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剧场”,是
朝阳区文化馆于2003年策划筹的
北京东部小剧场演出中心,2004年9月正式面向社会推出。2005年、2006年进一步完善设施设备,开拓市场。2007年随着“话剧一百年”的纪念活动,北京戏剧市场的演出空前繁荣,在这样的契机下,位处
朝阳区的“9剧场”经过两年的经营积累,在北京剧场界形成又一戏剧演出中心,在小剧场话剧领域与北京人艺、东方先锋三足鼎立,构成了北京小剧场的主要市场,实现了建立“京东戏剧基地”的目标。
剧场设施
“9剧场”的设施包括在
朝阳区文化馆主楼的:“切CHE·行动” 剧场、 “小梨园”剧场、 “TNT”小剧场、“后SARS”小剧场;“凹剧场”;位于朝阳区三间房乡的东村农民剧场;位于
尚都国际中心的“诗歌”剧场;位于朝阳亚运村的大屯排演场等不同主题、风格的演出场所。其中最小的50平米,最大的1500平米,既有70余座的黑匣子剧场,也有200至500座的商业剧场。
剧场活动
“9剧场”连续策划举办了“思辨主题戏剧节”“交叉现代舞演出季”“青年导演戏剧探索”“
大学生戏剧节”“青年戏剧节”“北京国际现代舞演出季”“中韩文化演出季”“亚洲当代戏剧节”“现代艺术节”“中法艺术交流之春戏剧演出”等一系列演出季,吸引了国内著名戏剧导演、表演艺术家、文化策划人、文化公司及国外艺术团体到此交流、演出。
注重与国际艺术家的艺术交流、探讨,开办过以色列、英国、德国、比利时、荷兰、美国、日本、韩国、法国、意大利等众多国际艺术家的工作坊;相继与英国青年艺术剧院、奥地利维也纳电缆厂艺术区、日本文化交流刘协会、
爱丁堡艺术节、萨尔斯堡艺术节、苏黎世艺术节等国际艺术区、剧院团人士、艺术家建立的友好合作关系。
独立投资出品了实验诗剧《口供》(2005年7月)、话剧《天使》(2006年5月),话剧《寻找春柳社》(2007年4月)大戏节剧目《春柳社寻找》(2007年8月)。并建立了演出制作机制,每年独立推出两部原创话剧。
成立背景
自1996年
朝阳区文化馆新馆落成营业以来,顺应国家改革开放的大环境,实施的一系列改革措施的朝阳区文化馆发展迅猛,成绩斐然,遥遥领先于其他同类单位。2003年文化馆又被中宣部列为全国
文化体制改革试点单位,其发展受到了上至中央领导,下至全国各地基层文化馆、文化站的广泛关注,文化馆步入了稳定高速健康发展的黄金期。
此时文化馆提出了公共文化服务的大概念,公共服务职能不断加强,服务方式不断创新,自主经营创收也被肯定下来。在“服务对象、服务区域、服务层面”这三个方面进行改革,其公共文化服务对象不但针对退休老师、家庭主妇、外来务工人员、残疾人等
社会弱势群体,更要扩大艺术家、专业院团、国际友人、时尚青年等到不同职业、不同年龄的消费人群中去。服务区域,也不再局限于本区,更多的跨区域调动文化资源,从城市到农村,从机关到单位,从外企到写字楼,不断扩展服务区域。
要实现这样的改变,就要改变参与者构成,人群改变了,才可能实现文化馆推行公共文化服务的理念。怎样才能吸引年轻人进入到文化馆?朝阳区文化馆选择了戏剧这个突破口,开办剧场形成一个融入主流社会消费的平台。戏剧观众多为高文化高素质的大学生、时尚青年、知识份子、边缘艺术者,这个人群是社会中最具活动的。而2000年后北京经常性演出的剧场只有北京人艺、北兵马司剧场两个,演出场所相对于演出量和观众来量来说显得十分稀缺。建立话剧演出剧场,技能增加收入,又能聚集社会不同背景的年轻人,一举两得。“9剧场”作为文化馆推广公共文化理念,发展创意文化产业的新思路被确定下来。2004年9月18日“9剧场”演出了国家化剧院的《青春禁忌游戏》,正式对社会营业。
发展过程
2004年开业,2005年、2006年是学习积累经验、打广告造品牌的阶段,这两年主要以扩大剧场知名度,积累观众和业界资源,探索市场经营为主。2007年是快速发展阶段,这个阶段剧场使用率提高,演出活动达到平均每天一场,业界和观众认知度增加,收入增长。2008年北京演出市场小剧场话剧领域有13个小剧场(500座以下),一年共演出148剧目,年演出场次2000场。“9剧场”一年演出剧目为62个,占全市比例的42%;演出场次675场,占全市比例的34%。
截至2008年底统计,“9剧场”已经累计接待观众90万人次,累计演出场次1482场,收入累计为1755万元。
经营模式
作为新兴的
文化创意产业,9剧场建立后积极拓展多元经营方向,尝试股份经营、合资、合作经营、固定时段经营、优势投资经营等多种经营形式,主要合作模式包括:
1、场地出租模式:为演出方提供排练、演出场地,收取场租费用。
2、票房分成模式:对预期市场较佳的项目实行低场租,总票房分成。
3、买断时间段模式:考察优势合作对象,建立长期稳定演出合作关系,用固定时间段演出相对稳定的剧目,赢得市场的模式。
4、场地投资模式:以场地作为投资形式,无偿提供排练及首演场地,参与部分核心制作经营,作为投资人之一经营剧目。
5、独立制作模式:独立出资,以投资制作人身份,组织演出,对剧目的市场拥有版权演出权和市场经营权。
6、自办演出季模式:邀请、或购买国内外艺术家、演出团剧目,剧场自办的演出季、艺术节,剧场负责落地后费用和演出场地、宣传、票务等,融资和票房收入归于剧场。
7、演出挂靠模式:经过严格审核,以经营资质作为合作方式,与个人工作室或没有本地组台演出资质的演出团体合作本市演出事务。
8、双赢合作模式:与艺术家工作室、专业艺术院团等深入合作,双方组成制作体系,制作剧目,进行市场运作。
9、企业融资模式:在剧场品牌和优势项目方面进行社会招商,在剧场环境、票面票夹、宣传品、舞台演出等方面跟企业结合,企业通过投资融资对其客户、产品或企业文化进行宣传的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