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21响水化工企业爆炸事故
安全生产责任事故
2019年3月21日14时48分许,江苏省盐城市响水县陈家港镇化工园区内江苏天嘉宜化工有限公司发生爆炸事故,并波及周边16家企业。事故共造成78人死亡、76人重伤,640人住院治疗,直接经济损失19.86亿元。
事故经过
2019年3月21日14时48分许,江苏省盐城市响水县陈家港化工园区内江苏天嘉宜化工有限公司旧固废库内长期违法贮存的硝化废料持续积热升温导致自燃,燃烧引发硝化废料爆炸。爆炸园区地址,位于江苏陈家港化工园区位于镇区以西2公里处,占地面积10.05平方公里,设有化工生产区、生活服务区、污水处理区、化工危险品存放区四大功能区。
爆炸区域附近有多处住宅区和学校,其中一所幼儿园离事发现场直线距离仅1.1公里,爆炸已经导致部分孩子受伤,响水当地的医疗机构正在抓紧救治伤者。
事故伤亡
2019年3月21日17时,江苏省消防救援总队发布消防救援通报,到场消防救援力量已救出12名受伤人员。
2019年3月21日19时,确认事故已造成死亡6人,重伤30人,另有部分群众不同程度轻伤。
2019年3月22日3时,确认事故已造成死亡12人。
2019年3月22日7时,响水化工厂爆炸事故死亡人数已升至44人,危重32人,重伤58人,还有部分群众不同程度受伤,当地共接收医治伤员640名。
2019年3月22日上午,响水化工厂爆炸事故已造成47人遇难、90人重伤,另有部分群众不同程度受伤。
2019年3月22日23时,江苏响水天嘉宜公司“3·21”爆炸事故已造成62人死亡,其中26人已确认身份,36人待确认身份。失踪28人。已救治的病人中,危重34人,重伤60人,还有部分群众不同程度受伤。
2019年3月23日7时,事故已造成64人死亡,救治的伤员中危重21人、重伤73人。盐城市市长曹路宝介绍,死亡的64人中,26人已确认身份,38人身份待确认,各方报来的失联人员有28人。
2019年3月25日,江苏省盐城市市长曹路宝通报:事故已造成78人死亡(其中56人已确认身份,22人待确认身份)。上次通报的28名失联人员,根据DNA技术检测,已确认死亡25人,另外3人平安并已取得联系。
截至2019年3月25日12时,事故已造成78人死亡。共有伤员566人,其中危重伤员13人,重症66人。
截至2019年3月26日中午12时,各收治医院共有住院治疗伤员520人,其中危重伤员8人、重症伤员46人,新增出院46人。
截至2019年3月30日16时,各收治医院共有住院治疗伤员276人,重症伤员9人,其中危重伤员3人。新增出院54人。
事故处置
紧急救援
2019年3月21日下午,接报后,应急管理部立即启动应急响应,主要负责人在部指挥中心调度了解救援情况,与现场视频连线。应急管理部党组成员、总工程师王浩水和消防救援局总工程师周天带领专家组紧急赶赴现场,协助地方做好应急处置工作。应急管理部要求,全力开展抢险救援,确保救援人员安全,同时协调医疗人员全力救治,及时疏散周边群众并妥善安置。
2019年3月21日下午,北青报记者从盐城市应急管理局了解到,应急管理局已经得知江苏天嘉宜化工有限公司发生爆炸一事,相关工作人员已经在赶往现场的路上。
2019年3月21日14时52分,盐城市消防救援支队响水县大队接到报警,天嘉宜化工有限公司发生爆炸事故。江苏省消防救援总队指挥中心立即调派南京、泰州、盐城、连云港、淮安、宿迁、 南通、常州、扬州、镇江十个城市消防救援支队、培训基地共35个中队、86辆消防车、389名指战员赶赴现场处置。
2019年3月21日15时50分许,从响水县人民医院了解到,已经有爆炸中的伤者陆续送医,医院领导也接到了相关指令,全力收治伤员。
2019年3月21日22时,江苏省连云港市消防救援支队政委杨华林在现场介绍救援情况称,接到指令后,消防救援人员火速赶往现场,营救被困人员、并对油罐进行冷却灭火。但由于现场情况复杂,救援难度很大。21日救援人员佩戴防护装置,保证自身安全。
2019年3月24日,盐城市召开“3·21”江苏盐城响水县陈家港镇天嘉宜公司爆炸事故第三次新闻发布会。会上通报,抢抓72小时黄金救援时间,先后组织6轮搜救。搜救范围从1.1平方公里扩大到近2平方公里,大部分企业已搜救完。
截至2019年3月25日零时,响水爆炸事故现场搜救工作正式结束。经过82小时的鏖战,参战指战员成功搜救164人,其中幸存86人。
官方工作
事故发生后,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正赴国外访问途中的中共中央总书记、国家主席、中央军委主席习近平立即作出重要指示,要求江苏省和有关部门全力抢险救援,搜救被困人员,及时救治伤员,做好善后工作,切实维护社会稳定。要加强监测预警,防控发生环境污染,严防发生次生灾害。要尽快查明事故原因,及时发布权威信息,加强舆情引导。习近平强调,近期一些地方接连发生重大安全事故,各地和有关部门要深刻吸取教训,加强安全隐患排查,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坚决防范重特大事故发生,确保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
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国务院总理李克强作出批示,要科学有效做好搜救工作,全力以赴救治受伤人员,最大程度减少伤亡,采取有力措施控制危险源,注意防止发生次生事故。应急管理部督促各地进一步排查并消除危化品等重点行业安全生产隐患,夯实各环节责任。
根据习近平指示和李克强要求,应急管理部、生态环境部已分别派出工作组赴现场指导抢险救援和环境监测工作。国家卫生健康委抽调重症医学、烧伤、创伤外科、神经外科和心理干预专家等组成国家级医疗专家组赶赴当地进行医学救援。江苏省委、省政府负责同志正在现场指挥处置。现场救援、伤员救治等工作正在紧张有序进行中。
2019年3月22日凌晨1时,应急管理部、生态环境部和江苏省政府召开专题会议,听取情况报告,研究部署救援处置工作。江苏省生态环境厅认真落实应急管理部、生态环境部领导的现场指导意见和我省紧急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全力以赴做好现场环境处置工作。
2019年3月22日凌晨3时,厅主要负责同志陪同生态环境部翟青副部长,连夜视察事故周边现场,实地详细了解消防废水去向及周边水系情况,查看了消防废水拦截施工现场,并要求省市县三级生态环境部门坚决贯彻翟青副部长指示,落实会议机制和信息发布机制。调整优化监测方案,加密监测频次,要求盐城市生态环境局指导地方加快对消防废水的围堵拦截。
2019年3月22日10时,翟青副部长和省生态环境厅主要负责同志带队来到筑坝施工现场,针对发现的问题要求进一步强化拦截封堵措施,确保园区内受污染水体不入灌河,同时要求生态环境部门同志就地留守现场督办。至发稿之时,翟青副部长再次带队赶赴现场检查拦截封堵措施落实情况。
2019年3月22日上午,江苏省生态环境厅紧急召开全省化工企业环境安全隐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部署会,迅速编制下发《关于开展全省化工企业环境安全隐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的紧急通知》(苏环办〔2019〕83号),要求各地自即日起至5月底,在全省范围内开展化工企业环境安全隐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
2019年3月25日,生态环境部最新发布消息,响水“3·21”特别重大爆炸事故发生后,由生态环境部派出的工作组继续在当地指导环境应急处置工作。各项工作有序推进,污染水体应急处置方案初步确定。
截至2019年3月27日,江苏省共出动28辆监测车,100余台监测仪器,在爆炸现场周边布设6个大气监测点,对新民河、新农河、新丰河、灌河加密布设14个水质监测断面,及时出具9000多个监测数据,并根据现场情况及时调整监测方案,适时开展爆炸现场的土壤、地下水环境监测。
2019年3月22日,国务院决定成立江苏响水天嘉宜公司“3·21”特别重大爆炸事故调查组并已开展调查工作。应急管理部党组书记、副部长黄明同志任组长。
2019年3月23日,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应急管理部消息,国务院江苏响水天嘉宜公司“3·21”特别重大爆炸事故调查组召开第一次全体会议,应急管理部党组书记、事故调查组组长黄明主持,会议要求要扎实细致做好事故调查工作,尽快查明事故原因、严肃追究责任,只要与事故起因和责任有关就要一查到底。
2019年3月22日,受习近平总书记、李克强总理委派,国务委员王勇代表党中央、国务院,率国务院有关部门负责同志赴江苏响水天嘉宜化工有限公司“3·21”爆炸事故现场,指导事故救援和应急处置工作,看望慰问受伤群众。
救援情况
2019年3月21日15时50分许,火势已得到初步控制;17时,救援人员已从现场救出31人。
截至2019年3月21日19时,江苏省消防救援总队已调派176辆消防车、928名消防员到场处置,后续仍将有增援力量赶赴现场。;到3月22日3时,88人已获救。
伤员救治
2019年3月21日消息,国家卫生健康委第一批调派的专家分队由国家卫生应急队伍(江苏)中的11名医疗专家赶到现场,抽调上海交通大学医学院附属瑞金医院重症医学、烧伤、神经外科专家和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北京安定医院心理干预专家,于21日晚到达当地开展工作。
2019年3月22日凌晨,国家卫生健康委第二批国家医疗心理卫生应急专家组抽调上海交通大学医学院附属瑞金医院重症医学、烧伤、神经外科专家和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北京安定医院心理干预专家5人到达当地开展工作。
2019年3月22日10时,国家卫健委已就江苏盐城市响水县化工厂爆炸事故紧急调派三批医疗专家组,赶赴当地驰援医疗救治工作。第三批专家组由北京协和医院重症医学、急诊科专家和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中毒控制、公共卫生专家7人组成。
2019年3月22日,据江苏省卫生健康委发布的信息,病员伤情以颅脑外伤、骨折、眼外伤、呼吸道吸入性损伤、多发性复合伤为主。截至3月22日20时,共有医护人员3500名、医院16家、救护车90辆参与救治,已为超过130名伤员实施手术。针对血液供应,江苏卫生健康委还介绍,江苏省及盐城市血液库存充足。截至22日上午7时,医疗救治已用血浆1.8万毫升、红细胞256单位。
2019年3月23日7时,盐城全市16家医院共收治伤员617人,其中523人轻伤,大部分为头部、腹部、四肢等部位的擦划伤。另外已出院23人,143人留治观察。通过治疗,重症人员数量在下降。
2019年3月24日12时,盐城市16家医院共有住院治疗伤员604人,危重症19人,重症98人。国家、省级专家会诊1579人次,抢救危重症伤员103人次,开展手术219台。已出院59人,留院观察142人。针对危重症和重症伤员,实行“一人一小组”“一人一方案”,每日会诊,尽最大努力提高救治质量,抢救伤员生命。
环境监测
2019年3月21日16时57分,响水县环境监测站于现场采样分析结果,在爆炸区域下风向200米采样监测发现,甲苯和二甲苯检出浓度为0.007mg/m3和0.011mg/m3,根据《大气污染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未超过企业周界外浓度最高限值2.40mg/m3和1.20mg/m3,苯乙烯、氯苯检出浓度为0.013mg/m3、0.001mg/m3,低于江苏省《化学工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DB32/3151—2016)中厂界限值0.50mg/m3和0.20mg/m3。
2019年3月21日18时,江苏省盐城环境监测中心于爆炸区域下风向1000米处采样监测结果,苯、甲苯和二甲苯的检出浓度分别为0.012mg/m3,0.006mg/m3和0.002mg/m3,根据《大气污染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未超过企业周界外浓度最高限值0.4mg/m3、2.4mg/m3和1.2mg/m3,丙酮、氯仿检出浓度分别为0.018mg/m3和0.021mg/m3,低于江苏省《化学工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DB32/3151—2016)中厂界限值0.80mg/m3和0.40mg/m3。
2019年3月21日18时40分,江苏省盐城环境监测中心于爆点下风向3500米(海安集敏感点)监测结果,二氧化硫浓度28.5mg/m3,氮氧化物浓度86.9mg/m3,分别超出《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二级标准的57倍和348倍;苯、甲苯和二甲苯的检出浓度分别为0.014mg/m3,0.007mg/m3和0.001mg/m3,根据《大气污染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未超过企业周界外浓度最高限值0.4mg/m3、2.4mg/m3和1.2mg/m3;苯乙烯、丙酮和氯仿检出浓度为0.003mg/m3、0.029mg/m3和0.003mg/m3,低于江苏省《化学工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标准》(DB32/3151—2016)中厂界限值0.50mg/m3、0.80mg/m3和0.40mg/m3。
截至2019年3月22日9时30分,根据盐城现场快速监测结果,事故地下风向3500米处,二氧化硫监测浓度为0.23mg/m3,氮氧化物监测浓度为0.48mg/m3,参照《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表2,二氧化硫满足小时均值二级质量浓度限值(0.5 mg/m3),氮氧化物超过小时均值二级质量浓度限值(0.25 mg/m3)0.92倍。
2019年3月22日14时30分,根据事故地下风向3500米处现场快速监测结果,二氧化硫监测浓度为0.01mg/m3,氮氧化物监测浓度为0.014mg/m3,参照《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表2,均满足二级质量浓度限值。各项挥发性有机物事故地下风向3500米均未检出。
2019年3月23日21时,根据事故地下风向1000米、2000米、3500米处监测结果,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浓度均低于《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二级标准限值,苯、甲苯、二甲苯参照《室内空气质量标准》(GB/T18883-2002)评价,均低于标准限值。
2019年3月24日,在响水天嘉宜化工爆炸污染事件发生的第三天,环境监测持续进行。据江苏省生态环境厅最新通报:事故地下风向3500米处二氧化硫与氮氧化物浓度显著降低。
2019年3月26日,新丰河:闸内26日10:00氨氮浓度为256毫克/升,超出《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 3838-2002)标准127倍;二氯甲烷为0. 85毫克/升,超标41.5倍;苯胺类为3.24毫克/升,超标31.4倍;化学需氧量为334毫克/升,超标7.4倍;二氯乙烷为0.074毫克/升,超标1.5倍;苯为0.024毫克/升,超标1.4倍;三氯甲烷为0.088毫克/升,超标0.5倍。闸外氨氮为2.97毫克/升,超标0.5倍;其余各项监测指标均低于标准限值。从变化趋势看,新丰河闸内氨氮仍严重超标,苯胺类超标倍数仍处于高位,化学需氧量、二氯甲烷、二氯乙烷、三氯甲烷、苯也有不同程度的超标。新丰河水量较大,已筑起多道土坝进行截流,数据虽有波动,但整体污染仍较为严重。
2019年3月21日14时48分,事故发生后,生态环境部门立即启动突发性环境事故应急预案,组织相关人员赶赴现场,迅速开展环境监测和应急处置工作。通过对事故现场上风向、下风向以及灌河下游、园区内河布点采样,并对有机物进行监测,事故产生的浓烟对空气质量产生较大影响,主要区域集中在园区及周边500米左右的上空,现场风速较大,扩散条件较好,同时该区域为化工企业生产区,没有居民居住,周边群众也已经基本疏散。事故地点下游没有饮用水源,群众饮水安全不受影响。相关监测工作仍在持续,将及时公布。
2019年3月22日8时40分,根据采集的水质样品现场快速监测结果,新民河闸外、新丰河闸外和新农河闸外,以及闸外灌河排污口下游3公里处和灌河入海口未检出挥发性有机物。
2019年3月22日10-12时,采集的水样实验室分析结果,其中新丰河闸内苯胺类浓度为4.01mg/L、闸外苯胺类浓度为0.08mg/L,闸内苯胺类浓度超过《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表3标准的39倍,闸外苯胺类浓度未超标。新民河闸内检出苯胺类浓度为0.1mg/L,未超标;新丰河闸外未检出苯胺类;新农河闸内、闸外因施工不具备采样条件;其他断面未检出苯胺类。
2019年3月23日17时,新丰河闸内氨氮浓度为462毫克/升,超出《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标准230倍;二氯甲烷为0.339毫克/升,超标16.0倍;化学需氧量为294毫克/升,超标6.4倍;二氯乙烷为0.0878毫克/升,超标1.9倍;三氯甲烷为0.141毫克/升,超标1.4倍。闸外各项监测指标均低于标准限值。
接受调查
2019年3月22日,从江阴市周庄镇相关部门独家获悉,涉事企业天嘉宜化工大股东、实控人倪成良被带走调查。
各方支援
2019年3月22日,从中国红十字会总会获悉,针对江苏盐城市响水县陈家港镇天嘉宜化工有限公司化学储罐发生爆炸事故,中国红十字会已紧急调拨物资参与救援救助,并已组织志愿者前往协助救援救助工作。
据介绍,事故发生后,中国红十字会总会、江苏省红十字会根据需求组织当地红会开展救援救助工作。响水县红十字会积极组织志愿者前往医院协助救助伤病人员,开展无偿献血,为受伤人员送饭、送水,在国道和主要干道协助维持秩序,疏导交通。中国红十字会紧急向灾区调拨了40顶帐篷、1340床棉被、150张折叠床和60个家庭包,并提供20万元现金用于转移安置群众救助。同时,按照政府要求,组织红十字志愿者开展安置点服务,并做好心理救援队支持准备。
中国红十字会相关负责人表示,下一步将密切关注灾害发展,根据需求做好救援救助各项准备。
2019年3月21日17点左右,在响水滨江路步行街的采血车上,挤满了前来献血的居民。有不少居民都是听到消息后,前来献血;22时14分,大量当地和外地赶来的群众,前往响水县政府附近的采血车,参与志愿献血。
2019年3月22日晚,江苏盐城响水县黄海路采血点,当地民众为响水“3·21”爆炸事故伤者献血,献上他们的爱心。
身份确认
2019年3月23日,“3·21”响水天嘉宜公司爆炸事故现场指挥部召开第二次新闻发布会介绍相关情况:盐城市市长曹路宝介绍,死亡的64人中,26人已确认身份,38人身份待确认,各方报来的失联人员有28人。由于化工企业生产过程中不能携带手机,确认失联人员身份遇到困难。通过家属等各方面报来的情况确认了28名失踪人员。失联人员数据与待确认身份人员数据可能会有重复,现正通过与各方沟通、走访以及DNA比对等方式确认遇难者身份。
曹路宝介绍,此前,现场已划分为13个区域、65个网格开展了四轮网格化地毯式搜救。现场指挥部本着“绝不放过任何一个角落,不惜一切代价寻找失联人员”的要求,22日夜仍组织大量人员持续连夜搜救,23日晨救援人员在事故现场还发现并救出一名生还者。另外,失联人员亲友咨询和联系渠道已建立。
事故善后
2019年3月24日,从“3·21”响水天嘉宜化工有限公司爆炸事故现场指挥部召开的第三次新闻发布会上了解到,响水县成立“3·21”事故死者善后工作小组,对已确定身份的遇难者,上门与家属见面开展安抚慰问。妥善安排来响遇难者家属食宿,组织43名医疗人员照顾年纪较大的家属。遗体处理尊重民族宗教风俗习惯,做好有关服务。
2019年3月30日, 江苏响水“3·21”特大爆炸事故核心区爆炸坑开始回填。爆炸事故核心区爆炸坑直径约170米,深度约2米,武警某部将组织专业机械运载投放石料、渣土,沿爆炸核心区爆炸坑中线,开辟一条双向施工通道,加快回填进度。
2019年4月4日上午,响水县委书记崔爱国主持召开县委常委(扩大)会议,迅速贯彻落实江苏省委书记娄勤俭在响水专题调研座谈会上的讲话精神,研究部署善后处置相关工作。在响水的县四套班子领导,县各相关部门单位主要负责同志出席会议。
2019年3月27日,盐城市委、市政府在响水举行“3⋅21”特别重大事故遇难者集中悼念活动,庄严集会、集体举哀,悼念事故遇难者。
应急方案
2019年3月25日,响水“3·21”特别重大爆炸事故发生后,由生态环境部派出的工作组继续在当地指导环境应急处置工作。各项工作有序推进,污染水体应急处置方案初步确定。
生态环境部调集环境监测及水、固废、土壤处理等方面30名专家,全力支持当地科学妥善处置事故。23日,生态环境部有关负责人、3名专家及监测人员进入爆炸核心区,查看爆炸区地面坑塘废水及固废等相关情况,并采集水样进行分析。
工作组协助地方进一步优化事故区域大气和水体的环境监测方案,对河道内污染水体、核心区残余化学品、污水及固体废物等情况进行摸排,提出了污染治理工作初步方案。工作组要求当地全面调度周边区域应急池、储罐、运输罐车等资源,做好污水处置设施、园区污水厂技术对接工作,确保设施尽快投入运行。制定应对降雨预案,提前做好人员调配和物资准备工作。
陈家港化工园区内新民河、新丰河、新农河3条入灌河河渠已经全部通过筑坝拦截的方式封堵完毕,同时组织人员对坝体进行加固、巡查和实时监控,确保污染水体不入灌河。同时,为确保三个入灌河封堵口的安全,按工作组的要求,地方将在所有堵口各安装一个视频监控系统,各建一个值守帐篷,每小时巡查一次,各安排一台挖掘机,4小时监测一次水质。
保险理赔
人保财险方面表示,为确保高效应对事故,人保财险积极开展业务排查和客户联系工作,加强案件报告制度,并安排专人负责信息报送工作。
事故发生后,中国人寿迅速启动应急预案,成立应急工作小组,全力做好救援及客户排查理赔工作。其中,寿险公司通过走访医院排查,已确认有21位客户在事故中受伤,财险公司接到21起车险报案,5起非车险报案,通过绿色理赔通道启动快速理赔。
中国太平董事长罗熹则指示集团办公厅启动应急机制,组织旗下子公司开展客户排查,紧急应对,查清损失、参与救援、做好补偿。太平财险共接到车险报案5件,估损金额17410元人民币,已快速完成理赔2件,剩余3件正在理赔支付中。非车险1件,估损金额3万元人民币。太平养老接到一起报案。被保险人被爆炸时震碎的玻璃碎片划伤在当地医院接受治疗,公司正积极联系客户家属提供理赔服务。太平再保险(中国)估损金额较大,正在汇总中。
中国平安旗下产、寿、养等各家子公司也在第一时间启动重大突发事故应急预案,成立重大突发事故应急处理小组,紧急排查事故名单。平安共出险87笔。其中最快一笔财产险赔付,仅用时17分钟赔款即支付到账。
新华保险总分联动启动应急响应,江苏分公司迅速组织事故应急理赔队伍,并安排工作组紧急进行伤亡人员信息排查。截至3月22日,公司已紧急排查出1名受伤客户,并前往医院看望慰问。同时,新华保险紧急启动了十大应急服务举措,为现场保险理赔、紧急救援提供便利。
中国太保有关负责人表示,南京、连云港、盐城等多地理赔调查人员已赶赴第一现场进行查勘,前往事故所在地附近医院进行伤员慰问探视。在确保为客户提供高效、便捷、有温度的理赔服务的同时,中国太保将视需为客户及家属提供专业心理咨询服务,密切关注灾情发展变化,及时向客户提供防灾指导和次生灾害预警提醒。
3月23日中午12时,中国太保已接到3.21江苏盐城化工厂爆炸事故车险报案70起,企财险报案37起、责任险报案6起、船舶险报案1起、家财险报案1起,已结案21起。此外,排查到高度疑似寿险客户29位、产险个人客户16位,现已确认18位客户,已完成8位客户的理赔,9位客户及家属的慰问工作。
3月22日下午2点左右,阳光人寿盐城中支接到报案1起,被保险人在此次事故中头部被玻璃碎片划伤,正在滨海县人民医院接受治疗。两个小时后,阳光人寿事故应急理赔小组到达医院探望受伤客户,并为客户提供现场赔付服务。阳光产险也接到车险报案,但因客户需参与救援工作,暂时无暇顾及车辆损失,阳光产险表示将与该客户保持电话联系,跟进后续救援、理赔工作。
泰康保险集团有关负责人表示,陈东升董事长高度重视,集团各子公司泰康人寿、泰康养老及泰康在线紧密联动,成立应急工作组快速响应,紧急排查出险人员名单。
3月22日,华泰人寿江苏分公司了解到客户因爆炸事故受伤被送往头罾乡镇卫生院住院,积极联系响水各大医院,努力为客户争取更好的就医条件,当日下午在响水东方康复医院为客户办理住院手续。盐城中支和连云港中支工作人员在医院为客户现场办理理赔申请手续,材料收集后第一时间回响水机构进行系统操作,通过快速理赔通道,半小时内将理赔款打入客户账户。
君康人寿江苏分公司已开始逐一排查客户出险名单,同时盐城中支总经理一行前往医院、现场勘查,了解新情况,随时配合政府做好善后工作。
环境处置
应急处置
根据生态环境部现场工作组和省指挥部要求,江苏省生态环境厅继续开展事故环境应急处置工作。
一是持续开展应急监测。监测人员继续对事故点下风向1000米、2000米、3500米处开展大气监测,监测因子为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挥发性有机物;对新民河、新丰河、新农河闸坝口,灌河入海口,厂区排污口下游开展水质监测,监测因子为化学需氧量、氨氮、苯胺、挥发性有机物。根据生态环境部工作组要求,增加对污水处理厂、新民河出水及事故核心区域土壤进行采样监测。
二是切实推进受污染水体治理。生态环境部工作组组长召开会议,要求各方按照污水处理方案,加强合作,形成书面要求,明确责任和任务,确保污水得到妥善处置。26日上午,生态环境部负责人带队现场督查园区内污水处置工作进展情况。园区污水处理厂已修整投入运行,每小时处理废水量约为120吨。现场连夜施工铺设应急污水管道,对爆炸大坑废水进行抽送转移,已转移废水4000多吨至裕廊中转池内。新民河活性炭坝已建成并投入使用,处理后水质经监测已达标,现正逐步外排。
三是严格做好坝体巡查。严格落实“五个一”工作机制要求,每个坝口均配有一台挖掘机,搭建看护房(棚),安装了视频监控,并准备了应急沙(土)袋。应急人员18人分3班,每班6人,每个闸坝实现2人3班工作制,每小时巡查一次,防止河水大潮等可能产生的影响。
四是及时回应社会关切。积极配合“3·21”响水天嘉宜公司爆炸事故现场指挥部做好新闻发布工作,通过江苏生态环境“两微一端”及时发布生态环境应急响应进展情况。
质量达标
2019年4月29日,生态环境部通报了江苏响水爆炸事故环境应急处理的最新进展。
截至26日8时,已处理污水约19.9万立方米。事故现场仍有约9.9万立方米污水需处理,不考虑降雨等情况可能造成的污水量增加,预计5月底前基本处理完毕。当地采取园区就地和外运处置的方式对危险废物进行处理。
截至4月26日,现场处置431.13吨,转运处置511.1吨。周边环境质量持续稳定达标,环境风险总体可控,事故环境应急处置工作已转入常态应急阶段。
事故影响
地震疑云
2019年3月21日14时48分,江苏连云港市灌南县(疑爆)发生2.2级地震,震源深度0千米,震中位于北纬34.33度,东经119.73度。
企业停产
2019年3月22日,江苏省生态环境厅在通报中称,环境应急人员到达现场后,协助现场指挥部开展应急救援处置工作,要求园区内所有企业陆续停产、疏散相关工作人员,关闭园区与外环境相连的全部闸坝,严防消防废水进入外环境。同时,江苏省生态环境厅表示,继续在现场配合地方政府做好事故环境应急处置工作,全力截控事故消防废水,加强周边环境应急监测,及时发布环境质量信息,保障生态环境安全。
学校停课
2019年3月22日,受到事故影响的学校、幼儿园即日起临时停课。
距离涉事企业2公里左右的陈家港镇六港小学相关负责人告诉澎湃新闻,事发后学校已停课,根据上级指示要求,学校将在下周复课,最快下周一即可复课。
距离爆炸企业约2.7公里外的陈家港口镇王商小学值班工作人员告诉澎湃新闻,事发时200多名孩子“像小鸟出巢一样”跑出教室,有学生被震碎的玻璃划伤,维修工作于22日开始,最迟下周五复课。
2019年3月24日,从“3·21”响水天嘉宜化工有限公司爆炸事故现场指挥部召开的第三次新闻发布会上了解到,受损学校校舍维修工作基本完成,老师正在布置教室,3月25日上午所有学校全部复课。
暂停供电
2019年3月21日,受爆炸冲击波影响,距爆炸地点约1.1公里的110千伏金化变电站2台主变停运,距爆炸地点约550米的35千伏化工变电站停运。此外,事故还造成当地4条110千伏、2条35千伏线路停运,14条10千伏线路停运,161台配变、2300余户低压电用户及99户高压电用户停电。
事故发生后,国网江苏省电力有限公司成立了 “3·21” 响水爆炸事故救援电力保障应急小组,国网盐城供电公司启动了“设备设施损坏事件应急预案”Ⅳ级应急响应,成立处置领导小组及办公室,组织开展了相关应急处置工作。
截至2019年3月23日17时30分,2300余户低压电力用户已全部恢复供电,35户高压电力客户恢复供电。
国际反应
2019年3月22日,联合国秘书长古特雷斯发表声明,对中国江苏省盐城市响水县一化工厂发生爆炸事故,导致大量人员伤亡深感悲伤。他向受害者家人表示慰问,向中国政府和人民致以衷心的同情,并祝愿伤者早日康复。
相关事件
2019年3月,天津一网友因对盐城化工厂爆炸事件发不当言论被行拘。
事故后续
修缮受损
2019年3月31日晚,江苏盐城官方通报响水“3·21”房屋修缮最新情况。截至3月31日中午12时,已修缮受损房屋17729户。
立案调查
响水“3·21”事故发生后,公安机关立即开展调查工作,并于3月23日立案侦查。已对江苏天嘉宜化工有限公司3名负有重大责任的嫌疑人采取刑事强制措施。下一步,公安机关将进一步加大侦查工作力度,对涉嫌犯罪的一查到底,依法处理。
2019年4月13日,据新华网消息,经侦查,公安机关决定对江苏天嘉宜化工有限公司及其控股股东江苏倪家巷集团有限公司另外6名负有重大责任的嫌疑人采取刑事强制措施。公安机关将继续加强案件侦办,对违法犯罪人员,坚决一查到底,依法处理。
根据国务院江苏响水天嘉宜公司“3·21”特别重大爆炸事故调查组调查工作进展和公安机关侦查,2019年4月15日,公安机关对江苏天嘉宜化工有限公司及为该公司相关项目作虚假评价的中介组织涉嫌犯罪的17名嫌疑人采取刑事强制措施。共有26名犯罪嫌疑人被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关闭园区
2019年4月4日,盐城市决定彻底关闭响水化工园区
情况汇报
2019年11月13日,国务院总理李克强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听取江苏响水天嘉宜化工有限公司“3·21”特别重大爆炸事故调查情况汇报和责任追究审查调查工作情况通报,部署对安全生产尤其是危险化学品生产管理等问题开展专项整治;决定健全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资本金管理,促进有效投资加强风险防范。
会议指出,3月21日江苏响水天嘉宜化工有限公司发生特别重大爆炸事故,导致重大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第一时间对抢险救援、伤员救治和事故调查处置等作出部署。调查组最终认定,这是一起特别重大生产安全责任事故,暴露出有关地方和部门落实安全生产职责不到位、对非法违法行为打击不力和企业主体责任不落实、违法违规、诚信缺失等突出问题。对负有直接责任、监管责任、领导责任等所有责任人都要依法依规依纪严肃追责和惩处。事故调查报告和责任人处理结果要及时向社会公开。
调查报告
2019年11月,国务院批复江苏响水天嘉宜化工有限公司“3·21”特别重大爆炸事故调查报告。经国务院调查组认定,江苏响水天嘉宜化工有限公司“3·21”特别重大爆炸事故是一起长期违法贮存危险废物导致自燃进而引发爆炸的特别重大生产安全责任事故。
2019年3月21日14时48分许,位于江苏省盐城市响水县生态化工园区的天嘉宜化工有限公司发生特别重大爆炸事故,造成78人死亡、76人重伤,640人住院治疗,直接经济损失19.86亿元。事故发生后,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习近平总书记多次作出重要指示,要求全力抢险救援,及时救治伤员,做好善后工作,尽快查明事故原因,及时发布权威信息,强调各地和有关部门要深刻汲取教训,加强隐患排查,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确保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习近平总书记特别指出安全生产工作在抓落实上仍有很大差距,一定要举一反三,亡羊补牢。李克强总理等领导同志也作出批示,强调要采取有力措施,控制危险源,进一步排查并消除危化品等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生产隐患,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受党中央、国务院委派,王勇国务委员带领相关部门负责同志立即赶赴现场,指导抢险救援等工作。
3月22日,国务院江苏响水“3·21”特别重大爆炸事故调查组成立,由应急管理部牵头, 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生态环境部、全国总工会和江苏省政府参加,聘请爆炸、刑侦、化工、环保等方面专家参与调查。通过反复现场勘验、检测鉴定、调阅资料、人员问询、模拟实验、专家论证等,查明了事故直接原因和性质,查明了事故企业、中介机构违法违规问题,查明了有关地方党委政府及相关部门在监管方面存在的问题。
事故调查组查明,事故的直接原因是天嘉宜公司旧固废库内长期违法贮存的硝化废料持续积热升温导致自燃,燃烧引发爆炸。事故调查组认定,天嘉宜公司无视国家环境保护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刻意瞒报、违法贮存、违法处置硝化废料,安全环保管理混乱,日常检查弄虚作假,固废仓库等工程未批先建。相关环评、安评等中介服务机构严重违法违规,出具虚假失实评价报告。
事故调查组同时认定,江苏省各级应急管理部门履行安全生产综合监管职责不到位,生态环境部门未认真履行危险废物监管职责,工信、市场监管、规划、住建和消防等部门也不同程度存在违规行为。响水县和生态化工园区招商引资安全环保把关不严,对天嘉宜公司长期存在的重大风险隐患视而不见,复产把关流于形式。江苏省、盐城市未认真落实地方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重大安全风险排查管控不全面、不深入、不扎实。
事故调查组在调查中发现的违法违纪违规问题线索已移交有关方面查处,对发现的安全生产突出问题已移交有关部门和地方处理。
事故调查组总结了8方面的事故教训,提出了6方面的防范措施建议,指出地方各级党委和政府及相关部门特别是江苏省、盐城市、响水县,要坚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一系列重要指示精神,深刻汲取事故教训,举一反三,切实把防范化解危险化学品系统性的重大安全风险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坚持底线思维和红线意识,牢固树立新发展理念,把加强危险化学品安全工作作为大事来抓,强化危险废物监管,严格落实企业主体责任,推动化工行业转型升级,加快制修订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提升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能力,有效防范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事故问责
2019年11月,经中共中央批准,中央纪委国家监委对江苏省委常委、常务副省长樊金龙和江苏省副省长费高云在江苏响水天嘉宜化工有限公司“3·21”特别重大爆炸事故中的失职失责问题立案审查调查。经查,樊金龙同志作为负责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工作的省委常委、常务副省长,对全省安全生产工作领导督促不力,对江苏响水天嘉宜化工有限公司“3·21”特别重大爆炸事故的发生负有重要领导责任;费高云同志作为先后分管、协管安全生产(应急管理),代管生态环境工作的副省长,对全省安全生产和环境保护工作领导督促不力,对事故的发生负有重要领导责任。樊金龙、费高云同志在推进安全生产和生态环境工作中领导不力,出现重大失误,给党的事业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造成严重损失,产生恶劣影响,应予严肃问责。依据《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等有关规定,经中央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中共中央批准,决定给予樊金龙同志党内警告处分,由国家监委给予费高云同志政务记过处分。
2019年11月15日,从江苏省有关部门获悉,江苏天嘉宜化工有限公司“3·21”特别重大爆炸事故发生后,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第一时间对抢险救援、伤员救治和事故调查处置等作出部署。江苏省纪检监察机关按照干部管理权限,依规依纪依法对事故中涉嫌违纪违法问题的61名公职人员进行严肃问责。同时,江苏省公安机关对涉嫌违法问题的44名企业和中介机构人员立案侦查并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江苏倪家巷集团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董事长兼总经理、江苏天嘉宜化工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倪成良,江苏天嘉宜化工有限公司总经理张勤岳,江苏天工大成安全技术有限公司董事长单国勋等44人涉嫌非法储存危险物质罪、重大劳动安全事故罪、污染环境罪、提供虚假文件罪,被公安机关立案侦查并采取刑事强制措施。响水生态化工园区党工委书记朱从国、响水县应急管理局局长孙锋、响水县时任环保局局长温劲松等15名公职人员因涉嫌严重违纪违法被监察立案调查并采取留置措施。
同时,江苏省对该事故中存在失职失责问题的响水县、盐城市和省应急管理厅、生态环境厅等单位46名公职人员进行了严肃问责。其中,拟给予盐城市委书记戴源党内警告处分,按规定上报审批;给予盐城市委副书记、市长曹路宝政务记过处分,给予响水县委书记崔爱国党内严重警告、免职处理,给予响水县委副书记、县长单永红撤销党内职务、政务撤职处分,给予省应急管理厅党组书记、厅长陈忠伟政务记过处分,给予省生态环境厅党组书记、厅长王天琦政务记过处分。对其他相关责任人,也分别给予了党纪政务处分。
事故发生后,江苏省委和省政府高度重视,按照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和李克强总理等领导同志批示要求,积极稳妥有序开展事故救援及善后处置,组织开展全省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制定出台《江苏省化工产业安全环保整治提升方案》《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意见》等规定,推动党委政府领导责任和“三管三必须”部门监管责任落地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对事故作出处理决定后,江苏迅速召开省委常委会会议贯彻落实,进一步深入检查反思,深刻汲取教训,严格依法依规依纪对所有责任人惩处和追责,并对进一步做好安全生产工作、提升安全生产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作出部署安排。
事故原因
事故调查组查明,事故的直接原因是天嘉宜公司旧固废库内长期违法贮存的硝化废料持续积热升温导致自燃,燃烧引发爆炸。事故调查组认定,天嘉宜公司无视国家环境保护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刻意瞒报、违法贮存、违法处置硝化废料,安全环保管理混乱,日常检查弄虚作假,固废仓库等工程未批先建。相关环评、安评等中介服务机构严重违法违规,出具虚假失实评价报告。事故调查组同时认定,江苏省各级应急管理部门履行安全生产综合监管职责不到位,生态环境部门未认真履行危险废物监管职责,工信、市场监管、规划、住建和消防等部门也不同程度存在违规行为。响水县和生态化工园区招商引资安全环保把关不严,对天嘉宜公司长期存在的重大风险隐患视而不见,复产把关流于形式。江苏省、盐城市未认真落实地方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重大安全风险排查管控不全面、不深入、不扎实。事故调查组在调查中发现的违法违纪违规问题线索已移交有关方面查处,对发现的安全生产突出问题已移交有关部门和地方处理。
案件审理
2020年8月5日至7日,江苏省盐城市中级人民法院及所辖的响水、射阳、滨海等七个基层人民法院对江苏响水天嘉宜化工有限公司“3·21”特别重大爆炸事故所涉系列刑事案件进行一审公开开庭审理。该事故涉及22件刑事案件,涉案7个被告单位和53名被告人。
公诉机关指控,被告单位江苏倪家巷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倪家巷集团)与天嘉宜公司(事故发生后已被吊销营业执照)非法储存危险物质,危害公共安全,情节严重,对被告单位倪家巷集团及该集团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吴岳忠和倪成良等2名被告人、天嘉宜公司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张勤岳等7名被告人以及帮助天嘉宜公司非法储存危险物质的被告人张惠德,均应以非法储存危险物质罪追究刑事责任,被告单位倪家巷集团与天嘉宜公司、被告人张惠德系共同犯罪,其中倪家巷集团和张勤岳、吴岳忠、倪成良系主犯,其他7名被告人系从犯;天嘉宜公司非法处置危险废物,污染环境,后果特别严重,对该公司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张勤岳等5名被告人应以污染环境罪追究刑事责任;被告人张勤岳作为天嘉宜公司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为谋取本单位不正当利益而行贿,情节严重,还应以单位行贿罪追究刑事责任,对相关被告人应依法数罪并罚。公诉机关另指控6名被告人构成重大劳动安全事故罪, 6个被告单位和22名被告人分别构成提供虚假证明文件罪和出具证明文件重大失实罪,15名国家机关公职人员分别构成玩忽职守罪和受贿罪。
庭审中,公诉人当庭发表了公诉意见,针对各项犯罪事实出示了证据,被告单位的诉讼代表人、被告人及其辩护人充分发表了辩护意见,大部分被告人当庭表示认罪悔罪。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机关单位代表、部分事故被害人及群众代表旁听了庭审。该系列案件将择期宣判。
一审宣判
2020年11月30日,江苏省盐城市中级人民法院和所辖响水、射阳、滨海等7个基层人民法院,对江苏响水天嘉宜化工有限公司“3·21”特大爆炸事故所涉22起刑事案件进行一审公开宣判,对7个被告单位和53名被告人依法判处刑罚。
2019年3月21日14时48分许,位于江苏省盐城市响水县生态化工园区的天嘉宜化工有限公司(事故发生后已被吊销营业执照,以下简称天嘉宜公司)长期违法贮存的硝化废料因持续积热升温导致自燃,燃烧引发硝化废料爆炸,造成78人死亡、76人重伤,640人住院治疗,直接经济损失198635.07万元。
法院经审理查明,天嘉宜公司无视国家环境保护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长期违法违规贮存、处置硝化废料,企业管理混乱,是事故发生的主要原因;天嘉宜公司主要负责人由其控股公司江苏倪家巷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倪家巷集团)委派,重大经营管理决策需倪家巷集团决定、批准。倪家巷集团与天嘉宜公司共同决策实施不法行为,为了集团自身利益,在天嘉宜公司技术、设备不过关的情况下仍同意上马间苯二胺项目生产线和硝化工段,明知硝化废料有毒、易燃易爆且储存地点不符合安全条件,仍未加强安全管理,未对硝化废料大量、违法贮存予以制止或提出合理处置方案,放任天嘉宜公司非法储存危险物质,最终造成重大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倪家巷集团、该集团和天嘉宜公司相关责任人应依法对事故后果承担刑事责任。天嘉宜公司还违反国家规定,非法焚烧危险废物,严重污染环境,后果特别严重,应依法追究相关人员刑事责任;原公司总经理、法定代表人张勤岳为谋取本单位不正当利益向国家工作人员贿送财物,亦应承担相应刑事责任。
另查明,盐城市环境监测中心等6家中介机构弄虚作假,出具虚假失实文件,导致天嘉宜公司硝化废料重大风险和事故隐患未能及时暴露,干扰误导了有关部门的监管工作;盐城市环保部门和响水县应急管理、环保等部门相关工作人员,未认真贯彻落实有关法律法规,日常监管严重缺失,复产验收审核把关不严,存在玩忽职守行为,是事故发生的重要原因。部分国家公职人员还存在受贿行为。相关中介机构、中介机构相关责任人和国家公职人员均应承担相应刑事责任。
法院根据各被告单位、被告人犯罪的事实、情节、危害后果、在共同犯罪中的地位、作用以及是否自首、认罪认罚等,分别依法作出一审判决。原天嘉宜公司总经理、法定代表人张勤岳犯非法储存危险物质罪、污染环境罪和单位行贿罪,撤销缓刑与原犯污染环境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二十年,剥夺政治权利五年,并处罚金155万元(人民币,下同)。以非法储存危险物质罪判处倪家巷集团罚金2000万元,对集团原任及现任董事长、总经理、法定代表人吴岳忠、倪成良分别判处有期徒刑十二年和十三年,并处剥夺政治权利。原天嘉宜公司副总经理杨钢、安全总监兼总工程师耿宏等4人被以非法储存危险物质罪、污染环境罪并罚判处九年至六年不等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原公司副总经理、硝化车间主任、法定代表人陶在明等2人被以非法储存危险物质罪分别判处八年和六年有期徒刑。帮助天嘉宜公司非法贮存硝化废料的当地装卸服务部经营人张惠德犯非法储存危险物质罪,撤销缓刑与前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四年。原天嘉宜公司安全科科长蒋立华和5名安全员被以重大劳动安全事故罪分别判处五年至一年六个月不等有期徒刑。盐城市环境监测中心等6家中介机构犯提供虚假证明文件罪或出具证明文件重大失实罪,分别被判处100万元至10万元不等罚金,盐城市环境监测中心化验室副主任杨浩杰等22名责任人被以提供虚假证明文件罪或出具证明文件重大失实罪判处四年至九个月不等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原响水县应急管理局局长孙锋等15名国家公职人员分别被以玩忽职守罪、受贿罪判处七年六个月至三年三个月不等有期徒刑,其中部分人员被并处罚金,孙锋等9人同时犯两罪,依法予以并罚。
法院认为,公诉机关指控的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罪名成立,对被告单位、被告人及其对辩护人提出的经查属实、于法有据的辩解和辩护意见,依法予以采纳。
宣判后,张勤岳等绝大部分被告人当庭表示认罪、悔罪,不上诉。
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媒体记者和各界群众代表分别旁听了各案的宣判。
宣布赔偿
2023年6月,南京中院以公告形式发布了“3.21”响水爆炸事故《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协议》,协议显示,江苏省生态环境厅已与江苏省环境科学研究院等五个赔偿义务人达成赔偿协议,这五个赔偿义务人应当合并承担合理比例的生态环境损害赔偿责任(包括履行修复义务、缴纳或补充缴纳赔偿金),合计赔偿额度不低于1000万元。
涉事企业
江苏天嘉宜化工有限公司,成立于2007年4月5日,主要负责生产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办公厅曾发布《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督促整改安全隐患问题的函》,其中在有关安全隐患问题清单中,江苏天嘉宜化工有限公司有13项问题。
2016年7月,据响环罚字[2016]036号文件,天嘉宜化工因违反固体废物管理制度被江苏省盐城市响水县环保局罚款处罚;据响环罚字[2016]037号文件,天嘉宜化工因违反固体废物管理制度;违反环境影响评价制度;被江苏省盐城市响水县环保局罚款处罚。
2017年6月,据盐环罚字[2017]15号文件,天嘉宜化工被盐城市环保局处以28万元罚款;2017年9月,据响环罚字[2017]052号文件,天嘉宜化工因违反大气污染防治管理制度;违反固体废物管理制度;被江苏省盐城市响水县环保局罚款处罚。
2018年5月,据响环罚字[2018]29号,对江苏天嘉宜化工有限公司违反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和“三同时”制度和固体废物管理制度、大气污染防治管理制度的处罚。响水县环境保护局对其罚款48万元。处罚事由为,违反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和“三同时”制度和固体废物;2018年5月,据响环罚字〔2018〕18号,对江苏天嘉宜化工有限公司采取逃避监管方式排放大气污染物和违反固体废物管理制度的处罚,响水县环境保护局对其罚款53万元。处罚事由为,采取逃避监管方式排放大气污染物和违反固体废物管理制。
2019年3月22日报道,该公司在响水负责的总经理张某在事故中受伤并接受救治,相关人员均已被公安机关控制。
安全科普
造成危害
水源污染
首先,爆炸引起的泄漏,会造成相关物料泄漏。苯、对苯二胺等物质在泄漏后,有可能会对当地的水源造成危害,这是最需要关注的问题。
有毒气体
此外,苯的沸点低,挥发成气体后,会刺激眼睛、皮肤和呼吸道,引起头晕、倦睡、头痛、恶心、呼吸短促、皮肤眼睛发红,严重时神志不清。
扎伤炸伤
有不少民宅的玻璃被炸碎,人很可能会被玻璃扎伤。
防护措施
如果身在现场,最好身着防护服和防护手套,同时戴面罩。 如果不幸吸入或接触,需要尽快接触新鲜空气,脱掉污染的衣服,用大量水冲洗皮肤或淋浴。比较合理的救助方式,是将当地人尽可能迁移到出事点10公里以外的地区,避免遭受有毒空气的伤害。
与此同时,准备好洁净的水,在当地污染物被清理之前,不要饮用地表水。
取出你能够取出的玻璃。取出玻璃之后,马上着手止血。止血有很多种,对普通人来说,按压伤口是最有效,又最容易做到的办法。你可以拿毛巾、衣服等相对干净的织物折几叠后盖于伤口,然后再用力压住不松手。当然,这些织物越干净越好。特别推荐用卫生巾来覆盖伤口,一来相对干净,二来止血效果也很好。
如果被炸伤,应立即脱离热源,脱掉或剪掉衣服。用冷水对创面进行淋洗、冷敷、浸泡,或用包裹冰块的毛巾等进行冷敷(不可将冰块直接敷在创面上),最常用且方便的是自来水。冷疗持续时间最好达到 20分钟或至创面不感疼痛或疼痛显著减轻为止。冷疗可以起到降温、止痛和减轻局部肿胀的效果。
最新修订时间:2024-04-26 14:47
目录
概述
事故经过
事故伤亡
参考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