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7月26日14时10分许,河南省驾驶员李红杰(男,汉族,44岁,河南省驻马店市新蔡县人,持有A1机动车驾驶证)驾驶豫AX5006号大型普通客车(核载63人,实载63人,均为赴青海格尔木采集枸杞务工人员),由河南正阳县出发前往青海,途经青兰高速1487km处时,车辆驶出路外发生侧翻。
事故经过
2021年7月26日14时10分许,青兰高速1487公里处发生一起道路交通事故。经进一步核查,河南省驻马店驾驶员李红杰(男,汉族,44岁,河南省驻马店市新菜县人,持有A1机动车驾驶证)驾驶河南省启明旅游汽车服务有限公司的豫AX5006号“金旅牌”大型普通客车,从驻马店市正阳县出发前往青海省格尔木市大格勒乡康普公司采摘枸杞,自东向西行驶至青兰高速公路1487公里时,车辆碰撞中央隔离带后,驶出路外发生侧翻。
事故伤亡
截至2021年7月26日,该事故已造成5人死亡。
截至2021年7月26日18时,该事故已造成13人死亡(身份信息在进一步核查),3人(肇事司机2人、涉事包工头1人)被公安机关控制,剩余47人已送至当地医院进行救治,伤情基本平稳。
事故处置
平凉市委、市政府
事故发生后,平凉市委主要负责人作出批示,市政府主要负责人第一时间赶赴现场进行事故救援处置,并成立“7·26”交通事故应急处置工作领导小组,在泾川县人民医院紧急召开“7·26”交通事故应急处置工作会议,对事故调查、伤者救治、善后处置等工作进行全面安排部署。
事故发生后,平凉市委、市政府责成泾川县立即组织交警部门、应急管理部门、消防救援大队及医疗救护力量实施现场救援,受伤人员转移至泾川县人民医院进行救治。
截至2021年7月26日,事故救援、伤者救治、调查处置工作在全力进行。
甘肃省委、省政府
接报后,甘肃省委书记、省人大常委会主任尹弘,省委副书记、省长任振鹤立即作出批示。
尹弘批示要求,平凉市要全力做好伤员救治及善后处置等工作,并及时向河南方面通报相关情况。公安交管部门要加强交通疏导、恢复通行秩序、核查事故原因。
任振鹤批示要求,有关部门及平凉市要不惜一切代价抢救伤员,最大限度减少新的人员伤亡;要专人专班妥善做好善后处置工作,全力查明事故原因,主动发声及时回应社会关切,切实维护社会稳定。公安交管、交通运输等部门要深刻汲取事故教训,举一反三,强化责任,紧盯重点路段、重点部位等加强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力度,以扎实过细的工作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国务院安委会
事故发生后,国务院安委会副主任、应急管理部部长黄明等部领导持续调度指导,就事故救援、伤者救治、遇难者善后和事故调查等工作提出要求。同时,派出工作组会同公安部、交通运输部等部门有关同志赶赴事故现场,指导地方做好事故处置和事故调查工作。
根据《重大事故查处挂牌督办办法》等有关规定,国务院安委会决定对青兰高速甘肃平凉段“7·26”重大道路交通事故查处实行挂牌督办。
事故影响
截至2021年7月26日19时17分,现场救援工作结束,道路已全面恢复畅通。
调查报告
2021年7月26日14时05分,驾驶员李红杰驾驶豫AX5006大型普通客车搭载63人,行驶至青兰高速平凉市泾川段K1487+100处时,车辆在向左变更车道过程中,与中央隔离带护栏发生碰撞后,向右急转撞毁右侧护栏驶出路外,左侧翻于路基边坡。由于车内大部分人员(57人)未按规定使用安全带,部分人员被甩出车外,并被侧翻大客车碾压。
据调查,本起事故共造成13人死亡,44人受伤,直接经济损失约2119万元。综合分析认定,本起事故是一起重大道路交通生产安全责任事故。造成事故的直接原因是:驾驶人驾驶大型普通客车在高速行驶中,雨天未保持安全行驶速度,应急操作处置不当,导致车辆失控侧翻。
同时,在调查中还暴露出事故发生单位肇事车辆违法运营、肇事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不落实、涉事检测机构蓄意造假、相关部门行业安全监管不力等问题。
事故共涉及、追责人员40人(公职人员21人),追责单位7个。其中:
1、肇事企业原法人赵二红,鉴于已亡故,建议不再追究刑事责任;
2、肇事车辆驾驶员李红杰等5名责任人员因涉嫌重大责任事故罪已被检察机关依法批准逮捕。3、肇事企业现法人刘书义等5人涉嫌违法犯罪,建议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4、对肇事企业管理人员张高娟等8人建议予以行政处罚。
5、对马建军等21名公职人员(河南省17人、甘肃省4人)建议进行追责问责。
6、对肇事企业河南启明旅游汽车服务有限公司等5家企业建议予以行政处罚。
7、对平凉市交警支队泾州高速大队、平凉高速公路养护所2家单位责令作出检查。
社会影响
2022年1月,入选2021年全国生产安全事故十大典型案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