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VS工作组
数字音视频编解码技术标准工作组
AVS工作组,即数字音视频编解码技术标准工作组,由国家信息产业部科学技术司于2002年6月批准成立。工作组的任务是:面向我国的信息产业需求,联合国内企业和科研机构,制(修)订数字音视频的压缩、解压缩、处理和表示等共性技术标准,为数字音视频设备与系统提供高效经济的编解码技术,服务于高分辨率数字广播、高密度激光数字存储媒体、无线宽带多媒体通讯、互联网宽带流媒体等重大信息产业应用。
简介
标准工作简况与进展
AVS是我国具备自主知识产权的第二代信源编码标准。顾名思义,“信源”是信息的“源头”,信源编码技术解决的重点问题是数字音视频海量数据(即初始数据、信源)的编码压缩问题,故也称数字音视频编解码技术。显而易见,它是其后数字信息传输、存储、播放等环节的前提,因此是数字音视频产业的共性基础标准。
国际上音视频编解码标准主要两大系列:ISO/IEC JTC1制定的MPEG系列标准;ITU针对多媒体通信制定的H.26x系列视频编码标准和G.7系列音频编码标准。1994年由MPEG和ITU合作制定的MPEG-2是第一代音视频编解码标准的代表,也是目前国际上最为通行的音视频标准。
经过十年多演变,音视频编码技术本身和产业应用背景都发生了明显变化,后起之秀辈出。目前音视频产业可以选择的信源编码标准有四个:MPEG-2、MPEG-4、MPEG-4 AVC(简称AVC,也称JVT、H.264)、AVS。从制订者分,前三个标准是由MPEG专家组完成的,第四个是我国自主制定的。从发展阶段分,MPEG-2是第一代信源标准,其余三个为第二代标准。从主要技术指标——编码效率比较:MPEG-4是MPEG-2的1.4倍,AVS和AVC相当,都是MPEG-2两倍以上。
可以推测,由于技术陈旧需要更新及收费较高等原因,MPEG-2即将退出历史舞台。MPEG-4出台的新专利许可政策被认为过于苛刻令人无法接受,导致被众多运营商围攻,陷入无法推广产业化的泥沼而无力自拔,前途未卜。而AVS是基于我国创新技术和部分公开技术的自主标准,编码效率比MPEG-2高2-3倍,与AVC相当,而且技术方案简洁,芯片实现复杂度低,达到了第二代标准的最高水平;而且,AVS通过简洁的一站式许可政策,解决了AVC专利许可问题死结,是开放式制订的国家、国际标准,易于推广;此外,AVC仅是一个视频编码标准,而AVS是一套包含系统、视频、音频、媒体版权管理在内的完整标准体系,为数字音视频产业提供更全面的解决方案。综上所述,AVS可称第二代信源标准的上选。
AVS标准是《信息技术 先进音视频编码》系列标准的简称,AVS标准包括系统、视频、音频、数字版权管理等四个主要技术标准和一致性测试等支撑标准。在2003年12月18-19日举行第7次会议上,工作组完成了AVS标准的第一部分(系统)和第二部分(视频)的草案最终稿(FCD),和报批稿配套的验证软件也已完成。2004年12月29日,全国信息技术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组织评审并通过了AVS标准视频草案。2005年1月,AVS工作组将草案报送信息产业部。3月30日,信产部初审认可,标准草案视频部分进入公示期。2004年度第一季度(第8次全体会议)正式开始“数字版权管理与保护”标准的制定,目前已近尾声。2005年初(第12次全体会议)完成了第三部分(音频)草案。
2005年4月30日,AVS标准视频部分通过公示,在标准道路上迈出决定性一步。2006年2月22日,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颁布通知:《信息技术 先进音视频编码》第二部分视频于2006年3月1日起开始实施。AVS视频部分正式成为国家标准,成为震动业内外的一件大事,国家和各部委领导纷纷发来贺信和题词,对AVS的工作给予了高度评价,并鼓励工作组再接再厉,再创辉煌。接下来,标准其他部分将继续开展工作,陆续进入标准报批和审核程序。
产业化前景
据预测,数字音视频产业将在2008年超过通信产业,在2010年成为国民经济第一大产业。AVS作为数字音视频产业“牵一发动全身”的基础性标准,为我国构建“技术→专利→标准→芯片与软件→整机与系统制造→数字媒体运营与文化产业”的产业链条提供了难得机遇。
参考资料
最新修订时间:2023-06-29 13:05
目录
概述
简介
参考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