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CHA全称欧洲化学品管理局(European Chemicals Agency),该机构是所有化学品注册的中央管理机构,负责运行管理中央数据库,审查注册文档资料是否完整符合要求,协调评估过程。作出是否要求进一步提供信息和数据的决定,向欧盟委员会建议应重点关注的物质对象,并联系处理有关许可的事务,下设若干技术咨询委员会。欧盟委员会负责监管欧洲化学品管理局,对各成员国在评估意见不一致时作出决定,同样对许可和限制事务作出
决定。
REACH法规规定设立申诉委员会,对欧洲化学品管理局在执行REACH法规具体事务过程中所作出的决定持有异议者,可向该申诉委员会提出申诉。
法规第第77条(化学品管理局的任务)(2)(g)中规定:为适应本法规的操作,化学品管理局应提供技术和科学的指南和工具,特别是能帮助完成化学安全报告(CSR)的指南和工具。 (相应法规第14、31(1)和37(4)条的以及能被产业部门,特别是中小企业应用的;相应法规第10(a)(viii),11(3)和19(2)条的以及能被物品的生产商和进口商应用的,相应法规第7条的指南和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