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13黑龙江大庆化工厂爆炸燃烧事故,2011年4月13日22时12分,黑龙江省大庆市让胡路区喇嘛甸镇富鑫化工厂非法生产偶氮二异丁腈过程中发生爆炸燃烧。现场作业人员共计14人,9人当场死亡(6男3女),另5人无恙。
事故发生后,大庆市委、市政府立即启动应急预案,大庆市市长夏立华等官员立即赶赴现场指挥抢险救援,采取紧急措施防止发生次生灾害,并对善后处理工作作出部署。大庆市公安、安监、消防、环保等部门迅速到达事故现场开展抢险救援、环境监测等工作,火情于22时40分被扑灭。 事故发生后,黑龙江省省长王宪魁做出批示,要求尽快查明事故原因,举一反三,防止类似事故发生。黑龙江省副省长徐广国、黑龙江省安监局长张升赶赴现场,指导事故调查和善后处理等事宜。 目前,事故危险源已经消除,工厂已停产关闭。经环保部门现场多点监测,空气质量指标没有超过工业企业污染排放标准值,对周边生产生活环境未造成影响。 截至记者发稿时,事故原因正在进一步调查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