体,B同样也充当着F的资源,B和F在法律上是受保护的合作关系,就类似代理直销和直销之间,这样的关系中间免去了不少的资源损耗,所以产生了更大是获利空间,这也是为什么F2F得以存在的原因之一,B为F提供生产方案或是计划,F便依照执行,最终生产成品,而B也从中以更低的价格得到了F所产生的资源,在工厂F,到家庭或个体F的过程中,商家B的利益空间是最大的,在同传统的各种营销模式相比,F2F更凸显了他的价值和优势。
F2F中的工厂到商家,其实是传统的合作关系,只是换汤不换药而已,商家提供需求,或者是厂家寻求有实力的商家,二者达成合作关系,后面同
直销又类似了。
商家B同个体或者家庭F之间,又是有同传统有所区别的利益关系,这样的F2F模式同传统B2C模式相比,更多人会选择前者,因为前者的B同F是一个更亲密的关系,他们中间存在的利益空洞更大,所以B到F自然也会存在更大的谈判空间,导致选择前者模式的家庭或者个体会以更低的成本或者更少的资源获得产品。
为了实现从农场到家庭电子商务的顺畅流通,有机有利适时推出了F2F(农场到家庭Farmer to Family)电商服务模式,计划于2014年免费提供300个企业、1000个产品的电子商务运营服务
F2F虽然不能说能取代B2C和B2B,至少他能在未来发挥更重要的作用,并是未来的一种主流经商模式,很多专家都对此很关注。国内成功案例不少,对于未来的发展更多的是看国家政策,2008年的金融危机导致很多公司倒闭,然后以F2F模式运营的公司却可以在那样的大风浪中生存,不得不说F2F的确有这至关重要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