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11月,有游客夜爬云南省昆明市东川区大牯牛山并纵火烧山,此举引起广泛关注。极目新闻记者注意到,针对此事网友或目击者的讲述略有不同,有人说游客烧灌木丛取暖,有人则称,游客围着火边跳边叫,劝阻无果。
事件背景
大牯牛山属于乌蒙山系,海拔4017米,与山麓的河谷高差达到3300多米,奇峰耸立,十分壮观。自2023年起,因“日出云海”在社交平台刷屏,吸引了众多游客,成为网红景区。
事件经过
2024年11月,由一段视频引发关注,视频中显示有游客夜爬大牯牛山并纵火烧山。
事件处置
情况通报
2024年11月18日下午,云南昆明东川区林业和草原局发布情况通报,近日,网络上出现“游客夜爬大牯牛山纵火烧山”的信息,引发社会各界广泛关注。昆明市东川区林业和草原局已联合区公安局、碧谷街道成立调查组,迅速启动相关调查核实工作。目前联合调查组正对生火人员、过火面积及受损植被等相关情况进行调查核实,调查结果将第一时间向社会和媒体公布,并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置。
签承诺书
2024年11月21日,碧谷街道办工作人员表示,暂时没有大牯牛山封山的消息,现在游客入山需签署防火承诺书,携带的火源火种要存放在卡点。“后续若发现违规野外用火的情况,肯定要进行追责。”东川区公安局人员称,现在上山要签署承诺书,不能带火源火种。
调查组通报
2024年11月21日,云南省昆明市东川区联合调查组发布情况通报:针对网民反映的“大牯牛山游客野外生火”情况,东川区成立由林草、公安等部门组成的联合调查组开展现场勘查和调查核实,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近日,游客凌晨攀登大牯牛山观看日出,因夜间天气寒冷,有游客点燃草地上独立丛生未连成片的低矮灌丛生火取暖。现场核实受损植物总面积约165平方米。经林业专家现场确认,受损植物为金花小檗、粉紫杜鹃,属一般野生植物。
已初步查明涉事游客石某某、李某等12人,其行为对大牯牛山植被造成破坏,带来森林火险隐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草原法》,对涉事违法人员予以行政处罚,并要求限期进行植被恢复。
东川区已在大牯牛山加强管理服务,对登山游客进行法律宣传,林草、公安等部门加大巡山检查力度,严控火源火种,防止类似事件再次发生。
大牯牛山海拔超过4000米,夜间温度低于零度,生态环境脆弱,虽具备一定景观价值,但未经开发,严重缺乏配套服务设施。近期一些游客、市民和大学生自发登山观看日出,提醒大家要做好防寒保暖,注意自身安全,保护生态环境;要自觉遵守相关法律法规,牢固树立防火意识,违规野外用火的,将依法依规严肃处理;造成森林火灾,涉嫌犯罪的,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事件回应
东川区官方部门人士曾表示,初步了解,确实有网传的情况,山上比较冷,进一步核实是属于纵火还是生火取暖。
2024年11月21日,东川区林业和草原局值班人员表示,自己不清楚此事调查进展。
社会评价
近两年因“日出云海”在社交平台刷屏,吸引了众多游客,成为网红景区。或许正是由于这里足够“野外”,一些驴友便“野”起来。放火焚烧灌木,摆明了就是拿无知和违法当浪漫,必须查清查实,依法处理。
需要特别强调的是,眼下正值森林防火期。《森林防火条例》第50条明确规定,森林防火期内未经批准擅自在森林防火区内野外用火的,属于违法行为,应给予警告,处以罚款。我国《消防法》亦禁止野外烧荒,并对因过失引起火灾的行为有相应罚则。而野外放火造成严重后果的,还可能要承担刑事责任。
所以,看似披着浪漫外衣的“野外篝火晚会”,仅从法律上讲,都不是一件小事。也真“佩服”这些驴友,毫无法律意识,也缺乏对山林植被、生态环境的敬畏之心,仅仅为一己之私,就胆敢在野外山林放火,甚至以此为乐,完全背离了一个驴友的基本自我修养。
更不要说,他们点燃的所谓枯枝败叶,有可能是曾经“红遍岭上”的高山杜鹃。据东川区相关部门介绍,大牯牛山上有多种类的杜鹃,其中大王杜鹃、乳黄杜鹃为国家二级保护植物。有植物学家表示,从现场烧山后的图片能看出是杜鹃,但尚无法确定品种。相信随着调查的深入,这事不难搞清。
当然,无论烧掉的是否为国家二级保护植物,驴友将高山树木、灌木一把火烧掉仍让人痛惜,也存在破坏当地生态的潜在危害。很多人都会吟唱“乌蒙山连着山外山”“百里杜鹃不凋落”,也曾震撼于五六月份大牯牛山大片杜鹃花盛开时的美艳。而这些驴友打着赏景游玩的名义前来,却在干着竭泽而渔的事情。
此事也暴露出,当地在山林管护上还要再加一把劲。对于建制化的知名景区,管理制度和日常工作是比较成熟的,但是像大牯牛山这种尚未完全开发、刚“出圈”的网红景点,还是要意识到众多游客带来的不确定性影响,尽早规范管理起来。(澎湃新闻评)