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可购性的一种定义方法是相对法:拥有
电话的费用不应超过家庭收入的一定比例,现有的数据表明这个门限值应该是1—2%。如在一些有一些家庭
电话普及率较高的国家中,用户的电话费占家庭总支出的比重一般小于2%。在一些低收入的发展中国家,电信政策的制定者自然会想到依类似的比例在自己国家确立可购性门限值,遗憾的是,电信服务不是食品之类的商品,其生产成本和国家经济情况直接相关。
电信网物理设备的成本占整个网络成本一半以上,在
安哥拉和在
德国此成本也大致一样。电话普及率较高的国家一般比较富有,电话业务开支所占比例较低,绝对值却很大。如果在低收入国家中采用相同的可购性相对衡量法去制定电话资费,将无法产生足够的收益来补偿网络运营和扩建所需的成本。另一种方法是先确定一个电话网的平均运营成本。由此可以在成本的基础上算出电话服务的平均资费。这一绝对的衡量标准可以帮助政策制定者决定理论上有多少家庭能用得起他们自己的电话服务。对于那些没有支付能力的家庭,可采用一些其他政策,如经济补助或让网络向共享式接入发展(如公用付费电话)。
· 选择动态分配广域网带宽的技术,例如,选择ATM技术而不选择时分
多路复用技术(TDM)。
·
核减在互连网络中利用率不高的中继线路,通过核减电路成本和中继电路硬件以节约开支。
旧式的
TDM网络,其核心骨下网容量至少足输入的接入层网络带宽容量的总和。采用信元和帧交换技术,超额认购则非常普遍。由于基于帧的流量的突发性质,在合理利用的条件下,接入端口的速度之和可以超过骨干网络容量。那些期望降低运行成本的企业网络管理者们对于那些能够让他们超额认购他们的中继电路、同时保持他们为用户提供的服务承诺的解决方案很感兴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