侵华日军第七三一部队旧址
第六批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
侵华日军第七三一部队旧址,位于黑龙江省哈尔滨市,是侵华日军第七三一部队从事人体实验、动物实验、生化武器研究生产等战争犯罪活动的历史遗迹。
历史沿革
侵华日军第七三一部队始建于民国二十二年(1933年),曾以石井部队、东乡部队、关东军防疫给水部的名义从事人体实验、动物实验、生化武器研究生产等战争犯罪活动。民国二十五年(1936年)开始,在哈尔滨平房建立细菌武器研究生产基地,将6.1平方千米的土地作为特别军事区域。民国三十四年(1945年8月),七三一部队败逃之际炸毁了大部分建筑。
城子沟野外实验场遗址原是金代古城池。民国三十一年(1942年)以后,七三一部队以此作为临时实验场。
航空指挥所旧址建于民国二十七年(1938年)。
细菌实验室及特设监狱遗址,民国二十七年(1938年)建成。
民国二十七年(1938年),七三一部队迁移到平房后,细菌弹壳制造厂遗址归七三一部队第三部管辖,设有研究室,工作科和整备队,主要任务是负责烧制土陶细菌弹壳和土陶滤水器。日军败退之前对这里进行了破坏。后来经过修复,有些建筑被使用过一段时间。
南门卫兵所旧址始建于民国二十八年(1939年)。
小动物地下饲养室旧址,始建于民国二十八年(1939年)。
冻伤实验室旧址建于民国二十九年(1940年)。
瓦斯发生室旧址建成于民国二十九年(1940年)。七三一部队败退前,将其炸毁。解放后,曾对其进行了修复并将内楼梯改为外楼梯。
民国三十四年(1945年)8月,七三一部队撤退时,将本部旧址原建筑屋面破坏。解放后,经维修本部旧址东翼先后为平房区政府、邮电局使用;西翼为哈尔滨市第二十五中学、一百六十二中学使用。1985年初,将本部旧址东翼一角开辟为“七三一部队罪证陈列室”。1985年8月,正式对国内外开放;西翼仍为学校,后面平房为仓库(现已停用)。2001年6月,本部旧址东翼经过修缮后作为侵华日军第七三一部队罪证陈列馆的陈列厅正式对外开放。2009年,经有关部门协调本部旧址西翼产权归七三一部队罪证陈列馆所有;曾用作陈列厅。建馆保护后对本部旧址经过多次维修。2000年8月至2001年6月,重新修缮了本部旧址东翼。2014年4月末至2015年8月,重新对本部旧址进行修缮工作。
民国三十四年(1945年)8月,七三一部队撤退时,将细菌实验室及特设监狱全部炸毁。建国初期,尚有明显的建筑残迹,现仅存建筑残迹埋藏于地面之下。2000~2001年,陈列馆对细菌实验室及特设监狱遗址进行了发掘清理,揭露出遗址东北角和东南角、中心走廊一段以及西侧特设监狱的基址。
1983年,对结核菌实验室旧址建筑进行维修,并安装了铁瓦盖和门窗,砌筑了保护砖墙。在东、北面各设一处铁门,在正面门前铺设地砖40平方米。2001年,对该遗址进行了单体保护。
1984年5月至8月,对细菌弹组装储存室旧址洞口进行了维修,并加设了防雨蓬,棚盖铺设瓦垄铁皮,棚架用圆管及角钢、钢筋焊成,涂有防腐漆。
1984年6月,对本部旧址地道口进行维修,增设地下道的楼梯,平整地下通道旧址,安装低压电灯,修复地下更衣室,并在地道北出口安装了防雨棚;1985年5月,又对地下洞口进行加固。该地下通道旧址仍作为遗址陈列馆的供水供暖管线的通道作用。
1986年11月至1987年5月,依据幸存劳工的回忆,对黄鼠饲养室旧址地面上的木板房进行了复原。2003年,对饲养室棚顶进行了维修。
1998年,对烟囱及建筑遗迹进行了清理,动迁民房3座,划定保护范围3282平方米,并在四周砌砖墙加以保护;2000年,对其进行了单体保护。
2001年,对动物焚烧炉旧址进行了单体保护。
2002年,对给水塔旧址其进行加盖维修,安装了门窗和护栏,进行了单体保护。
2014年,七三一旧址保护利用共争取国家、省、市各类经费3.7亿。组织编制了六处《七三一旧址单体保护展示工程技术方案》上报国家文物局,其中三处获得国家文物局批复立项,争取文物保护专项经费3750万元。组织完成了两处七三一旧址考古清理工作,清理总面积约15337平方米,出土文物800余件,地下基础部分全部揭露。
2015年7月24日,黑龙江省文化厅宣布,经过黑龙江省文物考古研究所近两年的努力,侵华日军第七三一部队旧址考古取得突破性进展,目前已完成细菌实验室及特设监狱、锅炉房、回水池、动物焚烧炉及部分细菌弹壳厂的调查勘探与发掘,并出土战争遗物1000多件。研究人员还找到了日军炸毁“四方楼”的爆破穴点和焚烧罪证的灰坑。
2024年12月13日,731部队本部旧址重新对外开放,并推出“侵华日军细菌战珍贵文物及史料特别展”。
建筑格局
侵华日军第七三一部队旧址,同德国纳粹的奥斯威辛集中营并称为世界两大灭绝人寰的杀人魔窟。七三一部队败逃之际炸毁了大部分建筑,形成现在旧址的整体格局。七三一遗址现有本部旧址、焚尸炉旧址、冻伤实验室旧址、病毒实验室遗址、锅炉房遗址等23处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旧址。
主要建筑
本部旧址
本部旧址占地面积约4270平方米,建筑面积约7399平方米,砖混结构。本部大楼旧址包括与其相连的器材供应部和兵器库旧址,本部大楼当时被称为“一栋”,是七三一部队的办公楼,器材供应部和兵器库当时被称为“二栋”。
“一栋”为二层砖混结构,东西向呈长方形,长约170.8米、宽约13米、高约15米。本部大楼办公设置一楼自右至左为人事科、值班室、工务管理科、调查科摄影班、调查科科长室、正门口、库房、宪兵室、总务部、调查科印刷班、诊疗部。二楼配置情况自右至左为部队长室、副官室、规划科、安灵室、庶务科、会计科、会议室、标本陈列室。总务部是七三一部队的核心部门,有关七三一部队的情况信息都集中在这里,负责管理人事、会计、摄影班、印刷班、军事地志班等。标本陈列室,位于本部大楼二楼左端,约计有200余平方米,陈列着用于实验的人体各部位,同时七三一部队医学研究者也在此宣讲研究成果。安灵室,正面为祭坛,供奉准备、研究和使用细菌战过程中死亡的七三一部队成员遗像。
“二栋”,器材供应部和兵器库,总长约134米、宽约14米。器材供应部是供应七三一部队使用的各种器材,附设配电室。该旧址曾归属伟建厂,后转让产权归平房区粮食管理处并被改作粮米加工厂。文化大革命期间,平房区革委会将该旧址改造加高0.6米后用做会议室,因此现今器材供应部旧址比原来建筑高0.6米。兵器库是存放刀、枪、子弹等常规兵器的库房,现处于闲置状态。
细菌实验室及特设监狱遗址
细菌实验室及特设监狱遗址占地面积约15000平方米,砖、混凝土材质。细菌实验室及特设监狱遗址位于本部旧址以北。原为砖混结构的三层方框形建筑,由地上的细菌实验室和两栋特设监狱及地下两个细菌实验室组成。由于南北中心走廊的间隔,细菌实验室及特设监狱院内分成东西两院,两院各设一座二层砖混结构的“特设监狱”,被捕的人员经“特别输送”监押至此,成为细菌“实验材料”。细菌实验室及特设监狱地下还设有两个细菌实验室,通过通道与地上相连。七三一部队在在败退之前将其全部炸毁,解放初期尚存明显的建筑残迹。细菌实验室是七三一部队的细菌研究、实验、生产中心。特设监狱用于关押“特别移送”的被实验者。
建国初期尚有明显的建筑残迹,现仅存建筑残迹埋藏于地面之下。发掘揭露的四壁用步道板加固,基址部分冬天用珍珠岩覆盖防冻。但因遗址常年处于露天状态,受到冻融破坏的严重影响,保护层已不能保护遗址,揭露出的部分建筑砖基本风化腐蚀严重。
地下通道旧址
地下通道旧址占地面积约1100平方米,砖、混凝土材质。地下通道旧址由本部旧址通往细菌实验室及特设监狱并向北延至病毒实验室遗址,全长约400米,宽2.5米,高2米,壁厚0.6米,由本部旧址通往细菌实验室与病毒实验室遗址30米处右侧有地下更衣室。地下通道是本部、细菌实验室与病毒实验室暖气、上下水、电缆的地下通道。
锅炉房遗址
锅炉房遗址位于细菌实验室及特设监狱遗址东侧,原是一座约三层楼高的钢混大型建筑,内设三台火力发电机组,主要用于实验、饲育设施的供热和备用电源。日军败退前将其炸毁,从残存情况已经无法得知锅炉房的整体面貌。现仅存烟囱及建筑遗迹、混凝土基座和海鱼池旧址。
烟囱及建筑遗迹
烟囱及建筑遗迹占地面积约969平方米,钢筋混凝土材质。三座钢筋混凝土烟囱(中间一座仅剩半截)和与其相连的一榀钢筋混凝土框架(含填充墙),以及混凝土框架西侧的建筑基础遗迹。残存的立墙呈南北向,长38米,厚0.8米,高15.6米。三根烟囱自南向北排列,与残墙体相依附,间距6.7米,每根半径都是1.6米。其中两根烟囱完好,高21.6米;只能烟囱顶部残损,残高与立墙相同。锅炉房是为七三一部队供电、供热的设施,烟囱及建筑遗迹为该设施被破坏后的主体残存。
混凝土基座I、混凝土基座II
混凝土基座Ι、Ⅱ占地面积均为16平方米左右,钢筋混凝土材质。烟囱及建筑遗迹东约20米处,南侧混凝土基座Ι底座长6.1米,高约3.2米,宽约2.6米,底座一端宽0.67米;北侧混凝土基座Ⅱ长约6.1米,高约2米,宽约2.6米,墙厚0.6米,基座上有一个洞口,洞宽0.6米。
海鱼池旧址
海鱼池旧址位于烟囱及建筑遗迹东北方向约60米处,鱼池由两个长方形水泥槽构成,并设有换水闸门,排水孔。长约34.1米,宽约31.3米,深1.7米。海鱼池是七三一部队饲养食用海鱼的水池。现被埋于地下,部分水泥池壁有风化现象。
南门卫兵所旧址
南门卫兵所旧址占地面积约82平方米。南门卫兵所旧址位于本部旧址南100米处。为砖混结构的平顶单层建筑,带有两根方形烟囱。平面呈不规则的八边形,东西长约9米,南北宽约8米,房屋部分高3.7米,加上烟囱总高7.1米,是原七三一部队本部五个卫兵所中仅存的一个。当年以本部、细菌实验室及特设监狱为中心在其外围建一圈长约5千米、高2.5米、宽约1米的土墙,墙上架设高压电网,墙外挖有一圈宽、深各约3米的护城壕。沿土墙建有5个卫兵所。如今土墙、电网、防护沟已不存,仅剩南门卫兵所。南门卫兵所示通往七三一部队细菌实验基地的重要关口。该建筑保存完好,作为陈列馆的门卫室和发票室使用。
结核菌实验室旧址
结核菌实验室旧址占地面积约50平方米,建筑面积约113平方米。结核菌实验室旧址位于细菌实验室及特设监狱遗址西南,是一座地上二层带有地下室的直角形钢混建筑。分为主楼和楼道两部分。楼道入口向北,平面为长方形,长6.5米,宽1.7米,地上高2.9米;地下部分深2.6米,共17级台阶。主楼部分平面为方形,东西5.4米,南北5.6米,地面部分高5.6米,地下深2.6米。结核菌实验室为七三一部队“二木班”研究实验结核菌的地方。存四壁和屋顶部分,主楼内部的两层地板均已塌毁,整体处于闲置并保护中。
病毒实验室遗址
病毒实验室遗址占地面积约4228平方米。砖、混凝土材质。病毒实验室遗址位于细菌实验室及特设监狱遗址北侧,原由一栋长约170米、宽约14米的建筑和二栋各长约66米,宽约14米的建筑,有地下通道与细菌实验室及特设监狱连通。七三一部队撤退前将其炸毁,但现地下基址仍存。病毒实验室是七三一部队“笠原班”专门从事病毒研究的场所。遗址被三座七层居民楼叠压,尚未进行发掘,保存状况不明。
冻伤实验室旧址
冻伤实验室旧址占地面积约280平方米,建筑面积约437平方米。材质:砖、混凝土。冻伤实验室旧址位于细菌实验室及特设监狱北部,铁路专用线旧址西侧。该建筑主体由东西两大部分组成:东侧冷冻室为平面呈长方形的双层建筑,砖混结构,平顶,长20米,宽7.8米,高7.2米,在房屋高墙上端和顶部设有若干通气孔,内壁有固定隔热层的铁钩,在室内东北角有固定冷冻设备的水泥基座。该部分是冻伤实验室旧址的主要部分;冷冻室西侧为平面呈曲尺形的建筑,分隔为三室,长20米,宽7.7米,高3.8米,是和冷冻室配套使用的实验室。冻伤实验室是七三一部队“吉村班”用来对人体进行冷冻实验和生产干燥式细菌的场所。七三一部队撤退前将其炸毁,建筑损毁严重,西部房顶已经塌毁,东部二层地板也已经塌毁不存。此处遗址已设高墙、铁门,与小动物地下饲养室旧址、黄鼠饲养室旧址进行了群体保护。处于闲置保护中。
动物繁育室旧址
动物繁育室旧址占地面积约5557平方米,建筑面积约6714平方米。动物繁育室旧址位于细菌实验室及特设监狱遗址东北约500米处,铁路专用线旧址东部,七三一部队培养带菌昆虫的地方。由于该繁育室的班长名叫田中英雄,故称“田中班”。原有四栋房舍,周围设有一人高的砖墙,七三一部队撤退前将其烧毁,保存南北排列的建筑三栋。
黄鼠饲养室旧址
黄鼠饲养室旧址占地面积约112平方米,建筑面积约112平方米,木结构。黄鼠饲养室旧址是一长方形东西向单层木板房,东西长25.2米,南北宽4.4米,高2.8米。室内部现存有96个砌筑为一体的水泥方形地穴(原为100个),4行24列,每个水泥地穴平面为正方形,边长0.8米,深约1米。黄鼠饲养室为七三一部队专门饲养黄鼠的地方。七三一部队败退前将木板房炸毁,只剩96个水泥槽。1此处遗址已设高墙、铁门,与小动物地下饲养室旧址、冻伤实验室旧址进行了群体保护。该遗存地穴部分保存较好。
小动物地下饲养室旧址
小动物地下饲养室旧址占地面积约104平方米,建筑面积约104平方米,钢混结构。小动物地下饲养室旧址位于本部旧址的北侧,黄鼠饲养室旧址东南,该建筑是一处钢混结构的地下建筑。整体为曲尺形平面,分为穴道部分和地穴部分。穴道部分为长方形,东西向,穴道洞口面向西,穴道长5.4米,宽1.8米,底部深约3米,有12级台阶。地穴呈方形,内部分为三间,主室为长方形,东西长6.4米,南北宽3.5米。在主室的南侧有长约10米,宽3.2米的2条长方形耳室,耳室为圆拱顶,底部距顶部高2.8米。在两个耳室的两侧墙壁上各有上中下三排水泥槽用来摆放鼠笼。小动物地下饲养室是七三一部队用来专门饲养小白鼠等动物的场所。遗址处于地下且为钢混结构,所以保存完好。此处遗址已设高墙、铁门,与黄鼠饲养室旧址、冻伤实验室旧址进行了群体保护。
航空指挥所旧址
航空指挥所旧址占地面积约666平方米,建筑面积约1456平方米,砖混结构。航空指挥所旧址位于锅炉房遗址的东侧,建于1938年。该建筑是一栋砖混结构的阶梯式灰色楼房,双层为主,建筑整体呈长方形,平顶,南北向,长42.7米,宽15.5米,高8.2米,顶部中间又多出一层作为瞭望台使用,东西向,长15.5米,宽7.8米,高4.4米,该建筑整体高12.6米。航空指挥所旧址是七三一部队为配合野外实验和细菌战而设立的,指挥塔台和雷达设施都设置在这里。日军败退前曾将其炸毁,解放后经修复用作其他用途,经过改建,面貌有所改变。
细菌弹组装储存室旧址
细菌弹组装储存室旧址占地面积约520平方米,建筑面积约673平方米,砖混结构。细菌弹组装储存室旧址位于本部旧址东北,瓦斯发生室旧址北部,铁路专用线旧址东部,原有2层楼房5栋,日军败退前曾将其炸毁,现仅存一栋。现存建筑为一砖混结构长方形双层建筑,东西向,长约33米,宽约9米,高7.8米。另外还有两处各约85平方米的地下储藏室,其中一处被水泥预制板覆盖,另一处位置不明。细菌弹组装储存室是七三一部队“山口班”组装和储存细菌弹的场所。保存较好,为冶炼铸造厂车间。
瓦斯发生室旧址
瓦斯发生室旧址占地面积约185平方米,建筑面积约329平方米,砖混结构。瓦斯发生室旧址位于本部旧址东部,铁路专用线旧址东侧,该建筑为一砖混结构的长方形二层建筑,长14.7米,宽10米,高6.8米,加上烟囱高8.6米。七三一部队败退前将其炸毁。瓦斯发生室是七三一部队生产和供应瓦斯的场所。解放后曾对其进行了修复并将内楼梯改为外楼梯,外楼梯宽1.1米。该建筑现在保存较好,作为华龙铅笔厂的厂房使用。
瓦斯地下储藏室旧址
瓦斯地下储藏室旧址占地面积约156平方米,建筑面积约303平方米。钢混结构。瓦斯地下储藏室旧址位于瓦斯发生室旧址的东侧,为平面圆形的钢混结构,直径为13米。分为地上地下两层,地上部分高3.3米,地下深3.3米。瓦斯地下储藏室是瓦斯发生室的配套工程,是专门用于储存瓦斯的地方。现处于平房饲料加工厂院内。由于钢混结构且处于地下,该建筑保存较好,处于闲置并保护中。
特殊武器研制厂旧址
特殊武器研制厂旧址占地面积约2824平方米,位于黄鼠饲养室旧址西北约200米处,铁路专用线旧址西侧,是由四栋房围成的四合大院,因此也叫“方形栋”,为了保密对外称为七三一部队的“兵器班”。现存遗址4个构筑物,部分建筑工厂仍在使用中。
动物焚烧炉旧址
动物焚烧炉旧址占地面积约117平方米,砖、混凝土材质,位于本部旧址西北,现东北轻合金有限责任公司厂区内。该建筑为一砖混建筑,平顶,破坏较为严重,现存锅炉房的部分房顶和墙壁以及烟囱。锅炉房长12.2米,宽约10米,高4.6米,烟囱为方形,高20.7米。动物焚烧炉以焚化动物尸体为主,偶尔用来焚化用作实验的人的尸体,是七三一部队三座焚尸炉中的一座。处于闲置保护中。
焚尸炉旧址
焚尸炉旧址占地面积3.8平方米,砖、混凝土材质,位于动物焚烧炉旧址西南100米处,锅炉房已经完全不见,仅保留高16.3米的方形烟囱一座。焚尸炉是焚烧日本人尸体的地方,是七三一部队三处焚尸炉中的一座。该建筑损毁严重,处于闲置并保护中。
铁路专用线旧址
铁路专用线旧址占地面积约6400平方米(长约895米,自新疆大街北侧本部围墙起至动物繁育室旧址西侧铁路线尽端)。砖、混凝土材质。铁路专用线南与平房火车站连接,北通第一仓库,全长约4千米,中间设3处临时站台。七三一部队所用的器材、动物、细菌弹壳、燃料以及生活物资甚至部分被实验者都用火车直接运至这里。七三一部队生产的各种细菌,培育的母本动物和专用设备,也从这里发往各地。解放后,该铁路专用线经过改修,现继续使用,基本保持原状。
宿舍区旧址
七三一部队宿舍区,曾被称为“东乡宿舍”、“东乡村”、“士官楼”,是七三一部队军官、军医、士兵及家属的生活住宅区。宿舍区建筑群由军人家属宿舍、独身宿舍、军官宿舍及供水、供热、供暖等配套设施构成,当时还设有学校、医院、运动场、商业、娱乐、餐馆、妓院、“东乡神社”等设施。据调查,本部的两眼深水井,一处水库是宿舍区用水的来源,共有4条供水主干线对宿舍区、细菌实验区域供水,管道长约2200米,管径0.2米。并在“连三楼”东侧设锅炉房一处,铺设供热管道3000米向宿舍区供热。宿舍区位于今哈尔滨市平房区新疆大街和友协大街交会处的西南角,是由17栋建筑构成的一个建筑群,总占地面积为1.67公顷,这些建筑均为东西向,砖木结构,“人”字形屋顶,走廊和楼梯置于外部。
给水塔旧址
给水塔旧址占地面积约40平方米,建筑面积约120平方米,砖、混凝土材质,位于本部旧址西南,平房区新疆大街15号,为一处砖混结构三层楼,平顶,平面呈方形,边长为5.7米,顶部高15.6米,每层高约5米。该建筑破坏较为严重,仅保存有四壁和房顶,二层和三层的地面皆塌毁,仅二层地面保留一小部分。给水塔是负责供应七三一部队及宿舍区用水的建筑设施。2002年对其进行加盖维修,安装了门窗和护栏,进行了单体保护。整体处于闲置保护中。
地下回水池旧址
地下回水池旧址占地面积约1170平方米,地下水池建筑面积约1170平方米,回水池泵房旧址建筑面积约38平方米。位于锅炉房遗址东南侧,其中地下水池顶部为钢筋混凝结构,池壁与隔墙为砖混结构。长约39米,宽约30米,深约5.7米;回水池泵房旧址为砖混结构,长8.3米,宽4.5米,高约3米。地下回水池旧址是锅炉发电机组的循环冷却水的设施。保存较好,池壁墙体受溶冻影响水泥罩面脱落,砖体粉化。处于闲置保护中。
城子沟野外实验场遗址
城子沟野外实验场遗址位于平房区旧址西南约4千米的平房区平新镇平乐村辖区内,呈南北长方形约11.38公顷,外有土城墙,设东、南、西、北四门。遗址现存三面城墙遗址,城内为耕地。占地面积约11.38公顷,长约360米,宽约316米。
文物遗存
战争遗物
侵华日军第七三一部队旧址细菌实验室及特设监狱、锅炉房、回水池、动物焚烧炉及部分细菌弹壳厂的调查勘探与发掘,出土战争遗物1000多件,包括铁器、玻璃器、铜器、陶瓷等,其中铁器和玻璃器的数量最多。考古发现4处实验设备燃烧灰坑,内有木炭,间杂大量的玻璃试管、导管和烧瓶等。近200个保存完好并装有液体的瓶子,瓶体上依稀能看到“毒”字样。
主要展览
侵华日军第七三一部队罪证陈列馆
侵华日军第七三一部队罪证陈列馆是一所遗址型博物馆,位于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平房区新疆大街47号。开放面积约14.8万平方米,展馆陈列面积约6000平方米,馆藏文物5200件,其中国家级珍贵文物207件。
价值意义
侵华日军第七三一部队旧址,保存相对完整,保护区面积24.8万平方米,是世界历史上规模最大的细菌武器研究、实验及制造基地,是日本军国主义违背国际公约,用活人进行冻伤、细菌感染、毒气实验的大本营,是发动细菌战争的策源地,是日本对外侵略扩张、掠夺资源、践踏主权的重要罪证。侵华日军第七三一部队旧址是爱国主义、世界反法西斯战争教育的重要阵地,是开展和平教育、国防教育的重要阵地,也是记录历史、警示世人的重要阵地,更是落实中央确定的“牢记历史、不忘过去、珍爱和平、开创未来”精神的重要历史遗址。
保护措施
侵华日军第七三一部队旧址全面有效保护始于1980年代,通过成立平房区文物管理所、“哈尔滨日本细菌工厂罪证展览馆”(现更名为侵华日军第731部队罪证陈列馆)等保护利用机构,对七三一旧址进行清理、勘察、发掘、保护、研究和管理工作,编制《侵华日军第七三一部队旧址文物保护规划》。 
2006年5月,侵华日军第七三一部队旧址被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公布为第六批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
所获荣誉
1997年,侵华日军第七三一部队旧址被中宣部授予全国百个爱国主义教育示范基地。
2005年,侵华日军第七三一部队旧址被国务院公布为全国百个红色旅游经典景区。
2012年,侵华日军第七三一部队旧址被国家文物局列入中国世界文化遗产预备名单。
旅游信息
地理位置
侵华日军第七三一部队旧址位于黑龙江省哈尔滨市。
交通信息
自驾:自黑龙江省哈尔滨市人民政府开车前往侵华日军第七三一部队旧址,路程约32.8千米,用时约35分钟。
最新修订时间:2024-12-20 15:51
目录
概述
历史沿革
参考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