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8抚州入室杀人案
社会事件
2020年8月8日,江西省抚州市乐安县山砀镇发生一起入室杀人案件,造成2名老人死亡、1名儿童重伤。8月13日乐安县山砀镇厚坊村再次发生一起恶性刑事案件,一名驻村扶贫干部被害。两村相隔不到十公里,两起案件疑凶都为曾春亮
案件背景
2020年7月22日,曾春亮第一次潜入遇害者家里的三楼被康女士的母亲发现,康女士的哥哥听闻母亲呼救后赶往楼上。随后,哥哥与曾春亮发生肢体冲突。凶手用螺丝刀划伤哥哥并窜逃。当日,康女士的哥哥向当地乐安县公安局山砀镇派出所报警,做了笔录以及伤情鉴定。7月22日,曾春亮刺伤康女士哥哥后,康女士家人曾数次报警,但嫌疑人曾春亮一直未被抓捕,还曾多次出现在山砀镇吃早饭和住酒店。
2020年7月23日,康女士的嫂子在家里打扫卫生时发现家里有作案工具,包括手电筒、手套、螺丝刀等。因担心曾春亮再次作案,康女士的哥哥再次向当地警方报警,并在家里安装了四个监控摄像头
2020年7月24日,康女士的哥哥称当地派出所派人将前述作案工具拿回警局。
案件经过
2020年8月8日,江西省抚州市乐安县山砀镇发生一起入室杀人案件,造成2名老人死亡、1名儿童重伤。8月13日乐安县山砀镇厚坊村再次发生一起恶性刑事案件,一名驻村扶贫干部被害。两村相隔不到十公里,两起案件疑凶都为曾春亮。
案件回应
2020年8月17日,认证为“江西山砀入室杀人案受害人家属”发声称,嫌犯被抓时所戴的帽子是他家的,凶手被抓,父母终于可以瞑目了。
2020年8月17日,曾春亮的亲属曾平(化名)接受新京报采访表示,命案发生后,家族面临很大压力,希望曾春亮能坦白作案动机,“给社会一个交代,给家人一个交代”。
2020年9月9日,康女士再次告诉记者,当天她和其他家属来到丰城市公安局,就相关情况进行了交流,“警方告诉我们,曾春亮的案件已经侦破了。丰城市公安局的工作人员说,目前他们调查了7月22日至8月8日期间,乐安警方的工作情况,确认工作中存在瑕疵,但没有渎职的情况。”
案件处置
悬赏通缉
2020年8月8日早上,江西省乐安县山砀镇山砀村发生一起重大刑事案件,经查,曾春亮具有重大作案嫌疑,现曾春亮在逃。犯罪嫌疑人曾春亮,男,1976年4月2日生,身份证号362526197604020819,江西省乐安县山砀镇厚坊村新厚坊组49号1户。现查明曾春亮在乐安县山砀镇厚坊村附近逃窜。请各单位结合日常工作注意发现此人,如有该人线索请及时与乐安县公安局刑侦大队联系。
2002年,曾春亮因盗窃罪获刑10年,于2009年刑满释放,4年后,曾春亮再次因盗窃罪获刑8年6个月。
2020年8月13日早上8时25分许,乐安县山砀镇厚坊村发生一起恶性刑事案件,一名驻村扶贫干部被害,目前警方正在全力追捕犯罪嫌疑人。同日9时许,乐安县公安局处一位权威人士表示,目前警方已经增派警力,全力抓捕曾春亮。至于曾春亮是否在13日早上再次作案,该权威人士称,“一切以警方通报为准,我现在还没有接到完整的报告。”
2020年8月13日,乐安县公安局将对直接抓获嫌疑人或为抓获提供直接线索者奖励人民币30万元, 举报人信息严格保密。对隐瞒不报者,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2020年8月15日,警方的拉网式搜捕已进入第8天,一名当地政府工作人员向大众网·海报新闻记者介绍,山林里的野果、泉水都很丰富,客观上为曾春亮的藏匿提供了便利。现场投入搜捕工作的人员总计超过4000人。当地县委宣传部一名曾姓工作人员向大众网·海报新闻记者证实,在现场参加搜捕的除了乐安县的公安民警和武警,还从抚州市和周围县里调来了不少警力。
嫌犯落网
2020年8月16日,据江西抚州市公安局通报,2020年8月16日16时27分,犯罪嫌疑人曾春亮在乐安县山砀镇航桥村附近被警方抓获,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2020年8月19日,丰城市人民检察院以故意杀人罪,依法对犯罪嫌疑人曾春亮批准逮捕。当日,丰城市公安局依法对其执行逮捕。
提起公诉
2020年10月16日,江西省宜春市人民检察院依法对曾春亮涉嫌故意杀人、抢劫、盗窃罪一案向宜春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案件宣判
2021年1月11日上午,江西“曾春亮涉嫌故意杀人、抢劫、盗窃一案”宣判。宜春市中级人民法院裁定,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曾春亮当庭表示不上诉。
2021年4月20日, 江西省高级人民法院发布消息:曾春亮尚未执行死刑,仍在死刑复核中。
助其逃脱获刑
2021年04月20日,据“江西法院”消息,明知曾春亮杀了人,却还为其提供财物助其逃脱,江西一男子获刑。
2020年8月8日早上8时许,曾春亮(已执行死刑)在抚州市乐安县杀人后逃至丰城市并找到朋友陈某。当日下午14时许,陈某带曾春亮去崇仁县等地送鸡蛋时,曾春亮在车上向陈某借钱。当日晚上20时50分许陈某、曾春亮在回丰城的高速上,陈某接到电话得知曾春亮杀人的事情。但陈某在知道曾春亮杀人的事实后,仍先后两次微信套取现金给曾春亮,并请曾春亮吃饭,之后曾春亮离开。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人陈某明知曾春亮系犯罪嫌疑人,仍为其提供财物,帮助其逃匿,其行为已构成窝藏罪。公诉机关指控的罪名成立。案发后,被告人陈某案发后主动自首,且愿意接受处罚,依法可以从轻处罚。辩护人的上述辩护意见与事实、证据相符,本院予以采纳。公诉机关量刑建议适当。
最终,江西省丰城市人民法院以犯窝藏罪判处被告人陈某有期徒刑二年。
执行死刑
记者从宜春市中级人民法院了解到,经最高人民法院核准,2021年12月23日,江西省宜春市中级人民法院依照法定程序对曾春亮执行死刑。检察机关依法派员临场监督。
案件之外
公安局发言人侮辱遇害者家属
2020年8月8日上午,她的父母在江西乐安县家中被杀害,7岁的外甥受重伤,凶手是隔壁村的曾春亮。警方追捕期间,曾春亮又杀害1名驻村干部,酿出全国关注的“曾春亮案”。让康乐莹难以接受的是,这场意外早有预兆。案发半个月前,曾春亮已潜入康家,但被发现,康家随后报警。
父母遇害后,康乐莹在微博上发文,质疑民警不作为,提出应追究相关人员责任。不久,一些带有侮辱、诽谤意味的言论出现在她的评论区。康乐莹没有想到,这些言论的发布者竟然是抚州市公安局新闻处处长、新闻发言人辛平。乐安县隶属抚州,处理“曾春亮案”引发的舆情是辛平的职责。
确认辛平的身份后,2021年12月,康乐莹和姐姐向居住地深圳市龙岗区法院提起民事诉讼,将辛平和新浪微博运营公司告上法庭,案由是“网络侵权责任纠纷”。此外,康家姐妹还起诉了另两名网暴者。
2024年5月20日上午,康乐莹收到了法院的3份判决,判令3人在微博上公开道歉,支付精神损失费,但微博运营方无需承担连带责任。5月25日23时许,辛平在微博账号“睡不够的”发布了道歉声明,称其曾对康女士及其家人实施了名誉侵权行为,发表了恶意贬损康女士及其家人名誉的不当言论,造成了不良影响。
最新修订时间:2024-06-12 08: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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概述
案件背景
参考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