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过
北京市医疗保险事务管理中心对全市
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医疗保险管理情况、医疗费用控制及综合考评情况进行认真分析和研究而得出的医院.每年都要选一次.参加
医保的人员,可以直接就医,不在选择医保的四家医院范围之内.
到参加
基本医疗保险时自选的4家定点医院以外的一些医院看病,产生的费用也可以报销了。日前,
北京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正式发布了《北京市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分级分类管理办法》。根据《办法》,参保者就医时,可自由选择19家A类机构的任意一家。
2021年3月31日,北京市医保局下发《关于公布北京市基本医疗保险A类定点医疗机构增补名单的通知》,宣布13家医疗机构成为A类定点医疗机构。北京市共有32家A类定点医疗机构。
2024年2月20日,本市所有定点中医医院、定点专科医院、49家定点A类医院、定点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为参保人员共同的定点医院,无需选择,可按照本市基本医疗保险规定,直接持卡(码)就医报销。新增10家A类定点医疗机构,目前共计49家,新增名单为:
医疗保险管理部门每年根据日常考核、费用控制、联审互查及综合管理情况等四方面十余项考核指标,对
定点医疗机构进行量化评价,并根据评价结果为定点医疗机构分类。上年度考核评比中成绩突出的定点医疗机构(含原A类定点医疗机构),可自愿申报A类定点医疗机构;北京市医保中心复审通过后,与其签订《A类定点医疗机构补充协议书》,并于每年4月向社会公布本年度A类定点医疗机构名单。
A类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住院费用可享受“免审抽查”的优待。各级医保经办机构直接根据网络审核结果结算支付,免审病历;北京市医保中心组织区、县医保经办机构每季度对定点医疗机构住院费用进行抽查。北京市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可以直接到任何一家A类定点医疗机构就医,不受个人选定的定点医疗机构的限制。
医疗保险管理部门对A类医院在政策上予以倾斜,包括通过新闻媒体向社会宣传A类定点医疗机构特色科室、医疗专长;协助定点医疗机构进行药品、诊疗项目、服务设施范围三大目录库维护;对定点医疗机构申报的特色科室、重点学科的属于基本医疗范畴、疗效确切、价格合理的院内制剂、新项目、新技术给予优先审批等。
为提高医疗保险服务水平、合理控制医疗费用、确保
医疗保险基金合理支出、创造良性竞争环境,定点医疗机构分级分类实行动态监测管理。
A类定点医疗机构如在物价、
卫生行政部门等组织的各种检查中存在恶意违规情况,或因恶意违规问题被媒体曝光经查属实的;以及连续两年未完成A类定点医疗机构补充协议中控制指标的,将取消A类定点医疗机构资格。凡被取消A类资格的定点医疗机构,享受的相关政策一并取消,执行B类的管理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